计划里,下午这些时间本来就是给陈与耗费,没打算真的出成果。
现在换孟时来,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或者说,不会糟糕到哪去。
而且孟时一直是陆成康心里最适合演“吴青”那个人,他对这个角色有想法要表达,陆成康心里其实是开心的,他不介意听一听,看一看。
所以折腾一下就折腾一下吧。
陆成康招手喊过来陈与,再要台摄影机自个拎着,让剧组其他人就在这等。
吩咐完,想了想,又让负责“简单镜头”的摄像,去别墅二楼窗户架一个远景机位,开机等待。
万一,万一呢……
陆成康没问孟时的具体想法,加一段怎么加,怎么拍。
孟时知道他飘飘呼呼的调调,于是也就没说。
等陆成康安排完剧组,孟时让任虎过去帮他拿摄影机,自己打头往外面走。
任虎和陈与不知道这是要去干嘛,但两个“大爷”在前面,跟着就得了。
在剧组一票人惊诧的目光中,孟时拿着半根已经灭了的烟走前面,陆成康空手跟着他。
陈与、任虎吊在后头,一个肩上扛着收音,一个手里提着摄影机。
一行四人,高矮胖瘦,歪歪的拉了个队列,跟某取经团伙比,就差一匹白马。
导演带着摄像机和男主角和两个不知道哪冒出来的人,撂下了剧组走了?
干嘛呢?
没等剧组众人琢磨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准备去架设远景机位的摄像就看到俩女妖精……俩带着棒球帽的姑娘,从本该没人的别墅里窜了出来,一溜烟往四人离开的方向跑没了影。
……
出西门往东,沿着沈浦泾路旁的行人道,过社区文化中心,再往前走两百米。
三分钟不到的功夫,孟时在一家叫“采石工人”的居酒屋前停住。
上都很多霓虹式酒馆,各有特色。
这家是小门脸档口,“深夜食堂”样式的木门,门口有模有样挂着暖帘。
暖帘像打横放的旗子,最初源自佛教禅院,挂在禅房前做遮阳、挡风、防尘用。
传到霓虹被各种店铺使用后,被当成一种信号,营业挂出来,打烊收掉。
有的会简要写上“焼き鳥(鸡肉烤串)”“活鱼”等等,来标明主营的菜品,有的干脆画上专门设计的图案,当做商标传承。
这家名为“采石工人”的居酒屋,暖帘上的图案很特别——两个男人在教堂的合照剪影。
1956年约翰·列侬在利物浦一处教堂,初次见到保罗·麦卡特尼。
不久后保罗加入列侬的乐队——theQuarrymen(采石工人)。
两人这次见面,可以称得上伟大。
因为1960年“theQuarrymen”改名为“TheBeatles”(甲壳虫)。ΗtτPS://Www.sndswx.com/
甲壳虫,史上最伟大的乐队之一,大胆点甚至可以把之一去掉。
毫无疑问,老板是个老摇滚迷,不过他开个居酒屋,把列侬和保罗的剪影当做暖帘图案,多多少少有点讽刺的味道在里面。
因为保罗和列侬后期并不和睦,特别是列侬娶了霓虹老婆小野洋子之后,俩人的关系可以用恶劣来形容。
站在“采石工人”门前的四个人,除了对摇滚没有兴趣的任虎,其他三人都知道居酒屋名字的由来、剪影里两个人是谁,以及背后的故事,有很多话题可以探讨,但没人开口。
孟时往侧边推开门,探头进去,一股油炸食品的香味和英伦范的摇滚乐传来。
“Jojowasaman……”
(JOJO觉得自己是个孤独的人,但是他知道这不会长久……)
瞬间,陈与恍然大悟,原来孟时弄的“JOJO的奇妙音乐”,出处是《getback》!
然后他的心情很是复杂。
《getback》发表于69年,当时甲壳虫已经名存实亡。
67年,把乐队带出名,让摇滚席卷全球的经纪人爱泼斯坦,在家吸毒过量死亡,甲壳虫群龙无首。
列侬和保罗之间完全不同的音乐追求所导致的分歧,让他们的关系恶化到了难以弥合的地步。
《getback》没能将他们重新拉到一起。
70年甲壳虫正式宣告解散。
“Jojolefthishome……”
(JOJO离开亚利桑那图森的家,来到加州的农场,回到过去,回到你的归属……)
随着音乐递进,陈与突然觉的阳光白的刺人,他眯了下眼,身前孟时的背影陡然模糊。
“孟时!马路牙子主唱孟时!”
恍惚中,“秦川”鼓手焦从的大喊、鸟巢十万观众的呼唤楼三的呼啸、孟时砸碎吉他琴弦崩断的嗡鸣,在他耳边响起。
陈与打了个激灵,手臂犹如过电一般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脚下不由自主的动了半步,手抬起。
他突然想要拽住孟时,说,‘getback!去他妈的电影!咱回过去!咱玩摇滚去!’
这时,孟时回头,露一口白牙咧嘴笑。
他说,“喝一杯?我请客。”
这货拼命拽着我往前走,我怎么能想着往后看?!
陈与伸出的手,像“吴青”摸烟被人看到一样,缩了回去。
不过和“吴青”手不知道放哪里的无措不同,他缩手的同时下意识握了一下拳,还在心里默念一句“加油,我们可以的”,这是三个丫头同款的女团打气动作,在《极道女团》里,被老大殴打的戏都是哥三女装顶上,打完再这么来一下,把戏份切回女生,如今陈与信手扭来,一套下来如丝般顺滑……
淦!
我特么……
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后,陈与死死的盯着孟时,你这狗东西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孟时莫名其妙,老子说要请客喝一杯,你用我割你鸡儿的眼神盯我?你特么没病吧!
陆成康没有注意到陈与的动作和复杂古怪的心理活动,但他也盯着孟时,“你想看到这家馆子在《春》里出现?”
国内外太多惊才绝艳的乐手被毒品摧毁,陆成康不希望吴青这个角色和摇滚有任何交集。
孟时自然也不想,连忙摆手,说,“‘吴青’去找前女友,打这过,正好遇到个人出来,俩人一路聊过去,我只是觉得这里距离合适,可没说要拍店……”
陆成康皱眉,他意识到孟时是想通过对话,交代吴青为什么会在去找女友的路上突然摘花跑回家。
他不太喜欢这个想法,觉的多余。
对他来说,一个渴望爱与被爱的迷途灵魂,在阳光明媚的午后,抬眼看到九月盛放的蔷薇,就那一瞬间,他决定翻过墙,摘一朵花,跑回家送给“爱”他的亲人,这样的情绪迸发无需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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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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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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