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男配不是恋爱脑一天三顿鱼>第115章 被鬼王顶替的倒霉蛋10
  时莎坐在地上痛痛快快的大哭了一场,整理好情绪,红着眼圈,起来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倒头就睡。

  第二天一早,刺眼的阳光透过窗户直射到她脸上,热热辣辣的,直接将她从睡梦中拉了出来。

  “怎么没关窗户呀?”时莎半眯着眼睛,用手挡住脸,小声的抱怨了一句,翻身。

  翻了一半发现不对劲,猛然睁开眼睛。

  嘶……眼睛疼……

  不过这是哪里?!

  时莎打量着周围的环境,终于想起来了。

  这是她的卧室,更准确的应该说,这是年轻时莎的卧室。

  她怎么会在这里?

  自从她和变成温绍的宋翰墨结婚后,她就搬了家。

  宋翰墨嫌弃温绍之前住的别墅晦气,他们就另外买了一套。

  很大很豪华,绝对不是年轻时候的时莎的房子可以比拟的。

  时莎努力回想着,昨天是她和宋翰墨结婚的20周年纪念日,他们喝了很多酒,倒在床上……

  “嘶……”

  突然,一些零碎的画面在她脑海中浮现,就像硬塞进去的一样让她头昏脑涨。

  时莎双手抱着头,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将那些片段拼凑起来,同时也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她……变成了另一个时莎。

  时莎猛然掀开被子冲进卫生间,只视着镜子中陌生又熟悉的自己。

  原来的她已经四十多岁了,再好的保养品、医美技术,也不能完全阻隔岁月在她脸上留下沧桑的痕迹。

  她烦恼的法令纹、抬头纹通通不见,进入眼帘的是那张青春靓丽的脸蛋。

  然而时莎却高兴不起来。

  无他,因为这个时空的时莎拿了完全一个破烂的剧本——和温绍闹掰,和宋翰墨分手,正处于人生的低谷。

  比起她这个富家太太,实在是太逊了。

  时莎拿着这副烂牌也不知道该怎么出。

  她这才觉得,自从自己结婚后,好像是被宋翰墨养得有点废掉了。

  或许她最明智的是换个城市重新开始,但是过惯了富家太太生活的她,根本无法想象,再出去靠自己的双手过日子的生活。

  让她好好的在那里待着不行吗?为什么突然要把她变成这副鬼样子?!

  时莎烦恼地皱起眉头。

  【宿主大大,女主重生了】

  刚刚起床折磨了宋翰墨一波的温绍挑了挑眉:【哦?说具体点】

  【剧情中那个成功的女主,在和男主过完婚后二十周年后,再次醒来就变成了现在的时莎。】

  【哦】

  温绍淡淡地应了一声,剧情中那个被宋翰墨当成金丝雀养着的时莎,对他可没有一点威胁。

  时莎:温总,我们见个面可以吗?

  手机轻响一声,一条微信消息赫然出现在屏幕上。

  这么快就整理好了情绪?温绍稍微有些意外。

  温绍:?

  时莎:关于之前我那个npc男友的事,我想和您详细说说,可以吗?

  时莎将这个时空的时莎的记忆整理了一下,发现之前发生的事情完全和她的时空吻合。一切都是从温绍在游戏里发现宋翰墨开始改变了走向。

  所以她将温绍变成突破口。

  第一,会不会他也有和自己一样的经历呢?

  说实话,二十年过去,关于之前那个温绍的记忆已经变得模糊。记得清楚的就是宋翰墨进入了他的身体,还……对付了他的父母。ΗtτPS://Www.sndswx.com/

  如果温绍和自己拥有一样的经历,那么肯定恨她入骨。

  不、不对,她可是对着温绍的脸生活了二十年啊!

  当初宋翰墨出手对付他的时候,她可是全程没有出面,温绍的灵魂被宋翰墨所换。但和她没有半分钱的关系。

  就算要恨,也恨不到自己头上。

  第二,如果温绍没有重生的经历,她也可以向他求饶。

  这个世界的温绍因为她爱上npc而恼怒,甚至出手打压她。一切都是因为想要她迷途知返,只要她向他求饶、向他保证不会再去玩那个游戏。他一定会原谅自己。

  这样她至少能恢复到之前的样子。

  第三……也是时莎最喜闻乐见的一个可能。

  那就是从她这里离开的宋翰墨已经去占据温绍的身体了。

  虽然她前脚和他说了分手,但以宋翰墨对她的爱,只要她主动,他们一定会复合的。

  这样的话,她不仅一下年轻二十岁,后面的轨迹也和之前的世界重合了。

  所以她必须要去见温绍。但因为不清楚状况,只能一点点试探。

  但是温绍不想理她。

  温绍:没空。我管你爱上npc还是纸片人的,和我有关系吗?

  时莎愣了一下,温绍的反应和她所有的猜想都对不上啊。

  时莎:温总,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该对您那么绝情,就算您现在对我没感情了,也请您不要再为难我了好吗?

  温绍:呵呵,不好。

  时莎好想隔着屏幕给他两拳。

  温绍却灵机一动,话风顿时一转。

  温绍: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现在我派司机来接你,来我家,给你看个东西。

  这是峰回路转吗?

  时莎连忙答应,对于他说的看个东西,她连问都没问一下。

  时莎:好的,谢谢温总。

  温绍:地址给我。

  时莎:我在xx小区。

  温绍打了个电话,叫司机过去接人。

  本来不想和时莎有过多的接触,但是想到宋翰墨没救的恋爱脑,还有什么比时莎更能牵动他的情绪的呢?

  请他品尝了这么久的刑罚,今天来点不一样的,“荤素搭配”。

  还是他善良,知道宋翰墨肯定想念时莎了,这不,就给他请来了。

  快说,谢谢温总!

  打扮精致的时莎从车中走出,比起自己的二十多岁,她上妆的手法已经神乎其神,轻易将自己的美貌发挥到最大。

  时莎被管家迎进来,站到客厅,却没看见温绍。

  “管家,温总人呢?”

  没等管家回答,头顶便传来温绍的声音。

  “这里,上来吧。”

  温绍看着她走上来,便关上门,阻断了跃跃欲试想进来凑热闹的温言。

  温言差点被打扁鼻子,嘟囔几句“卸磨杀驴”后,就又跑下去逗狗了。

  墙角处,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半透明身影出现在时莎的视线中。

  熟悉是因为这个人和她生活了很久,陌生是因为他顶了二十年别人的皮,她对他现在的样子印象已不是那么深刻。

  “阿墨……”

  宋翰墨身体一震,虚弱的鬼体就想上来拥抱她,然而他被束缚着,完全无法动弹,连声音也发不出,只能急切又痛苦地看着她。

  很明显,她最期盼的第三种可能并没有实现。

  “温总,你这是?”时莎投去疑惑的眼神。

  温绍理了理袖子,漫不经心道:“来吧,我和他,你选一个。”

  “当然是您!”时莎毫不犹豫道。

  虽然现在还有点不清楚状况,但一个胜利者,一个失败者的之间。

  她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ok。”温绍比了个手势,“你可以滚了。”

  时莎:“啊?”

  时莎顿时有些懵了,这是什么展开。

  “那温总,你可以放过我了吗?”

  温绍淡淡地笑:“我可没答应过你什么。”

  “你!”时莎咬了咬嘴唇,当场就想发作,然而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还是忍住了。

  “走吧,别让我赶你。”

  时莎勉强挤出一个笑:“那温总,我就先走了,您别忘了考虑一下我说的话。”

  她识趣地离开,却自始至终都没有为在墙角的宋翰墨说一句好话,更没有关心他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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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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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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