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逃荒种田:我有一个医学院>第一百四十四章 丰收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等柳二郎几人追上来,狼群只剩下陷阱里的几头了。

  “老三,下次可不能这样了,我快被你吓死了!”柳二郎喘着粗气,没被狼咬死,却被他这个弟弟差点吓死。

  “就是,三哥你太吓人了!”跟过来的人,皆是一脸慌张,见他没事,这才放下心来。

  “我没事,大哥,你带人去把板车推过来!二哥,你带人清理现场,当心点。这狼很是狡猾,别被骗了!”柳行之有些脱力,将铁棍扔给柳二哥,抱着树休息。即便他练出了一些内力,在这样的强度下,也有些承受不住。歇了好一会,这才缓和一些。hτTΡδ://WωW.sndswx.com/

  “三哥,这个你喝点,三嫂让带的!这个是给你的!”徐大树从背上的包裹皮里,拿出一个竹杯,递了过去。

  柳行之接过来,微微一拧,便发现这竹杯和之前的不同,竹子内还有一个杯子,里面是一层银色的物质。里面煮的是红豆汤,糖加了不少,又香又甜,是他的最爱之一。虽然已经过了一两个时辰,这红豆汤还是滚烫的,似乎刚煮好一般。

  看着还冒热气的汤,徐大树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将另外一个竹杯子打开。这个杯子和之前他用过的一样,里面是八宝饭,饭有些冷,不过甜腻的味道半点没有消失。

  另外一杯被柳行之打开,里面是剥了皮的茶叶蛋,可能怕汁漏出来,只有鸡蛋,没放汁水。当然,鸡蛋也是冷的,用热水一泡,配一口香甜热乎的红豆汤,感觉也很不错。

  他媳妇虽然让徐大树拿着,可明显是给他准备的,这么一想,只觉得心里比这红豆汤还甜。

  不过徐大树背了一趟,总得给人留一点。这么想着,柳行之将茶叶蛋倒出来,倒进去半杯红豆汤,分给他,然后把八宝饭分成两份,泡在还滚烫的汤里。

  淡甜口的八宝饭,并不会抢走红豆汤的味道,反而多了一些异样的口感,再吃上两个茶叶蛋,不仅肚子饱了,胃也暖了。

  徐大树学着柳行之的吃法,双眼亮晶晶的,心里更加坚定,一定要娶个三嫂这样的,那就有口福了。至于为什么红豆汤这么热,他半点没去想,似乎理所应当的一般。见他这样,柳行之轻笑一声,心想着,自家媳妇看人真准,这是算准了某人只要有了吃,就什么都不管了!要是换个人,说不定得露馅了!

  等他们两人吃好喝好,下面的人已经收拾完了。

  “老三,这棍子哪里来的,真好用!”柳二郎羡慕的颠了颠手里的铁棍,这重量应该不轻,得不少银子。

  “我媳妇师兄给的!”柳行之跳下树,见柳二郎裤腿又一个爪印,面色突变道:“又遇到了其他的野兽?”

  “不是!”柳二郎有些讪讪的道:“大意了,有一头狼真的装死,差点被他挠了,好在这铁棍好用,一棒子毙命,只抓破了点衣服,没有受伤!”

  听他这么说,柳行之才放心下来,看着两辆推车上的狼道:“怎么样,有多少?”

  “三哥,我们发了,五十六头狼,两头豹子,单是买皮,也能卖出个几十两!可惜这两头豹子的皮怕是废了,破损的太厉害!不过不耽误吃肉!”柳四郎双眼发光,卖银子是其次,这么多头狼,留一头来吃,很正常吧!想着卤肉的味道,他就忍不住留口水。

  “走吧,拉下去宰了,老四,大树,你们再抓几只野鸡,晚上让你三嫂炖蘑菇吃!”柳行之满意的点了点头,一般来说一座山上,很少有两个狼群,除了这个狼群,他们村子会安全很多。

  等了没多久,柳四郎便回来了,一脸欣喜道:“我们找到了狼群居住的地方了!”

  “大哥,二哥,你们先下山,我和他们去看看!”柳行之交代了一下,便跟着柳四郎过去。只见离流水并不太远的地方,有一个石洞,稍微走几步,便闻到了狼身上的那股臭味。再走几步,便见到了一个天然的石洞,石洞中还有几个狼崽子。见他们进来,呲了呲牙,一副凶横的模样。

  柳行之并没有动手,没有狼群的庇护,这几个狼崽子想来也活不了多久。这个山洞看着挺宽敞,可以容纳好几十人,收拾一下,便是个天然的居住区。而且这里到山下并不算太远,周围地势平整,若真的没地方住,这里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先走吧!”柳行之看完,便带着几人离开,顺路又抓了几个野鸡,还捡到了一窝鸡蛋。

  等他们回去之后,院子里已经热闹了起来,这么多肉,别说孩子,就是大人也忍不住流口水。

  他们虽然每日卤不少肉,可那都是有数的,最多能分半碗汤,吃点肉味。今日就不同了,一头狼一百斤,去了内脏,也能有七十斤重,五十几头狼,四千多斤的肉,即便胡记钱记的用量翻倍,一天也吃不掉一千斤,不过现在天气冷,能放个几天,但是也不耽误他们吃点。

  “今晚我们吃顿好的!”柳三爷让人剥皮硝制,剥好的肉,除了明日要卤的,剩下卤了半只,又送了半只给食堂,让他们看着处理。

  云溪早就被喊过来,顺带带了蘑菇、木耳、板栗,都是山货,好添个菜。

  刚切好的肉,用淀粉蛋清盐之类的腌制一下,配上豆芽豆腐皮,超大份的水煮狼肉片,吸引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泡发的木耳用蒜泥香油一拌,就是一个好菜。剩下的狼肉切成小块,焯水之后,用油糖熬成红色后,加入肉,翻炒一会,加上点酱油,辣椒,还有各种作料,一盘红烧狼肉就烧好了。再取了蘑菇和野鸡,炖个汤,简直让人觉得鼻子不够用。

  二合面做的饼,围着锅贴上,再加上软乎乎的馒头,主食便够了。至于小孩子,云溪想了一下,掐了一点韭黄,一盘香喷喷的韭黄炒蛋,足够他们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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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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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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