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这个妖怪不好惹!>第394章 被李公子嫌弃的跟踪犯的一天
  呵,在对面待了一整天的不明跟踪者,终于在天黑之后,沉不住气了。

  察觉到对方迈着毫不掩饰的步伐走到自己这间屋子门口时,李三笛即刻醒来,一睁眼,便看到坐在旁边正欲起身的莺娇姑娘。

  情急之下,李三笛抓住莺娇的手臂,小声道:“姑娘,失礼了。窗户不必关,有劳你在这里再坐一会儿。”

  偷偷瞧被公子发现了,加上这被握住的手臂,莺娇的脸霎时变得火辣辣般滚烫——幸好这烛光昏暗,即使脸红了,公子应当也看不清楚。

  但是刚小小声答了一句“……好”之后,莺娇便听到门外传来几声重重的跺脚响。她立刻便明白,方才公子为何要突然抓住自己的手臂了。

  脚步声响起后,李三笛知道门外的人已经离开,于是赶忙松开莺娇的手臂,接着坐起身来,拱手正正经经行了个礼:“姑娘,方才实在多有得罪。”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莺娇微微一笑,开口答道:“在这里,公子执我之手,也不算冒犯。而且……”而且若说冒犯,自己方才更加失礼……

  李三笛知道莺娇想说什么,她方才做的事自己也一清二楚,只不过觉得那时醒来阻止反而更加尴尬,而且她也只是看着、并没有真的做什么,倒不如继续装睡更好些。

  于是李三笛轻轻一笑,不着痕迹地岔开话题:“不想一觉竟然睡到了天黑……本来还想读两本书呢,却就这么将一天又睡过去了。”

  这句倒不是敷衍话,击云子给自己的那一摞手札,如今还未得空翻一翻。

  莺娇见公子不准备提方才那尴尬事,才放下心来,开口笑道:“虽然不知公子为何需要来此掩人耳目,但今日这关,莺娇是不是已经帮公子迈过去了?”

  李三笛回想方才那重重的两记跺脚声,一边感叹这跟踪的人莫不是百幽宗在路边随便找的业余人士、职业素养差到连人类的普通女子都能知道他在干什么,一边微笑答道:“今日多亏了姑娘,我想,应该是过了罢。”

  两人正聊着呢,忽闻对面传来一声巨响,听起来像是房门被人狠狠关上的声音。

  “哎呀,对面的姐妹糟糕了,看来今日不顺哪……”莺娇微微皱眉道。

  “你若担心,现在可以过去看看她。”

  莺娇摇摇头:“寻常事罢了,迟早都要学着接受的。”

  说罢,莺娇从罗汉椅边上站起身来,退了几步之后,微微欠身道:“莺娇失礼了,才想起来,我若不让开,公子都下不了罗汉椅。”

  李三笛微微笑了笑,接着也自罗汉椅上起身,在地上站着舒展舒展四肢后,他行至窗边,向外望了望。

  此刻楼里楼外皆是一片嘈杂,比起白天,这座楼晚上当真热闹,和附近其它生意零落的铺子比起来,十分惹眼。

  “姑娘还请站在那边,离窗户远一些。”

  虽然自己保护她的安全,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明知道东西可能会从窗户进来,李三笛还是不由得嘱咐了一句。

  李三笛总觉得,以跟踪那人的智商,自己很快就能收到想要的东西了。

  “是”,莺娇听了李三笛的吩咐,向后又退了几步,“这里可以吗?”

  李三笛点点头,又在窗边待了一阵,但是窗外却一直没什么动静。

  难道自己猜错了?

  就在李三笛刚转身往回走了两步的时候,突然!

  一只扎着纸条的金属短剑忽地自窗口向屋内飞来!

  李三笛并未回头,只抬手伸出两指轻轻一捏,那短剑便牢牢被他捏在手中。

  ……连传讯都是这么古老的方式吗?

  “公子!”莺娇见暗器飞入,不由得失声喊了一句!然而她声音还未落地,便发现面前的公子,已经脱险了。

  “公子果然好身手”,莺娇舒了口气,虽然想上前关心,但她知道公子要看字条的话,自己不便靠近,于是便留在了原地。

  李三笛微微笑道:“姑娘不必担心,此人是来找我的,待我离开之后,你便安全了。”

  莺娇想要开口解释方才自己并不是因为害怕才喊了那一句,但感觉又有些多余,于是便只开口道:“无论如何,公子千万小心。”

  李三笛点点头,接着检查过短剑无毒之后,收进了纳戒里。

  然后他打开字条一看,上面写的是:

  “若想买狐妖,亥时之前到百幽宗与鳌山宗接壤的山林中寻我。”

  收好字条后,李三笛太阳穴突突直跳:这家伙,不仅跟踪技术差劲,连字条也写得差劲!

  山林?一大片山林作为接头的地方,这范围是不是太大了点儿?!按自己跑腿小厮的设定,筑基期修为了不起了,才能感应多大范围!

  等等,对方该不会已经察觉到自己的真实身份了吧?

  不,绝不可能,李三笛宁愿相信前面那个跟踪之人是傻子的选项,也绝不相信他有此能耐,可以猜出自己的身份来。

  “公子……是不是要离开了?”莺娇看着定定站在那里思索的风公子,小声问道。

  李三笛闻言回过神来,看向莺娇,点头道:“嗯。我该出发了。”

  虽然知道这一刻迟早会来,但莺娇眼中还是流露出难掩的不舍。只不过烛光昏暗,自己这些小心思,应该都能藏得好好的。

  她欠身行礼,开口道:“莺娇恭送公子。”

  李三笛行至莺娇身边,自纳戒中掏出一只装得鼓鼓的钱袋递至她面前,面带微笑道:“差点忘了,这个给姑娘。”

  莺娇抬起头来,微微一笑,大方地接过赏钱,再次行礼道:“多谢公子。”

  忙活完了,李三笛踱步至窗前,但是边走边琢磨……走了两步,又转身回去。

  他自纳戒中掏出一只蓝色的纸鸟,朝莺娇递了过去。

  “公子,这是……”莺娇接过面前精致美丽的小鸟,露出不解的神色。

  “这是修真界用来传讯的纸鸟。你虽无真气无法使用,但是……”

  “若来日姑娘并没有听到神意城那只大妖会吃人的闲话,或者打听到了他将城治理得井井有条、即使凡人也过得很好的话,可以带着这个东西去找他。以此为信,定会有人好生招待你。”

  “喔对了,这些符也留给你,虽然你无法激活,但有真气或者妖气攻击它的话,它也会自动被激活,可以在赶路时,保护你的安全。”

  李三笛掏出上午买的五十张符纸,想了想,抽出来一张之后,其余的全部放在了一旁桌上。

  莺娇面色显得更加疑惑,还想张口问问更多……

  但面前的风公子瞬间便已飞身至窗外,眼前留下的,只有他消失前那一抹面带微笑的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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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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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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