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妖夫在上奋起的叶子>第104章 秀恩爱
  说完这番话,如烟就消失不见了。

  平时他们回堂口,在我面前也是这样消失的,可这一次,不知为何,我却有些心慌。

  好不容易等到放学,我以最快的速度打车回到家。

  跑到堂口的房间,一进门,我就看到蛊母的牌位摔在了地上,发簪也摔在一旁,簪子是玉的,已经摔碎了。

  我心中愈发不安,走过去,捡起牌位。牌位完好无损,但贴在牌位上的黄纸,上面写着的名字,却消失了。

  黄纸上变成了空白,就像从未写过字一样……

  这时,煜宸从外面走进来,看到我跪在地上,他把我拽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如烟的名字呢?”我举起牌位,哽咽着问煜宸。

  “她去找她的夫君了。”

  其实我已经猜到了,但我却不愿意相信。

  “是我,”我很后悔,哭着说,“是我告诉了她那些事,我不该说的,我不知道她会这么傻……她是地方神啊,她活了近千年,她怎么会去死……”

  “这不怪你,”煜宸捧起我的脸,拇指刮去我脸上的泪珠。他低头看我,“她活了那么久,才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她不想长生,只想要他,她现在去找他,你该为她高兴。”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就是感到难过。

  如烟那么温柔的一个人……

  我抱住煜宸,把头埋进他怀里,道,“我还是觉得如烟太傻了,爱情哪有命重要,她可以活很多年,谁能保证,她在将来就遇不到比阿力更好的男人……”

  我话还没说完,就感觉到煜宸身上的气场变了。

  他捏住我的下巴,抬起我的头,让我与他对视,一双黑眸中泛着如冰的冷光,“只有人心才会如此善变!”

  煜宸说,不管是妖,地方神,还是精怪,他们的一生都只认一个伴侣。只有人类才有朝三暮四,喜新厌旧的恶习。

  “你要敢变心,我就把你的心挖出来喂狗!”

  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就是一句玩笑。可从煜宸嘴里说出来,我就有种心口疼的感觉。他绝对是说到做到。

  我忙点头,表忠心道,“煜宸大老公,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人,你人又帅,又能挣钱,对我又好,我再也找不到比你更好的人了,我爱死你了,来亲一个……”

  不等我话说完,供桌上的一个苹果突然向着我砸过来。

  煜宸伸手接住苹果。

  胡锦月的骂声从牌位里传出来,“我都躲堂口里了,我都躲不开你俩的狗粮,是不是?哪有你俩这样的,狗粮送货上门啊!”

  我的不要脸,也就只敢在煜宸面前露一下,毕竟我俩在一起,再不要脸的事,也干过了。可现在,我的不要脸,被我堂口所有的仙家都看到了!

  我脸腾的一下就红透了,羞得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我转身想跑出去,可还没等我跑,煜宸就一把将我抱住,他低头,柔软的唇贴了上来。

  我俩吻过很多次了,可在众目睽睽之下,这还是第一次。

  我伸手想要推开他,但他却紧扣住我双手的手腕,将我的双手牢牢的控制在身前,完全不给我反抗的机会。

  直到我喘息着软了身子,煜宸才松开我。

  他把我横抱起来,转身往外走时,漫不经心的瞥了眼堂口,“我发的狗粮,不想吃也给我塞下去!”

  口吻霸道,仿佛别人要不干了这碗狗粮,就是在挑衅他似的。

  这个男人的霸道,真是无时无刻不再展现。

  我看向煜宸,“你这算不算强行秀恩爱?”

  煜宸低头,轻咬了下我的下唇,“回房教你,什么才叫恩爱。”

  回到卧室,他把我放到床上,欺身压了上来。

  他压在我身上,一双黑眸因我而有了温度,眸光灼灼,给我一种他的心里眼里全都是我的感觉。

  瞧见我一直盯着他,他低头,轻吻下我的眼睛,“干嘛这么看着我?”

  他的唇离开后,我又把眼睛睁开,笑看着他道,“谁让我老公长这么帅,让人怎么看都看不够!”

  煜宸微怔下,稍后笑道,“小嘴真甜,老公给你奖励。”

  他所谓的奖励,就是把我逼到极致。

  等一切结束,我还处在欢愉中,好久才回神过来。

  我看向煜宸,哑着嗓子问,“之前你到底有过多少女人?”才把技术练得如此精髓。

  闻言,煜宸伸手,惩罚性的,用力捏了捏我的脸,“不会聊天就少说话。”

  我脸被捏的生疼,瞪他一眼,也不敢再说什么了。

  他之前有过女人,我还没生气,他反倒生气了。

  身体太累,我也没精力跟他扯这些,不一会儿我就睡着了。

  再醒来,是被煜宸喊醒的。

  我迷迷糊糊睁开眼,摸到手机,一看时间才凌晨一点。

  我心里这个气,“大半夜的不让人睡觉,你要干嘛!”

  “起床,”煜宸道,“我们今晚要把古菡的鬼老公给解决了。”

  我一下子清醒,猛地坐起来,“那只厉鬼来了?”

  “我们去抓他。”煜宸把我的衣服扔过来。

  我穿好衣服,走出卧室,古菡已经在客厅等着了,她穿着道袍,背着她斜挎包。古剑清飘在古菡后面,不停的叮嘱古菡,今晚很危险,古菡不要冲动行事,一定要跟在三爷后面,让三爷保护。

  古菡不耐烦的点着头。瞧见我出来了,古菡跑过来,问煜宸,“三爷,我们可以出发了吧?”

  煜宸点头,然后拉起我的手往外走。

  车停在楼下,上了车,煜宸开车,半个小时后,车停在了辽城西郊的西城河河边。

  看着面前反射着月光的河水,我呆了呆,“那只厉鬼是水鬼吗?”

  我们不是来抓鬼的吗?抓鬼不去墓地,来河边干嘛?

  煜宸看我一眼,道,“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说完,他捡起一根木棍,古菡拿出调好的朱砂,煜宸沾着朱砂,在河边画出一副阵法图。

  画完之后,他口诵法咒,不一会儿,一顶朱红色的花轿就从天边飞了过来,花轿稳稳的落在阵法的中央。随着花轿一起落下来的,还有两名小宫娥。

  小宫娥对着煜宸行礼,“见过三爷,奴婢奉娘娘之命,来助三爷拿鬼。”

  我就说这两名小宫娥看着眼熟,原来是城隍娘娘的丫鬟。

  煜宸道,“有劳二位仙子。”

  说完,煜宸走过来,拿出一张符递给我,“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说话。”

  我点头。

  煜宸又走到古菡身前,同样递给她一张符。

  干完这些,煜宸转身,走进了花轿里。

  看到煜宸进了花轿,我不解的问,“他进去干嘛?”花轿不是新娘子坐的吗?

  “这是三爷在帮我家菡菡挡灾。”古剑清解释,“三爷用符把菡菡的生辰八字换到了他自己身上,现在在厉鬼眼里,三爷就是他的新娘子。”

  古剑清话音刚落,一名小仙娥就突然喊道,“恭迎新郎官。”

  随着清脆的喊声,一阵阴风突然从水面吹来,黑色的鬼烟飘到河岸上,慢慢凝出一个人形。蜀南文学

  男人看上去十七八岁,身穿红色喜服,长发垂在身后,脸上略带婴儿肥,他含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看上去人畜无害,活脱脱一个小奶狗。

  看清男人的脸,我就呆住了。

  竟然是楚渊!

  不过仔细一想,是他也正常。古菡是生死簿上写上了名字的死人,能从阎王爷手里把古菡的命保下来,这只厉鬼必定来历不凡。

  而楚渊是百鬼之王,他有这个本事。

  也许煜宸一开始就猜到了,跟古菡有婚约的厉鬼是楚渊,所以他才精心布了这个局。

  我胡思乱想时,楚渊已经走到了花轿旁,他的手放在了花轿的帘子上,仿佛下一秒,他就会掀开轿帘。

  我盯着楚渊,紧张的握紧了手里的黄符。楚渊迎娶煜宸,这画面,要不是亲眼看到,我是想都不敢想。

  “新娘子,本尊来接你了。”

  说完,楚渊猛地回身,快速向着我冲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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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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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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