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美艳娇气包带千亿资产穿书>第162章 巧上加巧。
  吃完一顿早餐,阮娇娇没什么精神地靠在季怀安肩头,跟他一起看报纸,手上时不时摸一摸沙发上趴着的小狗头。

  着凉感冒了太难受了,晚上怕冷早上又嫌热,之前一直咳嗽,今天睡醒总算好了不少,就是整个人发苶(nie),提不起精神。

  下午时分,洋房又热闹了起来。

  前段时间吴茂明在陈福生和曹康的陪同下,去乡下找树,今天就是那些树运来的日子。

  已经开放的桂花树,枝繁叶茂的桃树、梅树、海棠、石榴以及茶树等等,全是观赏性极佳的树种。

  一旦涉及到自己的爱好,吴茂明就不社恐了,指挥着人哪棵树栽哪个坑,认真又热情(对植物热情)。

  阮娇娇嫌动静太吵,在太阳没那么大的傍晚时分,就和季怀安出门了。

  她要去那幢英式小楼看看自己旗袍的制作进展。

  英式小楼在简单修整完后,里面的家具电器一应设备全都放了进去。

  原本在弄堂小门面里做旗袍的老裁缝,也被阮娇娇安排到了这里。

  除了两个老裁缝,珍宝的妈妈尚红,还有尚红的父亲,杭绣大师尚诚也一起来了。

  珍宝妈妈是九月初到沪市的,原本的她一直在照顾父亲,所以没能第一时间接受阮娇娇的邀请。

  尚红的父母一辈子就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尚青嫁给了军人,一直在海岛上随军,小女儿就是珍宝的妈妈尚红,嫁到了娘家隔壁的村落。

  杭绣有一个传统——传男不传女。

  尚诚老爷子绣艺传承的来源往前翻几辈全是男人,到了他这里,只有两个女儿,意味着他不找徒弟就得教女婿或外孙。

  可他的小女儿尚红实在太有天赋,仅仅只是看自己偷偷绣花加上自己偶尔的指点,就能绣得有模有样。

  于是在发现小女婿实在蠢笨,小女儿的两个儿子也没有天分后,他决定打破传统,就专心指导小女儿。

  说起来,尚红也是生了珍宝之后没两年才真正开始跟父亲学习,到如今也没有真正出师。

  原本出了院,去亲家家里休养的尚诚老爷子,从外孙女珍宝口中得知女儿的去向,以及察觉阮娇娇身份的不一般后,拄着拐杖就要让小女婿带他去沪市。

  能专门请人过去做绣活,用的材料肯定名贵,他担心小女儿手艺不够,平白得罪了人。

  请了小的,来了老的,多么划算的生意。

  尽管尚诚极力不要阮娇娇的工资,但阮娇娇又不缺这点钱,还想着把他们父女都留下,当然不会不给。

  除了尚红和尚诚,房子里还有一位专门照顾他们的厨娘,以及两位专门从福省过来,负责旗袍珠绣工作的人。

  其实,还是季怀安买的那双鞋上来的灵感。

  阮娇娇一开始也想过旗袍上加好看的宝石水晶点缀,但没有合适的人,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这工艺,所以就放弃了。

  但那双出现在黑市又被千里迢迢带回来的鞋,告诉阮娇娇,就是有这个工艺。

  并且特别特别巧,没过两天,她和出车回来的钟欣还有休息的张美华出门逛街时,正好遇见了拿着珠绣鞋的推销员。

  更巧的是,钟欣还认识那个推销员。

  那个推销员是个男同志,就是当初在火车上跟钟欣买红烧肉的小年轻,并且就在前一天,钟欣跟他乘的还是同一辆火车。

  推销员叫楚鱼,在福省一家珠绣拖鞋厂上班,两次来沪市,都是为了推销厂里的珠绣拖鞋。

  珠绣拖鞋厂是前两年才刚刚办起来的,鲜为人知,厂里因为销量的事情焦头烂额,因此几个像楚鱼这样的推销员就乘坐火车天南地北地去推销,希望有百货大楼或是供销社能看上他们的东西,如果友谊商店能看上那就最好不过。

  毕竟厂子倒了,他们就没工作了。

  他们一开始对厂子里的珠绣鞋都很有信心,觉得它只缺一个露面的机会,他们只要负责将它带出去,一定会有百货大楼看上。

  可惜事与愿违,一个个出去的推销员全都碰壁了,为数不多没带回来的鞋子,也都是因为送小领导了。

  为什么会碰壁,究其原因还是成本太高,出货太少。

  他们拖鞋上的珠子亮片都是国外进口的,必须手工一颗颗缝上去,成本和人工都要钱,价格自然降不下来。

  相比之下,塑料拖鞋生产快,成本低,有些在阳光下也很闪很好看。蜀南文学

  都是鞋子,人家凭什么看上你的呢,毕竟其中利润空间太小了。

  楚鱼第一次来沪市就碰了壁,回去自我反省了几天,又重新跑来沪市。

  沪市和京市是两个最关键的市场,尤其是沪市。

  他知道,只要打开这里市场,厂子的销量就完全不用担心。

  运气这个东西真的是玄之又玄,他刚被百货大楼一个小领导赶出来,转头就遇到了阮娇娇三人。

  阮娇娇对珠绣感兴趣,张美华对鞋子感兴趣,钟欣…似乎对他这个男同志感兴趣,于是三人就把他带去了红房子说话。

  不符合阮娇娇审美的拖鞋,但实际上符合这个年代很多人的审美。

  鞋面上的珠绣色彩鲜艳且夺目,人们刚从黑白蓝灰冷色调中走出来,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夺目,让人一眼看见就会情不自禁把目光聚焦在上面。

  楚鱼是个能说会道且非常圆滑会看脸色的人,他对着三个姑娘把鞋子夸了又夸,怎么精湛怎么好看。

  但,他却完全夸错了。

  像这样出货量不多,制作繁琐且基本都是人工的东西,他必须夸内里。

  比如上面的珠子是哪个国家买来的,珠绣的手艺从哪里学来的,制作多么不易,产量多么稀少,讲的生产越难,把价格往上提而不是往下压,这样才会让人重视。

  阮娇娇从楚鱼那了解了他们厂的发展由来后,就按照自己的想法,重新把语言组织了一遍,听得张美华眼睛越来越亮,看手里的鞋子都像是在看宝贝。

  当场买下一双不说,还要带回去给她妈妈开开眼。

  她妈妈是什么人?

  正是楚鱼一直苦苦蹲守想见到的百货大楼高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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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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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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