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秦夕瑶赵启华>第九十三章 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你
  “这次咱们有这么多钱了,下次等等再去行么……”

  秦夕瑶过来搂着赵启华的腰,这么多?,他说不危险,那怎么可能?

  当然了,她也是愿意支持他的。

  “嗯,等你生完孩子,坐完月子再说。”

  “嗯……”

  秦夕瑶想说我爱你,可是却感觉略显矫情?

  只是把头抵在赵启华的胸膛,一下一下的听着他的心跳。

  “放心吧,媳妇儿,我有这么漂亮的媳妇,还有即将出生的可爱宝贝,我绝对会保护好自己,不然,让你独守空房怎么办……”

  “……”

  这怎么还带自己诅咒自己的。

  “呸呸呸,乌鸦嘴,别乱说。”

  秦夕瑶轻轻的拍了几下赵启华的胸膛,略显生气。

  “不说了不说了好了吧?”

  赵启华略显无奈。

  “嗯嗯……”

  “阿华,这么多天,你想不想我……”

  秦夕瑶仰头看着赵启华,她的眼睛里满是想念。

  两人刚才见面的时候,秦夕瑶正处于恐惧当中,现在两人这才开始真情流露。

  “嗯,好想好想。”

  赵启华低头看着秦夕瑶,就那样深情的望着秦夕瑶。

  以前没有媳妇儿的时候没有期盼,可是现在有了,他怎么可能不想?

  这些天他连个安稳觉都没睡,她不在身边,总是感觉睡不着。

  “我也是,我好想你……”

  秦夕瑶也望着赵启华,当然,她比赵启华更直白,因为她直接双手搂住了赵启华的脖子,踮起脚尖吻了上去。

  赵启华顺势低头,搂住了秦夕瑶的腰,反客为主,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接吻。

  两个人都是难舍难分,赵启华的手也不再老实……

  情到浓处,秦夕瑶低声呻吟:“阿华,我想……”

  “咚咚——”

  敲门声适时的响了起来。

  好吧,秦夕瑶心想,又泡汤了……

  好不容易这一次,赵启华都情动了。

  自从她怀孕,赵启华是要多克制就有多克制,真的是一下都不碰她。

  如果不是有那么两次,她又要开始怀疑他不行了。

  “瑶瑶,启华吃饭啦~”

  刘桂花丝毫没觉得打扰了两个小两口,她做好了饭看两人还没出来就来敲门了。

  “嗯,好,妈我们就来!”赵启华应了一声。

  “阿华……”

  秦夕瑶声音软的不像话,可是赵启华现在已经清醒了过来。

  “嗯?”

  “要不要继续?”秦夕瑶说着话把头埋了下去。

  “不行,别想,你怀孕期间坚决不可以……”

  赵启华点了点秦夕瑶的额头,心里有点懊恼,差一点没有忍住。

  “三个月以后就可以……”

  秦夕瑶撒娇,可是没用,赵启华怕她伤了身体,所以不让她乱来。

  “不行。”

  “媳妇儿,你看这是什么?”

  说着,赵启华从兜里掏出来一把金灿灿,放在了秦夕瑶的掌心。

  “什么呀?”

  秦夕瑶看着掌心,腾出另一只手拿起来,哦,原来是金项链。

  还有金戒指和手镯,样式比较简单,没有花纹。都是纯金面的。

  “你买的?”

  “不是,我捡的……”

  “真的?”

  “假的!”

  赵启华敲了敲秦夕瑶的头笑了,他就是故意逗她就喜欢逗她。

  “来,我给你戴上。”

  赵启华从秦夕瑶手心里拿出项链,把手搭在秦夕瑶的肩上,把手穿过秦夕瑶的头发。

  头从秦夕瑶脸侧探过去,给秦夕瑶把项链扣上。

  秦夕瑶低头,可以看到一颗桃心在锁骨之间烨烨生辉。

  这个年代的首饰买的人很少,所以样式不多。

  这个样式也算是现在的流行款了,也不知道赵启华怎么突然想要买项链?

  “真好看,我媳妇衬得这个项链都变得好看了。”

  赵启华扣完低头看向秦夕瑶的脖子,嗯。自家媳妇儿就是好看,这白皙的皮肤,衬得这金子都闪闪发光。

  “来,媳妇儿,我给你把剩下的都戴上。”

  说着,赵启华就把手镯和戒指都给秦夕瑶套上了。

  “喜欢么?”

  “喜欢,你怎么突然想到给我买礼物?”

  秦夕瑶抬起手看着手腕上的手镯。再看手指上的戒指,这个年代,物资匮乏,谁会买金饰?

  “小兰嫁给刘奇,又是买这又是买那,而且他家还有传家宝,戴在小兰的手上,当初咱俩结婚简陋,所以我想把别人有的都给你补上……”

  “你……”

  秦夕瑶听着赵启华的话,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当初两人结婚,是假结婚。

  本来就是为了还要离婚的,可是结婚的时候赵启华也给她摆了两桌,还给她打的新书桌,现在他又说这样的话,秦夕瑶除了感动就是感动。

  “哭啥?媳妇儿,我答应过大哥以后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这才是第一步,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吃苦。”

  赵启华揉了揉秦夕瑶的头,这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他都要给秦夕瑶。

  “我就是开心,你说我怎么这么幸运遇到了你。”

  秦夕瑶笑笑,擦了擦眼泪,赵启华很少跟她说情话,可是这一说,她就有点受不了。

  “是我幸运,走吧媳妇儿,出去吃饭吧~”

  “嗯。”

  赵启华拉着秦夕瑶的手往外走去。

  两人坐到桌子前,才想起来,赵启明也不在。

  “妈,启明呢?”

  “哦,那小子啊,去知青点了,咱们先吃,不等他俩。”

  刘桂花摆了摆手,把碗筷放好。

  “他去知青点干啥?”

  “好像是盼盼那屋的柴不够,炕不怎么热,他去给捡柴去了。”

  刘桂花倒是没在意,付盼盼在他家住过,跟几个孩子关系都很好,帮一帮是应该的。

  可是秦夕瑶眼睛里却是燃起了熊熊八卦之火,赵启明这个孩子,性子冷淡,平时跟他这个嫂子都没几句话说,可是最近却是经常跑到知青点。

  不是给付盼盼帮这个忙就是帮那个忙。

  秦夕瑶转头看着赵启华,眨了眨眼睛。

  “咋了?媳妇儿,你眼睛抽筋了?”

  赵启华看着挤眉弄眼的秦夕瑶,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实在是他不够八卦,根本没有想到这一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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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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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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