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贵很早的时候就没爹了,妈又是个常年生病的,所以家里很穷,一直也没有讨上老婆,三十岁才和一个外地逃荒来的人结了婚,婚后生了张小保,而在三年前,这个女人闹着离了婚,然后走了从此没有再回来。
去年这家奶奶也去了,家里现在就剩下这父子俩,因为家里老母亲常年生病吃药,这个家那是穷的叮当响。
到现在,住的还是茅草屋。
虽然穷,不过人是不错,这些年跟何振华处的像亲兄弟,何振华意外身亡,这个男人是第一个到的,而且大男人当时在何振华面前一顿流泪。
之后何振华的丧事也是他主要牵头办,家里穷的开不了锅,就这样还把口粮送了十斤来。
而现在这个家,没女人的家那就叫一个乱,厨房灶台上是乱七八糟,墙边一个大盆里,还有一盆子的脏衣服。
刘兰芝见了就动手帮忙,她虽然性子有点急,但心地最善良,更何况张小保在他们困难时帮过忙。
她把粥煮上后,就把盆子端出来,开始帮忙洗衣服。
何苗也过来帮忙,母女俩正洗着,这时有人进了院子,何苗一见,立即起身:“张叔。”
张小保,一米八的高大男人,三十七岁,他一回来就看到刘兰芝和何苗,意外一秒,然后对刘兰芝喊一声:“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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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来见刘兰芝和何苗在替他洗衣服,连忙说道:“这可使不得,使不得。”
刘兰芝说:“没事,你赶紧去吃饭,小保都已经饿了。”
张小保这时候说:“爸爸,兰芝婶儿已经替我们把粥煮好了。”
张富贵要说什么,刘兰芝催他快去吃,张富贵只好进了屋。
这其实是个不苟言笑的男人,得何振华提拔,做事也十分认真,何振华走了他成了队长,现在也一心扑在田地上。
进了厨房男人打了两碗粥,和儿子吃上了,大男人几口吃完,就走到房间去了,不一会儿提了一个菜篮子出来,里面装着几个红薯,红薯下还压着十块钱。
他把篮子放墙边,刘兰芝一看就知道他这是要给她的,不禁说道:“富贵,我今晚来不是找你借钱和粮的。”
张富贵说:“本来是打算一会儿给你们送去的。”
刘兰芝摇头:“钱我们已经还上了,我们现在来,是另外有事。”
张富贵便看刘兰芝,刘兰芝起了身,对他说道:“苗苗她想申请外出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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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苗接话:“张叔,我已经在工厂找到了工作,幼儿园当老师,您看,这是聘书。”
何苗把聘书拿出来给张富贵看,张富贵文化也不高,上了三年学,不过这些年跟着何振华,倒是学了不少字。
何振华也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文凭,最初当上队长时,他连说明书都很多看不懂,因此自学认字,带着张富贵也跟着学了不少。
起码现在聘书上面的字,张富贵都是认识的。
这时候刘兰芝把薪资报酬说了,对张富贵:“苗苗这次找的工作干的好就是长期工,合同一签就是一年,队里也需要钱,富贵,你看这样行不行,苗苗之前是犯过错的,所以今后苗苗的工资每个月给队里交六成,书记那儿我们已经打过招呼了,他同意,现在就看你的意见了。”
张富贵想了一下,然后说:“行,那苗苗你明天就出去务工,工资按规定五成交生产队就成了。”
何苗和刘兰芝对视一眼,随即两人共同道谢,刘兰芝说:“富贵,怕有人去捣乱搅黄苗苗的工作,麻烦你明天跟大家宣布时,不要具体告诉大家苗苗是在工厂幼儿园找到了工作,就说是在县城,行吗?”
张富贵想到王春花一家人,表示懂。
刘兰芝一颗心落了下来,笑着说:“谢谢你啊,富贵。”
随后母女俩继续洗衣服,把一大盆子衣服都洗完了,弄得张富贵不怎么好意思,而当刘兰芝提起桶就要去门口堰塘清时,张富贵连忙接过来,说自己去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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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就先走了。”刘兰芝说,叫林然。
林然还舍不得走,何苗对他说:“明天再来找小保哥哥玩。”
张富贵和小保把他们送到院子口。
刘兰芝对张富贵说:“富贵,你经常加班晚回来,你这里又单家独户,以后你要加班就把小保送我们家去,俩孩子玩的又好,等你回来再接回去就行了。”
林然一听高兴的拍手:“好啊,好啊,以后张叔叔您加班就把小保哥哥送我家去。让小保哥哥呆我们家。”
张小保也非常高兴,一脸期待的看着爸爸,张富贵对上儿子的眼神,然后说:“行。”
回到家后,王春花一家子在院子里纳凉,还有一个客人,是王春花的弟弟张顺。
张顺虽然是王春花的弟弟,但姐弟俩年龄相差很大,张顺才二十二岁。
现在刘兰芝一家三口走进院子,王春花一家子包括张顺都不说话了。
刘兰芝三人也没和他们说话,径直进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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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进去,王春花一家子就开始议论,何振国说:“刚刚他们一家三口这么晚了去哪里?”
“肯定是去借钱呗。”何明华,一脸的幸灾乐祸,“也不知道他们今天烧掉的是多少钱?这钱应该是他们好不容易借回来的吧,林然这个小孩子也真是绝,优秀,居然想到把钱藏到灰里面。”
一边说何明华一边还竖了一个大拇指。
何明云翻个白眼说:“林然就是个大傻子。”
何冬梅哼笑一声,说:“也不知道他们还差多少,我估计还差得远,一会儿他们一家子肯定挨家挨户去借钱了,唉,走投无路了啊,你们说,他们一会儿是不是得给人下跪呀?”
王春花正要开口,张顺突然站起身来,说:“姐,姐夫,我先回去了。”
“还早,再坐会儿吧。”王春花说,对待自己娘家人,她是很好的。
张顺说:“不坐了。”
起身走了。
王春花则站起身,“明华,你跟我进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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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何明华叫到房间,何冬梅跟过来被王春花赶了出去,把门关了。
王春花从衣柜里拿出一个布包,打开,给何明华看,何明华一看就说:“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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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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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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