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沈秋秋李貌>第104章 生意好转
  经过沈秋秋的一番努(搔)力(操作),[清河农鲜]小店的生意终于有了好转。

  虽然还谈不上火爆,但几乎每天都能有订单。

  而且,因为这段时间短视频更新的比较勤快,后台的播放量收益也十分可观,几乎每天都能破百。

  这段时间,沈秋秋几乎忙得脚不沾地,早上要去草莓地里干活,下午要拍视频,晚上要剪辑视频,还得抽空发货……每天休息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

  但她从来没有抱怨过,她始终相信,越努力越幸运,以后会越来越好。

  沈爷爷和沈奶奶看在眼里,心疼得不行,但老两口不识字,智能手机更是不会用,一点忙都帮不上。

  沈爷爷和老伴感叹道:“小花这孩子,比我年轻的时候还拼。”

  想起年轻时候的往事,沈奶奶不由笑了起来,“你俩可真是亲爷孙,你是拼命二郎,小花是拼命三娘。”

  沈爷爷在家里排行老二,同辈们都喊他沈老二。

  年轻时候的沈老二,能干又肯吃苦,一个人一天能耕三亩地,所以才有了这个拼命二郎的绰号。

  那个时候的沈家特别穷,因为拿不出彩礼,沈爷爷二十多岁了都娶不上媳妇……缘分使然,偶然的一次相遇,沈爷爷和沈奶奶两人看对眼了。

  起初,沈奶奶的娘家嫌弃老沈家太穷,说什么也不答应这门婚事。

  沈爷爷这个人嘴笨,也不会说好听话哄人,但他能干又肯吃苦,每次到了沈奶奶的娘家,都抢着干农活,一季春耕下来,沈奶奶的爹娘对这个准女婿越看越满意,终于松口,同意把闺女嫁给他。

  想起年轻时候的往事,沈爷爷忍不住笑了起来,“小树还小,看不出来啥。小花倒是很有我当年的风范。

  可惜她是个女娃,不然肯定能有大出息。”

  这话沈奶奶可就不爱听了,她抬脚在沈爷爷小腿上踢了一脚,“沈老二,你咋还重男轻女呢?!

  那广播里天天喊,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更孝爹和娘。

  女娃咋了,女娃一样有出息!

  你身上穿的这件衣服还是小花给买的,你要嫌弃她是个女娃,就别穿她买的衣服,赶紧的给我脱下来,我拿去给大黄穿!

  一条狗,扔个骨头它还能给你汪汪叫几声,不像你,没良心!”

  沈爷爷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我就说了一句,你有一百句等着我。

  那不是话赶话嘛,我啥时候嫌弃过小花是女娃了。

  你可别胡咧咧,回头让小花听到了不好。”

  沈奶奶“嘁”了一声,折返身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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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川市。

  难得不用加班的周末,蒋津成依然起了个大早,穿上运动鞋下楼跑步,顺便吃早餐。hΤTpS://WWω.sndswx.com/

  在公园里跑了几圈,大汗淋漓,心情也十分舒畅。

  公园附近有家开了十多年的早点铺,味道非常不错。

  蒋津成还未走近,老板便笑着和他打招呼,“小伙子,又来跑步啦。”

  蒋津成笑着应了,找了个空位坐下,“大爷,来一份豆浆油条。”

  冬日的清晨,已经能感受到丝丝寒意,这个时候,就想喝一碗刚出锅的热豆浆。

  “好嘞,豆浆油条一份!”

  豆浆一直在锅里热着,油条也是刚出锅的,老大爷手脚利索得很,不到一分钟便给他端上桌了。

  蒋津成戴着蓝牙耳机,正在看[沈家小院]昨晚更新的视频。

  满屏的热气散开,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是一大锅柴火炖的腊排骨炖干豆角。

  视频拍摄得十分清晰,腊排骨颜色鲜亮,仿佛隔着屏幕都能闻到阵阵肉香。

  老大爷不经意的看了一眼,笑着称赞道:“好家伙,这腊排骨炖干豆角做得真是不错,看着就香。”

  把手里端着的豆浆和油条放到桌上,老大爷又感叹道:“这种菜啊,还得是农村的柴火和大铁锅才能做出那个味儿。”

  蒋津成笑了笑没说话,关上手机屏幕,专心吃早餐。

  吃完早餐,他慢悠悠的往家走去,半路上,母亲刘庆慧打来电话。

  “津成,今天周末,你还去公司加班不?”

  蒋津成想了一会儿,回道:“公司那边的事情忙得差不多了,我今天中午回来吃饭,也好长时间没回去看你们了。”

  电话那头,刘庆慧喜出望外,“好好好,我这就去买菜,想吃啥?妈给你做。”

  脑海里,忽然冒出一锅腊排骨炖干豆角,蒋津成下意识便脱口而出,“腊排骨炖干豆角吧。”

  “啊?”这是农村老家那边的家乡菜,刘庆慧一时没反应过来。

  回过神来又马上道:“行,妈给你做。不过腊排骨和干豆角不好买,我一会儿去市场上看看,不行的话,咱就吃排骨炖豆角吧,反正味道也差不多。”

  蒋津成笑着道:“妈,您不用去买菜了,我这儿都有,一会儿带回来。”

  电话那头,刘庆慧彻底懵了,儿子出息了,会买菜了,还是腊排骨和干豆角。

  丈夫蒋元见她拿着手机傻站在那儿,不由奇道:“咋了,这是?”

  “儿子说中午过来吃饭,他带菜来,腊排骨和干豆角……你说,他天天在公司忙得脚不沾地,哪儿来的时间去买菜啊?

  这东西农村老家到处都是,城里可不好买,他上哪儿弄的?”

  蒋元一脸莫名其妙,“这有啥好奇怪的,没准是他外婆从农村老家给他寄来的呗。”

  夫妻俩都是千风镇人,婚后便一起到云川市打工谋生。

  一开始,两人在工厂里做工,活计累不说,赚得钱也少。

  夫妻俩一合计,干脆自己做点小买卖,不仅能赚钱,也不用给人打工,看人脸色。

  后来,两人便在街上摆摊,卖起了水果。

  买卖虽然小,但每个月的收入还不错,比在工厂里打工划算。

  没两年,刘庆慧就怀了蒋津成。

  这个时候,夫妻俩还在云川市租房住,生活过得艰难,生意又刚刚起步,根本没办法照顾孩子。

  夫妻俩一商量,便把蒋津成送回了千风镇,让他外婆帮忙带着。

  直到蒋津成上了中学,夫妻俩才把他接到云川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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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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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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