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郁浅夏上山的时候碰到了钱招娣嫁的男人王爱国,只见他步履匆匆的从山上下来,背后还背了个背篓。
“郁知青,上山啊。”王爱国因为娶了钱招娣的原因,对知青们印象也不错,见了郁浅夏便主动打招呼。
“对,我正要上山呢,王同志这么早就从山上下来了,可真勤快。”
“嗨,还不是招娣,她不是有了吗,这两天孕吐的厉害,一直想吃酸的,我就寻思着趁着还没上工的时候来山上给她找一些野果子。”
提起钱招娣和孩子,他笑得一脸温和,身上都是即将为人父的喜悦。蜀南文学
“那王同志快回家吧,钱知青肯定还在家等着呢。”
“好,那我就走了,郁知青上山小心点。”说完王爱国就背着背篓急匆匆的下山了,他回家把果子给媳妇后还得去上工呢,再不走就迟了。
郁浅夏看他猴急的模样有点好笑,说实话钱招娣现在也挺幸福的,现在为了媳妇一口吃的大早上跑山上采果子的男人可不多,希望她幸福吧。
晚上刚吃完饭赵小燕就来叫她,郁浅夏拿上提前收拾好的鸡蛋跟着出了门,和几个知青汇合后一起去了支书家。
吴美丽今天就已经告诉了钱招娣知青点的人今晚会来看她,所以她和王爱国早早的就等着了。
支书在他兄弟里排行第三,支书媳妇姓王,所以大家都叫她王三婶,公社的厂子现在已经开起来了,王三婶也开始正式上班。
王三婶这回在家是因为小儿子媳妇怀孕,她就请了几天假过来照顾几天,也给小两口强调一下孕期需要注意的事项。
王三婶现在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她男人是村支书,平时在村里大家也都敬她两分,家里没有公婆,自己当家做主。
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老大和老二是儿子,现在已经各有两个孩子,她最大的一个孙子都十岁了。
老三是女儿,嫁给了隔壁村大队长家的儿子,婚后生了一个儿子,日子过得也不错。
现在小儿子娶了个知青做媳妇,小儿媳妇也是个勤快的,现在小儿媳妇怀孕,她家小儿子也有后了。
她自己也在公社的厂子里当了食堂大妈,这年头工人可了不得,村里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妇人都羡慕她这个年纪了还能找到这么好的一份工作,现在她脸上的笑止都止不住。
支书家的气氛还可以,王三婶因为高兴,态度也很热情。
钱招娣缓缓从屋里走出来,热情的招呼知青点众人,“你们来了呀,快进来坐,我这几天都无聊死了,谢谢你们来看我啊。”
钱招娣看着比以前丰满了一些,脸色也红润了不少,最主要的是她整个人看着都平和了不少,没有以前那个斤斤计较的劲了。
整个人的气质变化看的郁浅夏啧啧称奇,说实话其实她以前不喜欢钱招娣。
以前的钱招娣见不得别人过的比她好,她还在知青点的时候因为穿着,还有收到的家里寄来的包裹,被钱招娣明里暗里酸过好几次。
郁浅夏嫌她阴阳怪气恶心人,还教训过她,后来钱招娣知道她不好惹也不敢再来找不自在,她就没有再关注过了。
后来上工的时候钱招娣在地里,郁浅夏经常去山上,就没怎么见过。
这次突然见她变化这么大,郁浅夏不由得感叹,原来爱情是真能改变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它变得更好,而有的人却因为它变得偏执扭曲。
有时候可能细水长流的爱情更加靠谱一些。
“哈哈,你现在可享福了,还嫌弃无聊了,现在都不用上工你就偷着乐吧。”
吴美丽和她关系最好,听她这么说笑嘻嘻的上前挽住钱招娣的胳膊,笑着打趣她。
“你啊,哪里就不用干活了,现在还没有三个月,胎不稳,我公婆和男人心疼我才让我在家养胎的。”
“等三个月后我自己也要去地里干活的,村里谁家女人怀孕了不干活,我哪有那么金贵。”
“也是,我听大夫说适当运动一下有利于生养,稍微干点活也不错。”吴美丽接着她的话继续说。
王三婶在一边听到小儿媳妇这么说,也满意的点点头,三个月后肯定是要干活的,不然工分从哪来,她家老头子可以给安排轻松的活计,但总不能直接不上工吧。
另外两个儿媳妇也是这么过来的,这话她能自己提出来,那她就不用再说了,免得别人以为她是个磋磨儿媳妇的恶婆婆。
王三婶心里满意,就不再听她们聊天了,进去厨房,拿了两个小木碗装了两碗瓜子给端着过去了。
这还是家里自留地种的向日葵,前两天成熟了两个,她就摘下来炒了留着给怀孕的小儿媳妇和几个孙子孙女吃。
今天几个知青来家里看小儿媳妇,个个都拿了东西,她也不能太小家子气,糖水舍不得倒,两把瓜子还是可以的。
因为男女有别,女知青和钱招娣在她和王爱国的屋里,男知青就由王爱国陪着在堂屋里坐着。
王三婶将瓜子端过去就回自己屋了,钱招娣给几人倒了白开水,然后几人就上坑坐着聊了起来。
郁浅夏跟钱招娣不是很熟,也没什么要说的,除了刚开始说了几句喜气话之外基本上没咋开口,就坐在旁边听她们聊。
别说,八卦还真挺好听的,东家长西家短的各种唠。
和郁浅夏同样在一旁吃瓜的还有徐甜甜,她下乡半个月了,但社恐的毛病依旧没有一点改变。
悄悄缩在郁浅夏旁边,一边竖起耳朵偷偷听八卦,一边近距离观察郁浅夏的盛世美颜。
她真的是太喜欢郁知青的这个长相了,越看越喜欢。
郁浅夏当然察觉到了旁边炙热的视线,眼神不经意间扫过,发现是那天新来的女知青。
看她也没什么恶意,郁浅夏就任由她打量了,反正被看两眼自己又不会掉块肉,她喜欢看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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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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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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