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变女,我外号阎萝王>第789章 被招揽生意
  热闹的大街上,一片烧烤的香味。

  这里最多的,就是穿着各种厂服的年轻男女。

  或出双入对,或三五个朋友闺蜜一起。

  有些坐在摊位摆出的桌子上吃烧烤喝啤酒,有些手里拿着烧烤四处晃悠。

  陈乐左手拿着一个大的烤鸡翅,右手拿着两大块豆腐干,都是属于经典系列的烧烤,混迹在其中。

  这种地方,陈乐相当熟悉。

  上辈子在一些工厂做工,下班之后,三五天的总是要来一次。

  约上熟悉的工友,今天你付账,明天我付账。

  一个月吃下来,个人大概要花一百来块。

  不要以为一百来块不多,这个时候的普工月工资也就五百左右,这还没去掉日常的吃喝。

  所以,基本上都是月光族。

  当年的这个时候,是父母健在,爷爷已经去世,奶奶健在的情况。

  少年不知愁滋味,就算家里还欠着几千块的外债,但颇有种不关我事的感觉。

  每个月都工资,除了吃喝就是买衣服,或者是买烟。

  这个时间段,陈乐最喜欢买到就是一种叫雄狮的烟。

  一开始是两块钱一包,后来变成两块五。

  总而言之,一个月的工资,基本上够用。

  不过,基本上也别想剩下。

  来到这样的地方,让陈乐颇有种融入其中的感觉,非常的放松。

  沿海这个时候的温度,还不算是太冷,还有二十度的样子。

  有些吃了烧烤发热的年轻男孩,还会打赤膊,把衣服拴在腰上,或者是披在肩头。

  一手夹着烟,一手拿着啤酒,对瓶吹的同时,也在高谈阔论。

  一个个看上去,基本都是瘦骨嶙峋,几乎看不到胖子。

  放眼望去,男孩大多都是四六或者三七的偏分长头发,短发的反而算是比较有个性的。

  而女孩基本上都有刘海和马尾,不过相对来说,就要显得潮流和花样多多了。

  忽然,有人在背后拍了拍陈乐的肩膀。

  陈乐扭头看去,一双在灯光映射下,灼灼生辉的丹凤眼最吸引陈乐的注意。

  随即才看清楚,这是一个穿着火红纱裙,里边穿着白色小衣的长发女人。

  女人一张天然的瓜子脸,带着莫名的冷艳。

  被她那一双灼灼生辉的丹凤眼盯着的话,心虚的人只怕会瞬间下意识低下头去。

  这女人给陈乐的第一印象,就是绽放的红玫瑰,好看的同时却带刺,冷艳高贵极具气质上的压迫力,简直不该出现在这样的地方。

  不过陈乐确定自己不认识对方,于是满脸问号的仰头看着对方。

  这女人身高只怕有一米八左右,偏偏还穿一双暗红色的恨天高,导致陈乐感觉自己后脑勺都要贴着肩膀才能看清楚她的脸。

  “小妹妹,我看你在这街上转了三圈了,是不是找不到自家大人了?”

  女人的声音,清脆中带着一种冰凉。

  就如同山泉水给人的感觉一样,凉到心底都出现一阵凉意,却又不觉得冰冷。

  周围时不时有人来往,陈乐也无法读取这女人是什么想法。

  第一反应,这是一个人贩子。

  不过就看这女人的气质还有身高容颜,随便做点什么,也比人贩子划算,大概率应该不是。

  那么,难道是纯粹的好心?

  转了几圈了陈乐倒是没注意,她在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也不会转太远,以免迷路。

  所以,好像的确来来回回乱窜。

  只是,这女人注意自己做什么?

  “你是谁?”陈乐反问。

  “我是那家店的老板……”

  女人指了指斜对面,一家连续三个店面,灯火通明的金店店铺。

  对于金店,陈乐只记得一家什么福,其他都不知道。

  虽然来这里的,大多都是吃烧烤,但不代表就没有店面了。

  事实上,烧烤摊位都在马路上,店铺都是卖各种东西的,两者可以说互不侵犯,反而能给店铺带来相应的客流量。

  这要放在后世,只怕已经被城管追了或者整改了,但放在这个时代是常态。

  “行吧,我本来就是一个人瞎晃悠,没有大人在身边,也不需要大人在身边。

  能把我拐走的,还没出生呢!

  谢谢了,拜拜~”

  陈乐点点头,挥挥手,转身就走。

  “小妹妹,别着急呀,要不要去金店坐坐?”女人在背后问。

  陈乐心想:“原来是招揽生意的……”

  对于对方为什么知道自己有钱,陈乐心里大概有数,应该出在世界令身上。

  世界令没办法放在个人空间里边,所以她一直当做一个吊坠挂在胸前。

  她又没有把世界令藏在‘胸肌’之间的爱好,所以一般都暴露在外。

  也就冬天的时候,如果是穿得厚实,会在羽绒服里边。

  如果穿得单薄,那就是在衣服表面的。

  反正这玩意丢不了,也无法损坏。

  如果谁以为是玻璃种的玉石,想要抢夺的话,那就是在自寻死路。

  这玩意在灯光的折射下,会显得光芒夺目,被一个开金店的注意到,倒是也不奇怪。

  本来陈乐是准备走人的,因为她虽然钱多,不过并没有相关爱好。

  但她忽然心中一动,想起家里人。

  由于是底层起来的,所以家里人在首饰方面,还真没有什么需求。

  而她,因为性格原因,根本没想过这方面。

  虽然一开始得到三根金条的时候,就让母亲去做成首饰用。

  可直到现在,金条在哪里陈乐不知道,也没过问,反正没见做成首饰。

  何不趁着这个机会,给家里人每人带个一两套首饰回去做礼物?

  如此一想,陈乐转过身说:“那就去看看,要是有合适的,我选几件。”

  秦玉丹凤眼中精光一闪,嫣然一笑道:“那么,小妹妹,请……”

  就像陈乐猜测的那样,秦玉就是在店里的时候,无意间被陈乐走过的时候,世界令折射的光芒闪了一下,这才注意到陈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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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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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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