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荒野俱乐部>第364章 1V4的绝杀时刻
  小孤狼俯视着2号车司机,右手甩出了“黑色利刃”,“黑色利刃”的刀尖在二号车司机喉咙前划过,脖颈上留下了一条红色的血丝。

  二号车司机双手捂着自己的脖子,想要开口说话却怎么都说不出来,鲜血顺着脖颈的刀痕处流淌、喷涌,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趴在了行军床上……

  小孤狼扬起桀骜不驯的头,眼神轻蔑且孤傲。

  另外两个帐篷内,钢镚和硬币动作就没有小孤狼这么从容了,但是对付两个盗猎贼,倒还是绰绰有余。

  营地外。

  苍云峰蹲在地上,单膝跪在刘世超的后背上,身后那三个盗猎贼误以为苍云峰就是刘世超,看到苍云峰的手势后,他们三个弯着腰快速往前跑。

  苍云峰摸起刘世超的猎枪,听着身后的脚步声,感觉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突然,苍云峰起身,左手端着猎枪的枪管,右手扣动扳机,第一枪直接将跑在第二位的盗猎贼爆头,紧接着拉大栓上膛,瞄向了第三个人,再次扣动扳机。

  两声枪响让跑在最前面的人有点莫名其妙,他还没意识到危险,以为刘世超是发现了他们身后有敌人,他一边向前跑一边抓转过头往后看。

  当看到后面两个队友都倒下去的那一刻,他才如梦初醒,意识到问题不对劲,他赶紧转回头,抬起猎枪准备对着苍云峰扣动扳机。

  此时苍云峰的猎枪里面已经没有子弹了,这种破烂猎枪一次只能上两颗炸弹。

  按照正常人来做这件事,肯定是用枪先把跑在前面的两个人解决掉,跑得越快、死得越快。但是苍云峰不按照常理出牌,他知道两枪之后他手里的枪就是个“棒子”,根本没机会装子弹开第三枪。

  所以他选择将后面的两个人干掉,留下跑得最快的人,当两枪之后,跑得最快的人又回头看了一眼。苍云峰就在跑在第一位盗猎贼转头的瞬间,他拎着猎枪冲向对面的盗猎贼。

  盗猎贼反应过来抬起枪准备射杀苍云峰的时候,苍云峰已经来到了盗猎贼面前,手里的“枪把子”横着抡了出去,刚好打在盗猎贼抬起的猎枪上。

  慌乱中,盗猎贼也不管瞄没瞄准,果断地扣动了扳机,枪声响起的前一秒,苍云峰的枪托已经打在了盗猎贼的枪筒上。

  躲过了这最关键的一枪后,苍云峰丢掉了手里没有子弹的猎枪,快速从大腿右侧的口袋摸出一把求生刀,求生刀在掌心转了一圈后,苍云峰灵敏地握住了刀柄,对着盗猎贼的胸口刺了进去。

  整个刀刃深深扎在了左心房的位置。

  从动手到结束,一共解决了四个人,可谓是战绩辉煌,从帐篷里走出来的小孤狼看到了这一幕,对苍云峰的崇拜更加深刻了,他知道于泽凯是个“神话”,知道他出手干净利索。

  这一次又亲眼目睹了苍云峰打架,尤其是最后弄死这三个人的时候,真的是有勇有谋,临危不乱。

  解决掉最后一个盗猎贼后,苍云峰看到了走过来的小孤狼,问道:“搞定了?”

  小孤狼点点头,回应道:“搞定了。”

  耳机里面传来了于泽凯的声音,按理来说苍云峰这也算是“首战告捷”,应该祝贺一下才对,结果呢,于泽凯对这事只字不提,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不值得一提,甚至都没问一问苍云峰这么有没有人受伤,而是直接对苍云峰说道:“一会儿碰头了喝点,小胖这有风干肉。”

  苍云峰:“喝点呗,你们什么时候过来?”

  于泽凯:“先折腾一下车吧,我在这边的一辆车里面发现了一整张金色的牦牛皮。”

  苍云峰听后骂道:“妈的!还真被他们逮到了金丝牦牛,这些畜生,非得把一个物种从地球上销户才肯罢休么?”

  于泽凯问道:“这兽皮怎么处理?烧了?”

  苍云峰道:“不烧,留着,我们和达瓦老哥已经开始布局,抓出隐藏在公安系统中的内鬼,这些盗猎贼宰就宰了,无所谓。但是隐藏在公安系统中的内鬼不是说宰就宰的,毕竟那是个有编制的公务员,抓贼抓赃,金丝牦牛的牛皮就是证据。”

  于泽凯:“这里死了这么多人,你又要怎么解释?”

  苍云峰:“双湖县森林公安巡山小队,在达瓦顿珠的带领下,与盗猎贼发生了激烈的枪战,最终取得胜利,截获了盗猎贼捕获的金丝牦牛,金丝牦牛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行了行了。”于泽凯打断苍云峰的话说道:“你愿意怎么编就怎么编吧,我先过来和你汇合。”

  阿尔金山无人区。

  张万青将车停在了一处小山坳内,他坐在车里嚼着青稞饼,中控台上放着一个已经看不出本色的保温杯,里面早就没有了热水,副驾驶的座椅上放着一件军大衣。

  张万青脸色苍白,嘴唇发紫,车里的空调吹着暖风,怠速状态下,他不敢睡觉,就连闭眼打盹的时候,都要将车窗开一条缝隙,他太担心自己一不小心睡着,一氧化碳中毒就噶了。

  在无人区狩猎的张万青,这点生活常识还是懂的。

  军大衣上的卫星电话处于关机状态,他不是不想开机联系外界,他是觉得这个卫星电话开机都是一个危险的存在,他担心侯建祥的人跟着卫星定位找过来。

  一阵夜风吹过,夹杂着地上的细沙吹进了驾驶室内,打在了张万青的脸上。

  张万青睁开了眼睛看向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风了,他将车门窗关好,打开手机上的卫星地图查看,距离阿尔金山的矿山公路还有150公里左右的距离,也就是说,再走150公里,他就能离开无人区,到矿山公路后可以回到109国道,一路向东就到了格尔木、西宁。

  回想起最近几个月的遭遇,张万青越发地感到恐怖,无人区已经不是之前的无人区了,这里卧虎藏龙,经过再三犹豫,张万青还是打开了卫星电话,拨给了刚叔。

  此时的刚叔正要休息,接到张万青的电话他还是有点高兴的,毕竟整个队伍就他们两个人是最亲的,他兴奋地询问道:“你到哪里了?刘世超那边是什么情况?你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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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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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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