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沛年半倚在扶椅上,满是惬意,享受着来自他娘、他奶还有他爷三人的服务,宋老夫人见宋沛年吃完了他手中的糕点,又给他递了一块,“我就说我家年年有出息,当日我在茶楼上远远看着都觉得感动......”
宋老爷子赞同地点头,“嗯,随我,有我当年的风范。”
宋老爷子之前当过县官,后来宋尚书官慢慢做大了才卸任下来。
想起孙子昨日做的事,满脸皆是自得,宋老夫人却一把将他推开,“说什么呢,年年明明就是随了我的聪明大气。”
“什么浑话,明明就是随我,他们父子几个,就年年最像我,为百姓干实事。”宋老爷子不似往常那般正经,如同个老顽固,与宋老夫人拌起了嘴。
“去去去,明明最随我......”宋老夫人可一点儿不惯着自家的男人,甩着手让他一边儿玩去。
宋母看着二人争的火热,将桌上的茶杯拿起递给了宋沛年,压住嘴角,心中默想,自己十月怀胎生下的,当然最像她了,也不知道这老两口在争什么。
宋沛年笑嘻嘻喝着茶看着祖父母斗嘴,还不忘‘拱个火’,正想要再推动一下,宋管家就上前禀报,“二少爷,建安公主府有一封信给你。”
四周的目光朝他聚拢,宋沛年将看完的信一甩,“建安公主让我去她的府中,说有要事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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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沛年悠然自得地走在大街上,想起刚刚与建安公主的交锋,虽说得隐秘,但还是将自己的意图给表示的明明白白:捐五千斤粮,再加五百件棉衣,但是必须得风风光光的送到南边的几个县。
揉了揉有些困倦的眼睛,微微叹了一口气,宋沛年继续向着常家的布庄走去。
还有一条街的距离,就已经排起了长队,队伍中的每个百姓手里或拿着棉衣或提着一个布袋子,每个人脸上都演绎着喜悦,与前后的同伴分享自己要捐的东西。
终于来到常家布庄,如入眼就是一个老头子在大声报着自己的棉衣,“我叫周光中。”
老头子看面前的人已经将自己的名字给记上了,才哆嗦着将怀里的棉衣递给一旁专管衣物的常家伙计,“这棉衣看着破,但里面用的都是好棉花呢,我昨天连夜洗干净烘干了的,他们收到就可以穿......”
宋沛年一进来,常得胜就看到了,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朝他跑来,“大人,这儿一切都好。”
似有若无的目光朝宋沛年瞟来,原以为是个插队的,没想到竟然还是个当官的,刚刚热火朝天的喧闹声瞬间安静了不少,宋沛年忍不住微瞪了一眼常得胜。
队伍最前方的一妇人,怀里抱着一个大布袋子,瞟着宋沛年的方向,磨蹭着挪动步子,随后又背对着宋沛年,朝着记名字的人小声说道,“钱德芳。”
妇人将袋子递了出去,收管粮食的伙计立马问道,“米还是麦粉?”
伙计背后有两个大口袋,一个口袋装着米,另一个装着麦粉,装满一袋后又由后面的人捆好放入库房。
宋沛年也看了过去,妇人有些忐忑道,“次、麦粉,不是舍不得好东西,我是想着受灾的百姓多,买精麦粉不划算,我就买了次粉......”
精麦粉是由新麦子磨出来的面粉,很是雪白,次粉不仅用的是陈年麦子,为了增量,磨的时候还会在里面加一些豆子,吃着口感不是很好。
袋子被打开,里面装着微微发黄的麦粉,但都是磨得细细的。
宋沛年听到妇人的话,立即接话,“这位婶子想的周到,一斤精麦粉都可以换三斤次粉了,你这一大袋子可够好几个人吃几天呢。”
妇人听到这话瞬间不再胆怯,眉开眼笑,“对啊,对啊,特殊情况不讲究吃好,吃饱就很好了。”
本来害怕自己捐的东西上不得台面,那大人会怪罪,没想到自己的想法还得到了认可,妇人挺直了腰板,催促身后的同伴搞快点儿,后面还排着长队。
“俺也捐五十斤次粉。”说话的是个粗犷的汉子,将一袋子麦粉递过去之后又道,“这麦粉是我媳妇儿磨的,记我媳妇儿的名字,黄香梅。”
看见面前之人将名字写好,又将脚下的一个大袋子提起,“这里面装的是我娘种的菘菜,都选的是地里几十苗最好的,我娘叫谷秀英。”
“你还记两个人的名字啊?”汉子后面的男人伸头说道。
汉子听到这话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面色微红,宋沛年在一旁见状笑道,“这有何妨,各有各的功劳嘛。”
汉子像是找到了理由,急忙赞同点头,表示大人说的对,随后又不知脑子为何一抽,脱口而出,“大人,你可得将这些东西都送到灾区那儿。”
说完又有些懊恼,悔恨自己怎么把昨日与邻居说的闲话给说了出来。
四周又陷入了寂静,宋沛年却正了神色,挺直身子,双手交叉放置胸前,“定不辱命。”
又微微躬着身子,朝着屋内的百姓行了一个平礼,“我替灾区所有的百姓谢谢你们的善举。”
屋内寂静一片,谁都没有想到一个当官的会对他们行礼,还是几个机灵的也回了一个礼,“大人,互帮互助嘛。”
“对啊,对啊,互帮互助。”
百姓们开始附和。
宋沛年笑着朝他们点头,在热闹的气氛下将常得胜给拉了出去。
常得胜急忙跟在宋沛年的身后,等二人走出一段距离之后,宋沛年从怀里抽出一张纸条递给了他,常得胜急忙接过打开。
他家是做布料生意的,自然一眼认得图上画的是织布机,常得胜本不觉得有什么奇妙,但是当看到所用原材料是棉花的时候,常得胜瞬间瞪大了眼睛。
要知道棉花都是被他们当做填充物的,一般的衣料都是丝绸、皮毛还有就是麻衣。丝绸是达官贵人穿的,麻布是一般为低下层百姓所穿,常以亚麻、苎麻、黄麻、剑麻、蕉麻等各种麻类草物所织造。
常得胜想起巡店时,许多普通百姓都在抱怨麻布穿着不适,但是丝绸先不说价高,还有就是丝绸不是谁都可以穿的。
棉花柔软,若是棉布织造成的衣物不是正好销与有点儿家底的百姓?常得胜越想越火热,手中的纸却被宋沛年抽走。
只见宋沛年微微挑眉,“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看吗?”
常得胜心中已有猜想,但还是装傻摇头,宋沛年冷哼一声,“我出方子,后面则万事不管,利润我一你们九,如何?”
“嗯?”
常得胜有些不敢置信,掏了掏耳朵,觉得自己听错了。
宋沛年又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去和你爹他们商量商量吧,你若是觉得行,就来找我。”说着就打算离去。
常得胜急忙将他追回,“行的,行的。”
宋沛年挑眉看他,示意你做得了主吗?常得胜立马拍胸脯,“大人你放心,我爹现在听我的。”
其实是我爹让我万事听你的,常得胜默默想着。
“那给你吧。”宋沛年将纸条拍在常得胜的胸前。
常得胜急忙接住,“大、大人,我们不签一个、一个什么吗......”
“不签了,我信得过你们常家,我还有事儿,先走了。”宋沛年摆手离去,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常得胜感受到来自胸腔蓬勃地跳动,暗暗发誓一定要将那棉布给织造出来,不辜负宋沛年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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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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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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