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变女,我外号阎萝王>第671章 不行
  “曹颖,不是我不想给你出主意。

  问题在于,你要说出你的需求啊!

  比方说,你想做个白富美!

  再比方说,你想做个大老板!

  再比方说,你想做个富家太太什么的。

  你说你小时候,老师问你长大想做什么,你说是想做科学家。

  但那个儿时的梦想不作数,那只能算是当年的玩笑话。

  毕竟那时候你根本就不懂科学家,不知道想要做科学家,需要多么大的努力,你现在觉得你根本就做不到。

  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你读书不行。

  那行,你现在已经长大了,那总有一个自己的目标吧?

  哪怕你就是想在家里蹲,每天就给自己做个饭,然后平时就看电视,那起码也是一个目标对不?”

  陈乐也挺无奈的,感觉曹颖是赖上自己了。

  她自己没明确目标,却想让自己给她弄出一个目标来。

  陈乐始终觉得,人的目标一定要和自己的兴趣结合起来。

  如果是因为各种原因被迫打工,也就罢了!

  如果是在自己能选择的情况下,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兴趣来。

  因为有兴趣,才能有动力,才会事半功倍。

  哪怕再怎么辛苦,也会甘之如饴。

  反过来,哪怕是再简单的事情,也会弄得度日如年,痛苦不堪。

  “这样啊,那非这样说的话,我觉得我的第一目标还是赚钱。

  虽然跟你一起,我有时候都觉得钱不是钱。

  但是,我还是知道,钱挺重要的。

  就像你一样,想买个车就买个车,想去国外就去国外,根本就不用为钱操心。

  所以无论实现什么目标,或者想要什么,钱肯定是先决条件。”

  听到曹颖这么说,陈乐都要翻白眼了,感觉自己被气到了。

  钱的重要谁不知道?

  这个时代的农民最知道钱多重要,平时都柴米油盐就不说了,那些生了病都不去医院的,是最知道钱有多重要的。

  因为留着钱,死的只是自己一个。ΗtτPS://Www.sndswx.com/

  如果钱没了,就算自己没死,一个家也散了。

  “你也知道我钱多,那就不要谈钱。

  就咱俩这关系,你如果需要钱做你喜欢做到事,难道我还能不支持你?

  不管是借也好,投资也好,钱你就别操心!

  还是那句话,好好想想你想做什么,你的兴趣是什么。

  这其实已经不是我第一次问你,也不是你第一次问我。

  类似的谈话,我没记错的话,这是我们之间第三次了。

  你就一直下不了决定,或者就像你说的,你总觉得你自己的想法就是走入深渊,因此每次你都怕想下去,但见到我又忍不住提出来。

  你这样不行,难道你还想犹豫几年,然后每年找我说几次?

  你不嫌烦,我都觉得头晕脑胀!

  大胆点,想做什么就去做,只要不犯法就行。

  好好的想,别再一次次的问我,让我给你拿主意。

  我倒是有无数主意,可那不是你想要的。

  就算是你听我的,跟着我的规划走下去,有一天你真正成熟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也也会怪我。”

  曹颖没有再说话,而是默默的摘李子。

  不过就算是这种情况下,她嘴里也没停下吃的动作,绝对算是个吃货。

  不一会儿,她转移了话题。

  “话说陈乐,那个颜如玉,就那个金发女娃,她以后难道就在草原上放牧?

  按照你说的,她们家在一般层面上,也算得上富豪了,至少吃喝不愁。”

  看似转移了话题,但曹颖的本能,让她继续找参考。

  毕竟在年龄上来说,颜如玉也跟她差不多的年纪。

  说来说去,还是逆来顺受的性格在作怪。

  “人家跟你不一样,人家有自己的想法。

  虽然某种意义上来说,在普通人的群体中,人家的确算是富豪家庭了。

  但是她也知道,她上头有两个哥哥,以后家里的一切,算不上是她的。

  所以她自己的想法是,到渝市来打工,在打工的时候,看看自己能做什么,想做什么。

  来渝市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我,只是她的性格和习惯问题,她喜欢多山的地方,这或许是因为她腻味了草原。

  她也迷茫过,但她会付诸于行动,可不像你一样空想,想一半就不敢想下去了。

  正好她家算是得天独厚,我顺势给了她一个建议。

  有那么一道菜叫做烤全羊,她们草原上,就正好是烤全羊的发源地,也就是正宗烤全羊。

  所以,我给她出了个主意,让她租我逸都商圈的房子,然后开一家正宗烤全羊的店!

  这样一来,不但她家的羊等等有了更赚钱的销路,还能真正的当做一份事业来做。

  假如未来做大的话,说不定草原上很多的羊,都会经过她的手,她就赚到很多很多的钱。

  人家已经有自己的路了,但对你来说没有参考的价值。

  唯一的参考,就是她会付诸于行动,而你不会!”

  “这样啊……”

  曹颖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再次无话可说,只剩下李子树枝折断的声音。

  李子树都枝桠是非常脆的,跟枇杷正好相反,非常容易折断。

  因此,一些稍微细小的枝桠人也无法过去,只能用杆子砸。

  又过了一会儿,曹颖说:“可惜了,我们这边没那种条件,总不能养猪去卖吧?

  想想也太累了,我们这边都没那么多草去喂。”

  陈乐差点脱口而出,养猪完全没问题。

  不过仔细想想,还是不要把曹颖弄成什么养猪娘子了,那太吓人了。

  “诶,陈乐,我想到了,要不我做明星……”

  曹颖话都没说完,陈乐就打断道:“不行!”

  “啊?”

  “做明星没那么简单,上次我还跟你说过,你这性格也会吃亏的。

  更何况,做明星,你最好是能考上艺术学院,也就是专门的大学。

  先不说你能不能考上,就你现在,也没那基本功,比如说来个一字马什么的。”

  曹颖哀嚎道:“我好不容易想到一个,你一句话就给我否定了!”

  “不着急,慢慢想,只要你不继续人我给你想就行。

  你提出一个,我就给你参考一个,总能找到适合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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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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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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