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丽婷想要站起来反驳,身旁的男子伸出手拦住她。
“丽婷,别冲动,这位同志说得有道理。”
男子劝告年轻女子,默默地看了一眼白玉。
眼前的女子容貌姝丽,令人惊艳。
偏生一张利嘴也不若旁地农村人一样笨拙,玲珑小嘴能言善道。
生机勃勃像一株朝天椒似的呛口又别有一番风味!
“师兄!”
叶丽婷看到师兄许修然竟然看着眼前的女子目露欣赏,眼中的嫉妒一闪而逝。
“别说了,是我们不对!”
许修然将师妹的碗推到她面前,低声说:“快吃完!”
不待叶丽婷反应,他也低下头继续吃完自己碗里的豆腐花。
白玉说得没错,现在这个时候浪费粮食天理难容。
他吃完,翘起胳膊面色眼神地监督师妹吃下去。
白玉见状懒得再跟两人说话,又买了两个炸糕和油饼跟老娘扬长而去。
叶丽婷瞪着白玉离开的身影无可奈何,只能在师兄的监督下吃完整碗豆腐花。
“娘,我们去那边逛逛。”
一路上卖啥的都有,白玉目不暇接地看着这些东西。
两人逛了一会儿,走到一个小摊子前头。
这个摊子上零星摆了几样东西,一个破旧的木盒子,几个碗、还有一个长条形类似梭子的黑土疙瘩和毛笔。
“这有啥好看的!”
刘金花看到眼前的破烂就先跟拉着闺女离开。
“别别别,先让我瞅瞅。”
白玉没有理会母亲的劝告蹲在地上,开始在刘金花眼中的破烂里挑挑选选。
摆摊的老农,一脸憨厚。
“姑娘,你看看,这些都是我家里头早些年留下的东西。”
白玉没有接话,更没有上手去摸东西,只是低头细细查看。
这个不起眼的小摊子还真有些好东西,那个黑土疙瘩就是个宝贝。
这个黑漆漆的土梭子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一锭宋制松烟墨。
俗话说千年宋墨为国宝。
宋朝制墨对墨的烟质、和胶、配料十分考究。其中松烟墨,像个止步的梭子,墨的正面中部有细线双道框,框内残留阳文篆书。
松烟墨更是有“墨出青松烟,笔出狡兔翰”的记载。
松烟墨用松木不完全燃烧后取得的烟炱作为原料,再搭配其他成分。
支模的流程十分复杂,分为采松、造窑、发火、取煤、和制、入灰、出灰、磨试。
其墨色浓黑、无光泽,松烟制成,长梭形,两端呈圭角状。
现在地摊上的土梭子外形跟松烟墨一模一样,只是中间的部分模糊不清,就像个土疙瘩一样。
书法宋四家之一的蔡襄说,世间以李廷珪墨为第一,张遇墨为第二。
这么大一块松烟墨,比前世的博物馆镇馆之宝还要大一半。
若是真的,价值连城,千金难求!
想到自己即将淘到一块国宝,白玉心里十分激动。
不过,她面上依旧保持平静,不动声色。
白玉眼珠子一转,对眼前的老伯说道:“这个毛笔咋卖?”
老农随手比画了一个一:“一块钱,你带走吧。”
其实这些东西都是家里的破旧。
老农就是觉得这玩意儿占地方,干脆趁着集市开了,拿出来全都卖掉。
尤其那个土疙瘩,在家里头摆着占地方。
毛笔是狼毫笔,看着有些年份了,不过没有那块黑墨值钱。
白玉装作不经意的模样跟老农讨价:“我要这只笔,把那个土疙瘩送我当添头咋样?”
那土疙瘩硬硬的,黑黑的一长条,老农也不清楚是什么玩意儿。
看到面前的小姑娘尽管拿想要这个东西,他随口问了一句:“那个黑疙瘩你知道是啥?”
白玉听到这句话,眸光一闪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这个能压纸。我男人写字好,在村委经常写大字报,毛笔坏了,再买一个给他。这个黑疙瘩用来压纸应该不错。”
村里的大字报通知有些都是用毛笔写的。
这个理由没有引起老农的怀疑。
“行,我就把这个疙瘩当做添头给你了!”
见此,白玉爽快地递过去一块钱。
刘金花看到闺女递过去一块钱,一脸心疼!
买个毛笔比刚才的豆腐花和炸糕还贵!
“大爷,那我拿走了!”
白玉拿起这两样东西,准备起身离开。
身旁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慢着,妹子,那个毛笔能给我瞧瞧吗?”
许修然蹲在白玉身边,侧头对着白玉微笑。
白玉见状为不可查的向旁挪动一下,蹙起秀气的眉头。
她急忙东西放进怀里,神情防备地盯着身旁的男人。
刘金花见状立马上前,伸出双手跟老母鸡保护小鸡崽一样护着闺女。
“这是我们买的,你想抢东西?”
这句话,让身后的叶丽婷十分不满。
她叉腰瞪了一眼这对母女,翻了个白眼:“你们瞎说什么呢?我师兄又不是没见识的乡下人,才不会抢东西!”
白玉慢慢拿着毛笔,回怼一句:“这是我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就不想给你看,怎么样,你有意见?”
“你!”
叶丽婷再次被白玉顶撞一下,气得说不出来话。
怎么会有这么无赖的人!
许修然一张温文尔雅白皙的脸庞,笑容不变。
他替叶丽婷解释:“我师妹不是这个意思。要是可以的话,你们手里的毛笔专卖给我可以吗?”
他伸出修长的手指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方才,许修然瞧得分明,这个毛笔因该是清末的李福寿笔。
李福寿传承父亲制笔技艺,解释了著名画家金杯楼齐白石等人。
他曾经为管平湖设计衣纹画笔、用名家的名字为笔命名,比如白石写意、马晋画笔。
这支笔作为老师任教的贺礼,十分合适。
白玉最在意的还是手里的黑墨,毛笔倒是其次。
有人想买,价格合适也可以卖出去。
摊子前的老农有些后悔:“姑娘,这个你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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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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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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