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三年前,妻子被人杀死在下班回家的途中,他给妻子办完丧事后,他就没心思工作了,上班时间能划水就划水,下班后,除了喝酒,就是给女儿洗衣、做饭。
喝酒,是他想麻醉自己,想在半醉半醒之间,淡忘丧妻之痛。
给女儿洗衣、做饭,则是因为他想弥补自己多年忙于工作,对女儿的亏欠。
他知道妻子的死,女儿比他更悲恸。
因为她们母女俩关系是最亲的。
妻子去世后,女儿性格大变,原本开朗的性格,一夜之间就变得沉默寡言,全副心思都投进工作中,他知道女儿很想找到凶手,为她母亲报仇。
但他知道希望渺茫。
因为根本找不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他已经试过了。
可是女儿就像魔怔了一般,封闭了心门,不愿跟他交流,依然故我地沉浸在工作中,俨然成为他以前的翻版。
他没办法,只能尽量照顾她的生活。
即便他最近已经决心振作,认真工作,下班后,他也还是会尽量赶回家中给女儿做饭。
三年来,他的厨艺已经练得不错了。
一条一斤多的鳜鱼,被他熟练地去骨,切上菊花刀,女儿喜欢吃糖醋鳜鱼,这三年来,他已经把这道菜练成自己的拿手菜。
随手抓来两个洗好的西红柿,娴熟地将它们切成块,准备一会儿做西红柿炒蛋。
听见灶上砂锅喷气的声音明显大了些,他转脸看去,看见砂锅盖上的小孔里有白汽往外喷,他走过去,揭开砂锅盖,锅里炖的排骨汤已经烧开了,汤面上浮起一层层气泡,他放下菜刀,伸手拿来锅勺,细心地一点点撇去汤面上的浮沫。
这个时候的他,任谁一看都会以为他是一个家庭煮夫。
大概没人能想到他曾是天府城业务能力最强的金领巡捕,更是一届枪王。
就在这时,叮铃铃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戴有志随手拿出手机,接通后贴在耳边。
听了两句,他本来低垂的眼睑忽然一抬,嘴角现出一抹笑容,“很好!给我盯住他,但不要让他发现,如果他离开那家饭店,记得随时把他的最新位置发给我,我现在就过来!”
接完这个电话,他眯眼想了想,又接连拨出去两个号码。
“阿广!换上便衣,带上枪,去将军路和我汇合!”
“阿标!换上便衣,带上枪,去将军路和我汇合!别废话,等见了面再告诉你是什么活!”
……
两通电话打出去,戴有志眯着眼睛又思索片刻,便随手关了灶火,一边大步往门外走去,一边随手摘下腰间的围裙,随手扔在案台上。
留给他破案的时间不多了,本来他还挺失望今天找不到李仲武了,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这都傍晚了,竟然忽然收到李仲武的行踪消息。
话说,今天在户籍房亲眼见过李仲武和范启标的比武后,他对李仲武的怀疑不减反增。
因为李仲武赢范启标赢得太轻松了,明显没有拿出全部实力。
而李仲武说的合一门,先拳后腿次擒拿,兵器内家五合一,显示这个李仲武会的功夫,绝对不止一套擒拿手。
兵器功夫肯定也是练过的。
看他在擒拿手上的造诣,戴有志估计他在兵器上的功夫也不会弱。
说不定真有刀劈子弹的实力。
此时他就要去好好试探一番,看看李仲武到底有没有刀劈子弹的实力。
至于死者贺宝胜是不是恶贯满盈、死有余辜?
他并不在意。
他只知道自己的职责是抓捕凶手。
仅此而已。
即便他要抓的人,是无辜的,只要上面让他抓,他也会毫不犹豫去抓捕回来。
等他开车赶到将军路,与阿广、阿标汇合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他的车一来到这条路,已经换上便衣的阿广、阿标便主动来到他车上。
“老大,什么任务?”
“老大,是私活吗?您只管吩咐!”
上车后,阿广和阿标都挺好奇地开口询问。
戴有志打开扶手箱,取出三只黑布头套,递给他们俩一人一只,“废话就别说了,一会儿你们跟我去试一试那个李仲武的真正实力,你们戴上头套,冒充为贺宝胜报仇的枪手,你俩一起行动,我单独行动……”
……
李仲武从饭店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不过,他并不急着回客栈。
反正早早回去也没什么事,客栈里也没人等他。
与其早早回客栈,面对这漫漫长夜,还不如逛逛街,加深对这座城市的了解。
他沿着大街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走着走着,他看见路边一条巷子,望见巷子后面那一栋栋低矮的民居,他一时心血来潮,就拐进那条巷子,准备近距离看看那些民居。
等自己手上有了可以见光的资金,他还是想尽快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今晚正好看看这座城市普通民居的大致情况。
走进小巷,巷子两边就是一座座一两层高的民居。
几乎每一套民居都有围墙围着。
有青砖黑瓦的砖木混合结构的,也有条石为基,条石之上,全是实木搭建的房子。
一眼望去,几乎全是古徽州的建筑风格。
巷子两边的院子里,不时有犬吠声响起,偶尔也能听见大人说话、小孩啼哭的动静。
这样的民居,他心里还挺喜欢的。
深入这条巷子不知多久,他忽然停下脚步,皱眉看着身前七八米远处,一胖一瘦,两个男子的身影。
这两人身高目测都在一米七五以上,胖的那个甚至超过一米八。
但却看不见这两人的脸,因为这两人都戴着黑布头套。
并且,人手一把枪,黑洞洞的枪口都指着他。
但让李仲武有些疑惑的是——自己明明被这两支枪指着,但自己心中却没有生出生死危机的心灵感应。
如果不是看见了这两人以及那两支枪,他竟然完全没有察觉有人在拿枪指着他。
这很不正常!
“李仲武!我们老大贺宝胜是你杀的吧?”
身材偏瘦的男子沙哑着声音喝问,语气很凶,似乎充满杀机。
但李仲武却完全感觉不到来自这两人的杀意。
这让李仲武眉头皱起,挺疑惑。
有点怀疑自己的心灵感应是不是失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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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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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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