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变女,我外号阎萝王>第666章 幺舅的缘分
  在外面开车逛了半天,甚至加了一次油以后,终于快到幺舅下班的时间。

  陈乐第一时间去影楼取了照片,然后把新车开到逸都商圈的大门口。

  因为她知道,逸都商圈的所有工人,现在都是在外边吃饭。

  主要原因是,现在人的习惯问题。

  当初柳飘飘也提议过,要不要弄个食堂和员工宿舍什么的。

  陈乐最后决定都不弄。

  因为食堂这东西,不管免费还是收费,不管是做得好还是差,都容易被人骂。

  还不如按照不包伙食的价格给工资,工人们自己愿意吃什么就吃什么。

  至于宿舍,那就更不用说了。

  合不来的工友凑成一个房间,迟早闹出更大的矛盾。

  更何况,还有一些是一家子,住宿舍就更加不方便了。

  还不如工资给高点,同时让这些员工,带动周边的餐饮和住房经济,实现合作共赢。

  因此,既然下班了,幺舅肯定会出来,因为他也得吃饭。

  不过还没等陈乐等到幺舅,却先等到了父亲的电话。

  “乐乐,你妈的车怎么在楼下,你又不在家?”

  “爸爸,我妈吩咐我,给她斟酌一下我幺舅那个女朋友。

  所以我现在在商圈大门外呢,等下看完了我会回来的。

  对了,我都是听我妈转述,我幺舅到底在哪里谈的女朋友?

  我的意思是,他那个女朋友也是物业的员工,还是外面找的?”

  “我也不知道,员工我都认不全,平时开会基本都是柳飘飘主持,我就是看和学。

  要学的东西太多了,我这年纪了,学起来本来就慢,东西又多,头痛着呢!”

  听着自家老爹有些吐槽的语气,陈乐感觉到一股莫名的兴奋。

  这可是望父成龙,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行吧行吧,那我先看看,就这样……”

  “行,我等你回来吃饭。”

  “别了,爸,你吃你的,我自己在外面吃,我就晚上去家里睡一觉!”

  陈乐一想起父亲做到饭,真是一言难尽,谁让他是爷爷教出来的,年轻的时候从来不进厨房呢?

  简单来说,就是他能把干饭煮成稀饭,稀饭煮成干饭,而且死不悔改。

  美其名曰——随水干!

  直白点说,就是把好好的饭煮成如同浆糊般的一坨。

  稀饭不像稀饭,干饭不像干饭,特难吃。

  现在又没有那种智能控水的电饭煲,都是电饭锅。

  无论怎么说,他就掌握不好水的用量。

  面对那种饭,陈乐是真吃不下去,总感觉吃着想吐。

  菜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就是放上油水煮,炒菜先加水系列,也是怎么指挥都学不会。

  挂掉了父亲的电话后,陈乐就开始通过反光镜注视商圈大门。

  不久,就陆陆续续也有穿着工装的员工开始出来。

  现在商圈还没有正式开业,但是物业员工依然不少,白天和晚上的加起来,应该是有两百个左右。

  毕竟商圈广大,就是每天打扫个卫生,都需要不少的人。

  更何况还要处理商场租客的装修,还有各方面都一些杂务。

  商圈不止一道门,来上班的员工不一定走大门进入,基本上是哪个门距离自己的岗位比较近,就会从哪个门进入,因此基本看不到几个进去上班的。

  但是下班出来吃饭就不一样了,除非是租房做饭的,不然一定会从大门出来吃饭。

  只因为大门出来不远,正好就是各种吃饭的地摊云集的地方。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陈乐都差点以为幺舅不出来了。

  没想到,两人居然是落在了最后。

  不出所料,原来幺舅的女朋友,也是物业的员工。

  她就说嘛,就凭幺舅现在没出过远门,半天打不出个屁的德性,能在外边找到女朋友才怪了。

  两人虽然没有和后世的男女朋友一样手拉手,但就凭几乎并排着走在一起,就基本可以确定两人都关系了。

  否则,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

  假如是不认识的男女正好一路,那始终都会有一个超越另一个,绝对不会真的一起走。

  反光镜终究有点小,等走近之后,陈乐慢慢张大了嘴巴。

  因为她发现,这个幺舅的女朋友,居然就是她上辈子的那个幺舅娘。

  本来两人应该还要好几年才能相遇,而且是在外地打工相遇的。

  为什么会那么巧,幺舅提前‘出山’,两人就提前相遇了。

  尽管现在这个幺舅娘,看起来还比较稚嫩……

  陈乐陡然警觉,要是她没有弄错的话,这个幺舅娘现在也就是十六七岁的样子。

  不过既然是这个‘原配’的话,似乎没必要‘考察’了。

  上辈子,这个幺舅娘给幺舅生了两个孩子,两人还生活在外公那边的山里。

  虽然这个幺舅娘偶尔有些怨言,也和上辈子的陈乐吐槽过。

  但总体来说,没什么大毛病。

  毕竟,人无完人嘛!

  这辈子要是两人结合,只会生活得更加幸福。

  至少这辈子都幺舅,只要不图太富贵的话,小康生活完全没问题,不会像上辈子那么劳累了。

  眼睁睁的看着两人走过,陈乐没有去打扰他们,就当没有碰到一样。

  启动车子,陈乐调转方向,往逸都商圈内部开去,毕竟是答应父亲要住家里的。

  第二天一早,陈乐开着自己那辆玛莎拉蒂往家里走,母亲的小车车,就留给父亲开回去。

  回到家的时候,银子和旺财照例迎接。

  哪怕没看过这辆车,它们也没乱吼。

  陈乐刚刚下车,母亲就出现了。

  “你这车……”母亲微微吃惊。hΤTpS://WWω.sndswx.com/

  “我买的专属座驾,你那小车车我让我爸给你开回来。”陈乐随口回应道。

  “多少钱?”

  “接近两百万……”

  母亲大吃一惊:“就这破车,也没比我那大多少,怎么这么贵?”

  “因为它的车标是粪叉子,名牌高端车,明白吗?”

  “有钱你就乱花吧!

  你幺舅那个女朋友,你看了没,感觉怎么样?”

  “看到了,经过我的鉴定,没什么问题,看他们自己吧,你这个当大姐的别瞎操心。

  我找曹颖去,中午吃饭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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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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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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