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岳云芷秦修则>第11章 想要上山
  “好,好,好!”

  李秀芳脸上是止不住的笑意。ΗtτPS://Www.sndswx.com/

  儿媳妇孝顺,她也没有非要和她争,转身就回了屋,抬手在没睡醒的老头子肩膀上拍了一巴掌。

  “赶紧起来。儿媳妇儿都醒了,你还睡着!半截身子埋进土里的人了,也好意思!”

  “哎,起,起,这就起。”

  秦建松一边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一边狐疑地看了老婆子一眼,“你今儿怎么这么开心?”

  就连骂他,嘴角都是带着笑的。

  反常,实在是太反常了!

  “他爹,我跟你说,咱们家可是娶到宝贝了。”

  李秀芳把昨天岳云芷跟她说的话又重复一遍,临了还感叹了一句:“要是许佳那丫头不退婚,咱们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儿媳妇儿,这就是缘分啊!”

  “老婆子你等会!”秦建松觉得自己是昨天喝多了,脑子还没清醒,又确认了一遍,“你刚刚的意思是说,儿媳妇儿说,咱儿子的腿还有救?”

  “那可不!儿媳妇亲口和我说的!千真万确!”

  自从岳云芷一眼看出了她的病症,李秀芳对她是深信不疑。

  “那孩子才多大!怎么可能!”

  “岁数小怎么了,人孩子学的可是童子功。书上怎么说的来着?虎父没有那个什么什么……反正大概意思就是,云芷是岳大夫的闺女,肯定错不了!”

  “那叫虎父无犬子!”

  秦建松是村子里为数不多上过几年学的人,默默把老婆子没说出来的这句俗语补全。

  只是心里还有些打鼓。这不是闹着玩的,万一到时候病情加重了怎么办?

  “再加重,又能加重到哪里去?”李秀芳眼神落寞,就连声音的声音也低落下去,“他爹,儿子心里不痛快,我不信你看不出来。”

  “修则以前性子是冷了点,但那也是对外人,哪像现在,一天到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话也不说几句。”

  “人都说知子莫若母,他爹,你信不信,要不是有我们两个老的,儿子他,他……”

  那个字,李秀芳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哎!”

  秦建松握了握她的手,想劝两句,却又发现无从开口。

  当妈的看出来了,他这个当爹的,又何尝看不出来?

  “只要儿子没意见,治就治吧。就算没效果,让他们小两口多亲近亲近也是好的。这样就算将来咱们两个走了,儿子也能有个伴儿。”

  屋里的气氛正压抑,岳云芷在院子里喊了一声。

  “爹,妈,吃饭了!”

  她干活麻利,不到半个小时,就把早饭做好了。

  浓稠拉丝的玉米碴粥,清清爽爽的凉拌马齿苋,还有一碗冒着热气,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熬的汤。

  “爹,这是我用昨天剩下的绿豆芽煮的醒酒汤,您喝一碗,我去喊阿则!”

  “诶,好!”

  秦建松还是头一次听说醒酒汤这东西,不由地点点头,心里也多了几分信心。

  这丫头懂这么多,说不定是个有真本事的!

  岳云芷端着脸盆进屋的时候,秦修则已经穿戴整齐,在轮椅上坐着了。

  “阿则早上好呀。”她笑眯眯地打招呼,巴掌大的小脸上,已经看不出之前的窘态,“先洗脸,我们出去吃饭。”

  “早!”

  秦修则绷着脸,不苟言笑的表情看起来严肃又古板,仿佛早上一瞬间的温柔,都只是岳云芷的错觉。

  好在,有了上一世的经历,她心里十分清楚这个外面冷峻的男人,实则内心滚烫,也不难过,伸手拧了毛巾递过去,动作熟稔地就像是老夫老妻。

  夏天天热,在屋里吃饭用不了一会儿就得汗流浃背,秦家索性就把餐桌放在了院子里的阴凉处。偶尔一阵风吹过来,还能凉快些。

  岳云芷推着秦修则出来的时候,修云这小家伙正盯着桌子上的饭菜流口水。

  “好香啊!为什么都是一样的饭,嫂嫂做出来的比妈做得香!”

  “你个臭小子,以后别吃老娘做的饭!”

  李秀芳笑骂了一句,秦修云也不怕,乐得在她怀里直打滚。

  倒是岳云芷,帮秦修则盛了碗粥,直接伸手把人抱了过来。

  “妈,我照顾小云,你先吃饭。”

  五岁的孩子,其实已经会用筷子了,吃饭也不用大人操心,只要偶尔帮他夹夹菜,看着别弄到衣服上就行了。

  “云芷啊,一会儿我去镇上买些东西,明天回门的时候给你带上。你看看还需要什么,我一并买回来!”

  秦建松一碗醒酒汤下肚,不仅脑子清醒了不少,肚子里也暖暖的,一点宿醉的不适都没有,看向岳云芷的目光也越发慈爱。

  “爹,东西就不用买了,我不回门。”岳云芷没说自己身上那些糟心的事情,只说继母这会儿已经跟着人进城,根本不在家,以后也多半不会回来。

  “如果爹有空的话,能不能去镇上的药房帮我买一套银针?”

  “可以,没问题!”

  别说这会儿不是农忙的时候,就算是忙到脚打后脑勺,为了儿子的腿,他也得挤出时间去镇上走一趟。

  只是,

  “银针这东西我也不懂。要不……”秦建松本来想说让她和自己一起去,但转念一想,刚过门的新媳妇儿和老公公一起出门容易招人非议,又改了口,“要不,你和你妈一起去?”

  坪村到镇上得有五十里地,但村子里牛车,一个人一毛钱,也不用辛苦走路。

  “这样吧爹,我把要求写给你,你拿给老板看,让他照着挑。”

  滕镇不算富裕,人口也不多,所以镇上就有一家药房,是个老字号。岳云芷记得,她爹离家出走之前曾提过几次,那家店的老板是个实诚人,想来不会干那些饮羊登垄的事情。

  主要是,她今天还有别的事情。

  “爹,妈,吃过饭我想上山一趟。”

  坪村北面有座小尖山,因为林木茂密,树冠发达,常年见不到阳光。再加上土壤中的腐殖质丰富,土质肥沃,十分适合中草药生长。

  岳云芷记得,上一世坪村有人从小尖山挖到了一株五百年年份的野山参,当时还引起了好大的轰动,就连外省的药材商也听到消息,跑来收购。

  算算时间,好像就是在她和秦修则结婚后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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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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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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