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终明一朝>第79章 育马
  腾地一下,刚刚并未熄灭的火焰,又在唐文郎身边燃起。

  “那个……邓兄,是育马之事。”唐文郎有些尴尬地说。

  “哦,对,对!育马!育马!”邓镇大笑地说道,笑声中带着一丝猥琐,似乎在知道了唐文郎与自己一样后,他就彻底放开了。

  “这育马之事,与那男女之事……算了,不提那事了。”唐文郎尴尬地说。“这育马之事,分为选和育,这选马,便是选优秀的马匹配种。这公马母马越是优秀,生育的马驹越是亦然。”唐文郎介绍道。

  “这个我是知道的,宫中为育良马,也是找西域的良马来配的。”邓镇认可道。

  “不仅是选优,更重要的是选亲。”唐文郎说道。

  “呃,难道这马也要遵循同姓不婚?”邓镇惊讶地说道。

  “邓兄可知道为何要同姓不婚?”唐文郎并没有回答,而是看向邓镇。

  邓镇思考了一下,旁边的张荣突然说道:“同姓婚配,有悖天理,上天自会降惩,令其子嗣呆傻多疾。”看来,结过婚的人,确实懂得知识与这初男不一样。

  “没错,这种情况,在马中也有。不过,却又不仅仅如此。”唐文郎继续说道。

  “一马,既有长处,又有短处。两马相配,马驹可能尽嗣两马长处,也可能尽嗣两马短处,更多的则是长短均各嗣一。然而若是近亲繁育,两马长处大抵相同,短处也大抵相同,若是均嗣长处,那马驹便强过父母,若是均嗣短处,则成为劣马。而更多的是与父母相同,但偶见多疾。”唐文郎继续解释。

  “所以,若是想得常马,不可近亲;想得好马,需良种配;若是想得良马神驹,就只能用良马近亲相配了。”唐文郎认真说道。

  事实上,在现代,纯种马的近亲繁殖依然非常普遍,大量马主为了让马匹的优良基因得到传承甚至是放大,都会选择纯种马的近亲进行繁殖。如此培育出的马匹,在诸如速度方面会有非常大的优势,但是同样会出现类似肺病等的各种暗疾。hτTΡδ://WωW.sndswx.com/

  邓镇和张荣长大了嘴,似乎在消化这些东西,这和他们所理解的天理人伦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唐文郎又不能讲什么隐性基因、显性基因的,只能用这种方式告诉他们近亲繁殖的利弊。

  “所以,若是用这良马近亲相配,得这良马神驹,不会遭天谴?”邓镇小心翼翼地问道。

  “会,当然,天谴的不是这配马之人,而是这马驹。良种近亲相配,虽然能得到神驹,但是也很可能得到病驹,所以,这便需要取舍了。”唐文郎认真说道。

  顿了顿,唐文郎继续说:“我想说的是,我们尽量选择优秀的马匹进行配种。比如公马高大,母马神速,两者相配,便很容易得到既高大、又神速的好马。而那近亲相配的良马,则是少配,若得神驹,则是天幸,若得病驹,也不乱大局。”

  “嗯,我似乎懂了些。”邓镇想了想说道。

  “除了选优、选亲,还有一点,颇为重要,便是选那发情之马。”唐文郎说道。

  “这我懂,为防发情,上战场时,均会将战马阉割。”好不容易有些东西在自己的知识点内,邓镇赶忙说道。

  唐文郎想了想,对呀,现在养马的人可比后世养马的多多了,他们对于发情母马的挑选,肯定有自己的方法,但是既然说了,便一起讲了吧。

  “繁育马,不是防发情,而是找到发情的母马,才能更好地配种。这母马,均有一处卵巢,这事牧马之人肯定懂得。若是这母马发情了,便会在这卵巢上长一个小且硬的滤泡。过个六七天,这滤泡会长得像梨子一般大,弹性十足,里面感觉有水。这时候,就是到时间了,可以将这母马选出来,准备繁育了。”唐文郎认真的讲道,不过看向对面两人,似乎有些面红耳赤。

  “说完了选,下面应该说的便是这育了。”唐文郎说道。

  “这母马若是想要受孕,必须与公马交配。寻常牧民均是将公马与母马关入一个圈中,让其自然交配,但是这种方法,效率极低,若公马量少,所得马驹则更少。所以,我们必须要用些其他手段,比如,采精。”唐文郎严肃地讲着。

  “初次前,需要对公马进行一定的调教,比如将发情的母马与其关在一起,或是将发情母马的尿液、粘液涂抹在公马的的鼻子上。”唐文郎说道。

  马的人工授精,实际上开始的时间很晚,直到十九世纪才首次出现,中国在北洋时期进行过很多马匹人工授精的实验,但是大规模的人工授精,则是要到新中国成立后。

  人工授精对于马匹的快速繁育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人工授精的关键两点,便在于母马的发情,与公马精子的保存。

  以现在的技术,不可能进行液氮冷冻等技术,所以仅有低温短暂保存,升温授精这一种土办法了。

  冷却与升温都可以采用隔水的办法,而授精,在没有胶皮管的时候,则是可以用羊肠等。

  “然后,将母马牵引至山坡,让其头朝下保持半日便可。若是成功,两日后,那卵巢上的滤泡,会变得非常薄,中间有水的样子,甚至有的还会淌水。然若是摸着像肉一样,那便是没有成功了。”

  唐文郎脸不红心不跳地说着,对面两人则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从脖子到耳朵,就像是刚蒸完桑拿般,通红一片。

  见唐文郎不再说了,两人这才逐渐意识到自己的囧样,赶忙坐正,喝上一碗茶水压惊。

  “文,文郎兄,你这,你这,确实丁忧三年?”邓镇缓了缓神,一脸猥琐地看向唐文郎,又瞟了瞟竹香。

  “我之前一直在北平,今春刚回到京城,不是,我说这干嘛!咱们说的是育马,与我丁忧何干?”唐文郎有些无语道。

  “那,那文郎兄,是怎么想到这些的?”邓镇继续偷笑道。

  “哦,这是我在北平,看的杂书。”唐文郎说道。

  “可是我怎么从未听过呢?”邓镇接着说道。

  “你是王公贵胄,这些杂书,怎么能入的了你们的眼。”唐文郎回击道。

  “可是,这杂书,似乎被话本子还好看呀,文郎什么时候借我看看?”邓镇又说道。

  “丢了,来京城之前便在北平丢了。”唐文郎十分光杆地说道。

  “如此呀……真是可惜呢!”邓镇假装感慨地说道。

  “文郎呀,你尚未婚配,还不急,否则以后立嫡立长,很是麻烦呀!另外,这事,也是实在有悖人伦。”张荣此时,也有些严肃地说道。

  “马要什么人伦?不是,什么立嫡立长的,你们想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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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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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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