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曹操的强烈要求下,非得不许秦宜禄叫他方伯、使君这种尊称,而是要叫他一声孟德兄。
其实是非常不合适的称呼,有点没有轻重了,但曹操坚持,秦宜禄也只好从善如流,叫着叫着,加上几分酒精的推波助澜,气氛烘托上来了,这秦宜禄倒也真的对这曹操有了那么几分亲切之感。
说到底,这曹操今年也还不到三十岁而已,比他大一点有限,也确实是同龄人,他既然洒脱,秦宜禄借着酒劲自然也就不和他扭捏了。
秦宜禄大着舌头半醉半醒地问:“孟德兄,你说你一表人才,好好的大老爷们,为什么会不喜欢青春靓丽的小姑娘,反而喜欢人妻呢?”
“嗯?壮节兄,你居然连操这点小小癖好都这么清楚?”
“哈,我知道的还多着呢。”
“嘿嘿,少女有什么味道?那还没长开呢,我跟你说,这女人啊,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就跟那树上的果子一样,没熟的果子,吃起来又涩又酸,非得等熟了以后,吃起来才会是香甜可口。”
“女人也是一样,一定要等到了二十七八以后,这身上的韵味才能出得来,尤其是三十二三岁的女人,无论是身段还是脸蛋,那才是真正的花样年华。”蜀南文学
“胸,腰,臀,腿,该瘦的地方能见得到骨,该胖的地方能摸得到肉,一身的风情最是抵挡不住,到了床上啊,啧啧,那滋味,跟你说你知道么,尤其是寡妇,这寡妇的后啊,嘿嘿,谁用谁知道。”
“哈哈哈哈哈,孟德兄,倒也高论啊,然而吾有一点,却是希望孟德兄能够时时牢记。”
“你说。”
“朋友妻,不可欺啊。”
“嗯?哈哈哈,这,这是自然,这个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
“没误会没误会,那啥,我跟你确定一下哈,咱们俩,肯定是朋友了吧?”
“这是自然。”
“这就好,这就好。”
秦宜禄笑着就把茬给打过去了,只是想了一想,却是突然面色一肃,苦笑着道:“其实……孟德兄,这一遭,我也不知道自己还活不活得下来,若是我死了,我的袍泽和乡亲,就托付给你了,还有我的夫人,我的夫人很漂亮的,倾国倾城,国色天香,我若是死了,还麻烦你帮她再找个好人家,比如……嗯,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洪,丁仪,这些人都行。”
曹操闻言,苦笑道:“你若是死了,我都不知道我自己还能不能保得住性命,又有谁能帮我照料我的家小呢,哎~。”
说着,曹操也饮了一杯苦酒,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一下子就落了下来。
眼见两人消沉了下来,许褚连忙转移话题道:“壮节兄,听闻你尤其擅长诗词之道,宦官一论真名士,如今已经传唱天下,被称之位天下第一表,眼下您与方伯初相识,便有如此情谊,何不借着这酒,即兴留下一曲佳作呢?实不相瞒,方伯也是此道行家啊。”
曹操闻言也来了兴趣,连连在一旁起哄不停。
“嗯?嗯……有道理啊,那我就,整一首?”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好!”
刚说了第一句,曹操就忍不住拍掌交好了。
“壮节兄,你这诗,看开头就知道大气啊!”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妙,妙,壮节兄此诗甚是巧妙啊。”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讌,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这句话,其实是有很多解释的,由未来权倾天下的曹操来说,自然可以是自比周公的意思,而由此时的秦宜禄来说,自然便有着因党锢之祸而发自肺腑的意思了。
事实上要说这诗的最后两句是曹操自比周公其实也挺勉强的,因为后世人解读前人的诗作总是会不自觉的代入后人的视角,往往会忍不住忽略了当时人的学术环境。
需知道,东汉时的儒学发展的主线,是古文经学全面替代今文文学的一个过程,然而除了东汉之外的王朝又都是以今文文学为主的。
今古文学的差距很大,但最本质的一个差别就是师法的人不同,今文经学尊崇的人是孔子,是以孔子的话为文化正确的,奉之为万世师表,而古文经学则是以周公为师的。
在东汉的时候,自比周公其实颇有些类似于后世有人用诗歌自比孔子了,这特么不奇怪么?
怎么想,都应该是遥敬的意思。
把这诗用在党锢之祸的背景,讽刺刘宏不用士人,甚至还一度停了孝廉,却是反而还跟应景一些。
曹操听了这诗词自然也是连连赞叹:“好诗,好诗啊!壮节兄,实不相瞒,听你这诗,竟让我生起一种心有灵犀之感啊,就感觉这诗作的,就那么合我的胃口啊。”
说完,俩人却是忍不住的一阵沉默,席间的氛围更低落了。
说到底,两个人虽然都在极力的装着洒脱,但其实终究还是有些难掩,这顿酒其实是一场闷酒的事实啊。
秦宜禄现在是两眼一抹黑的来到安定郡的,董卓的举荐信到底能有多大的作用他自己心里也没谱,曹操则是牵扯在了党宦争斗最激烈的前沿,屁股上坐下了凉州刺史这样烫人的破位置。
良久,还是秦宜禄重新接起了话题,却是直来直去了许多,问道:“孟德兄可知我家大人现在如何了?也不知有没有因为我的事儿而连累了他。”
“董公么?董公无恙,我来时听说尚书台打算拟任他去河东做一郡太守来享用。”
“河东郡么?那还真是不错。”
“天下人虽然都知道你是董公的人,然而这件事董公毕竟没有亲身参与其中,说到底他只是刺史,又不是云中太守,你和他之间并没有明确的隶属关系,就算是连带责任也算不到他的头上。”
“今上其实一直都很聪明也很有分寸,董公毕竟出身于凉州将门,同时又是袁氏故吏,还有火烧弹汗山的军功,若是无故牵连,名义上说不过去,实际上又有些影响太的了,有军功而不赏,这天禧恐怕立时就要大乱了,壮节兄莫看河东郡人口上不如汝南颍川等地,但对于董公这样的武人来说,端是一块宝地啊。”
秦宜禄点头道:“这是自然,河东地与京师不远,更是三河之地,我朝用兵,最重三河五校,河东骑兵之精锐更是冠绝大汉,非我们并州亦或是凉州这种野路子的屯骑能比,履任河东,对于董公来说也是扩展人脉,收编党羽的绝好机会,若是遇到大规模的战事,封候拜将也近在眼前了。”
“哈哈哈哈哈,果然啊,你是懂的,真实让人诧异啊,你明明是个边地的底层武夫,居然对朝堂上的这些个门道如此的精通,不过那些宦官也未必安了什么好心,河东太守这个职位,不是那么好做的。”
“听说,最难刺史在凉州,最难太守在河东?有这个说法是吧。”
“哈哈哈,还真是差不多,哎,我这个凉州刺史啊,处境却还要远不如董公这个河东太守了。”
说着,曹操的心绪却愈发的低落了下去。
却是主动提起道:“郭胜去金城了你知道么。”
“金城,去找冷征啊。”
“啊,河湟义从胡,精锐天下冠,这些人郭胜是使唤得动的,放眼整个凉州,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你若是躲在北地郡托庇于皇甫义真,或许他们还能稍微忌惮三分,离开了北地……若是他使人来攻杀于你,谁能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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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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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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