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变女,我外号阎萝王>第684章 再见了,前世的种种……
  “你,你是老板,开玩笑吧?”

  打工仔男孩结巴了,满脸不敢相信。

  只是仔细看看刚刚不敢仔细观察到陈乐,只见陈乐肌肤白皙,虽然只是简单的白衬衫牛仔裤和凉皮鞋,却给人一种非常干净的错觉。

  手背上的皮肤,也好像和别的地方没什么差别,都是那么的白皙。

  那双看起来小巧圆润的小手,一看就没干过什么活儿。

  如此一看,的确不可能是打工者。

  因为打工者,哪怕是女孩,哪怕脸上的皮肤天生白皙,但手上一定会留下做事的痕迹。

  因为女孩做的都是手工上的活,任何手工活都是费手的。

  比如说做一些饰品的,手指上都会留下各种各样的细小伤口。

  做各种颜料方面的,手上会留下一些短时间洗不去的颜色。

  哪怕是端盘子的,手背的皮肤也会改变颜色。

  搬砖的更加不用多说!

  “对的,我是老板,大大的老板,非常大的那种!”

  陈乐展颜一笑,站起身拿起背包拍了拍,就准备走人了。

  前世种种,已经不需要记挂在心,自然也就没必要回忆了。

  从重生回来那天开始,命运就彻底走向了不同的分支,越往后的改变会越大。

  说直白点,如果之前不能接受和男人那啥,那是因为上辈子的性别在作怪。

  那么以后不接受,只是因为太了解,所以没有任何吸引力,不存在性别认知上的别扭了。

  陈乐重新背上背包走人……

  不久,伴随着一阵密码箱小轮子在地上滚动的声响,那男孩追了上来。

  “诶诶诶,小……那个,小老板,你们家是做什么的,要不要人?”

  这男孩,显然属于老打工者了。

  要不然的话,估计都没有这个脸皮。

  不过很显然,他认为陈乐家里是开厂一类的,并不是真的认可陈乐自己是老板的身份。

  “我是做科技行业的,就算是要人的话,你的文化水平显然不达标。

  我觉得,你应该初中没毕业,就开始工作了吧?

  而我要的人,最起码都要大学毕业,还要专业对口。

  所以要不要人,你都是不行的。

  你别跟着我了,找个自己感兴趣,或者有机缘学到的手艺,好好的学吧。

  别再只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打工了,打工是没有任何前途的。

  当你十年后,二十年后回过头来,你会发现你什么都不会,依然只会随波逐流的打工。

  而且,单纯的打工还学不到技术,可以说一般打工者的行业,任何人有手有脑就行。

  就比如刚刚你说的注塑机,最高成就也许就是个机修工了,那你都需要找个老师好好学。

  不然,也就凭着熟悉机器而处理一些小问题,真遇到了大问题,比方说配电箱里边的问题,你是搞不懂的!

  相见就是缘分,这些话算我送你的,未来看你自己!”

  陈乐说着,头也不回的挥了挥小手。

  看似还在一步步的走,但跨越的距离却非常大。

  一开始,男孩还没发现异常,只以为陈乐走快了点。

  可慢慢的,他发现自己都要跑起来了,可还是追不上陈乐。

  想要问点什么,却因为要赶路的原因,都来不及问出口。

  一个转弯之后,他忽然发现陈乐不见了。

  看着前方无人的小路,男孩眨眨眼,明明已经开始冒汗的身体,忽然间就感觉后背一阵冰凉。

  左看右看,前看后看,真的没有人。

  大白天的,他感觉自己好像见鬼了一样。

  在原地呆立了一下,一股风吹来,男孩打了个寒颤,赶紧拖着密码箱往回跑。

  前方二十多米外,一根大大的电线杆屹立在路边,陈乐从电线杆后边转出来。

  她虽然速度很快,但也没达到大白天的,短短两三秒差距,就跑出人视线范围的程度,因此她是躲到电线杆另一边去了。

  因为她身材娇小单薄,所以侧着身站在电线杆另一边,二十多米远的距离,基本上不可能发现她的存在,以此躲过了那男孩。

  “再见了,跟我上辈子一样的打工仔。

  再见了,前世的种种……”

  轻声嘀咕了一句,陈乐走近斜前方一家小卖部,买了几个棒棒糖,剥开一个塞进嘴里。

  “嗯,味道不错……”

  因为上辈子的记忆,或者说人格的干扰,陈乐从来没想过吃棒棒糖。

  她觉得这玩意,要么属于小孩,要么就属于女孩。

  谁家男孩长大了,还吃糖啊?

  就算吃糖,那也是口香糖,还有一些特殊意义的糖果,坚决不吃棒棒糖这种小孩或者女孩专属的糖。

  现在嘛,既然决定完全放下前世,就从吃个棒棒糖开始吧。

  嘴里慢慢吃着棒棒糖,陈乐左看右看,马尾轻轻摇动。

  她目前依然在城中村一样的地方,四下虽然看起来无人,但每家每户里边,都有一些异常的响动。

  这些响动,代表着这些人家里边,其实都是各种各样的小作坊。

  不得不说,在这个监管不严的年代,这种小作坊在一定的区域中,真的不要太多。

  哪怕是那些比较穷的,家里买不起各种机器的,也会从一些大工厂里边,拿一些散装的各种配件回来装配。

  总而言之,这个时代的沿海本地人,基本上都比较富裕。

  再不济,也可以把房子租给打工的人,始终都是一份持续的收入。

  然后自己再弄点什么手工艺品来家里做的话,那就更多一份收入。

  这个时代的沿海人,真的不怕苦也不怕累。

  他们说是老板,但这些小作坊的老板,往往比打工者还要勤劳。

  比如打工者干十二个小时,他们就干十六个小时。

  打工者干十六个小时,他们能干二十个小时!

  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虽然他们给自己干,有精神支柱,所以才不怕苦不怕累。

  但无论怎么说,这种精神的确是值得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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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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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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