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大家闺秀穿越七零爆宠糙汉>第30章 花样吃jier
  下雨天难得休息,知青们都窝在宿舍里裹着被子聊天。

  看到阮幼宜过来,冯玉很惊喜:“幼宜,你怎么来了?自己过来的吗,郑枭怎么没跟着?”

  “我都这么大人了,没事的,而且离得这么近。郑枭早起去捡了好多菌子,让我来叫你们去吃饭呢。”

  “哇塞,又可以改善伙食了。最近天天吃野菜团子,可馋死我了。”

  “谁叫你都不过去找我玩的,我一个人可无聊了。”

  “这不是忙着赚工分嘛,桃园那边的活也不重,我就想趁着这会儿多挣点工分,不然养不活我自己嘞。”

  “那你下工了也可以过来嘛。”

  “好啦,我知道了,之后就有更多时间陪你玩了。”

  “嗯,收拾收拾我们走吧。姜禾、田芳,你们也一起去吧!”

  “幼宜,我们就不去了。”

  “哎呀,走吧,人多才热闹呢。”

  “真不去了,等会儿暖和点了我们还想去镇上买点东西。”

  “好吧,那我和阿玉先走了哦。”

  “好。”

  “阿玉,顾知青在不在?”

  “好像早上就没看到耶。”

  “那我们走吧,让郑枭去找。”

  正好是饭点,家家户户都冒着炊烟。不同以往的是,今天每家的屋里都飘出了一股奇特的香味,勾得两人吞咽着口水,越走越快。

  不同的菌子有自己不同的脾气,滇省人按着不同菌子们特性,找到了与之对应的最佳吃法。

  好菌子只“鲜”给会吃的人,“吃对了”才能解锁各路菌子隐藏的独特香气。在这里,菌子被吃出了“花”,当地人可以一天不吃饭,却不能一天不吃菌。

  最“朴素”的吃菌方法,莫过于生吃了。松茸、鸡枞、松露、奶浆菌都可直接生吃,食材不经过任何调料的沾染,最大限度释放菌子原本的鲜味,细细品味,每种菌子的“鲜”都错落有致。“朴素”吃菌更适合拥有独特而浓郁香气的野生菌,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吃菌方式。

  最传统且通用的烹饪方法,就是炒。当地人吃菌子,以炒为主,以煮为辅,即便是煮,煮前也要略炒。菌子鲜美,一般只需加一点青辣椒和蒜片,辅料就是油和盐,主要吃菌子的本味。

  除炒以外,烩和煮也十分常见。

  中午的全菌宴,郑枭是下足了功夫,几种烹饪方式轮番上场。

  干巴菌因为味道鲜美,爆炒为妙,除了油盐和一点青辣椒以外,放其他调料都是多此一举,伤气夺味。先把干巴菌切成菌丁,并小心翼翼用流水冲净,晾去水气;在一盘菌丁中加入少许翠绿青椒丝,以土鸡的鸡油中火炒制。随着它下锅的“刺啦”一声,顿时香气四溢,整间屋子都能闻到那特别的清香。待出锅,看上去虽其貌不扬,但成菜黑、红、绿相间,举箸入口,菌丁在齿间炸开,辣味浓香喷薄而出,鲜得恨不能连舌头一起吞下去。

  土鸡焯水,加入松茸,砂锅小火慢炖两个小时,起锅前加盐调味。无需再加入其他调味料,否则只是画蛇添足,破坏其本身的鲜香口感。松茸本身带来的鲜味,加上鸡汤的肉香和油脂,可谓是相得益彰,入口唇齿留香,流连忘返。

  在青头菌骨朵菌帽中,填入肉馅隔水蒸,是家常菜“酿”青头菌,要点是把剔下的菌柄与肉同剁为馅。菌子骨朵的肌理很细致,表面一经受热,立刻收缩,这样一来,菌体内部的水份就被锁住,很难逸出,自然菌子外香里嫩,非常爽口。

  鲜香脆嫩的奶浆菌则配上当地味道浓郁的红辣椒和口味鲜美的韭菜花,再以蒜末提鲜。微微的辣,浓浓的香中还有一丝鲜甜,爆炒奶浆菌能让人食之不忘。

  把鸡枞菌洗净、切好之后,加一勺猪油、一点盐,铺几片半肥半痩的火腿,放在蒸格上蒸熟。把干蒸鸡枞夹到嘴里的那一瞬间,菌味、猪油味与火腿味相互激发,鲜味直接在嘴里爆开,经久不散。

  在舂筒里放上烧青椒、新鲜的花椒、盐、大蒜和牛肝菌,之后慢慢的“舂”,菌子由菌块变成菌沫,青椒、花椒慢慢的融入菌中,各种配料的味道和菌子的味道合二为一,慢慢的从舂筒里溢出来,香中带有点点辣味。尝一口,鲜中带辣,香中带麻,特别爽口下饭。

  羊肚菌泡洗干净,火腿、青椒切成菱形片备用。净锅旺火,倒入花生油烧热,放入豆瓣酱炒香,加入高汤、火腿、青椒、羊肚菌、酱油烧三分钟左右,加入味精调味,用生粉兑水勾芡,淋入麻油。素中之荤,滋补佳品。

  …

  阮幼宜和冯玉到家时,周教授夫妇带着绵绵在玩,顾时宴在厨房打下手。原来郑枭捡菌子回来时在药田遇见了,提前叫了他来。

  众人落座,随着一道道菜上桌,只觉得眼睛都不够用了,鼻间充斥着的全是让人欲罢不能的香味,垂涎欲滴。

  “天哪郑枭,你又刷新了我对美食的认识。”

  “冯知青,这可是山珍,比起一般的食物,那可是珍贵多了。”

  “对,在本地人的眼里,只有野生的才能被称为“菌子”。那些被人工养殖的菌类,在他们眼里,就只能叫蘑菇。”

  “我已经迫不及待想尝尝它们到底珍贵在哪儿了。

  “扣扣扣…”敲门声穿来,冯玉只好放下蠢蠢欲动的筷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菜瞧。

  郑枭起身去开了门,后面跟着个人进来了。

  “还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我有口福喽。”来人把手里提的糕点水果等一股脑儿的塞进郑枭怀里,丝毫不见外的拉过椅子一屁股坐下了。

  “许大哥,你怎么有空过来?”

  “我掐指一算,你家今天要吃顿好的,所以就不请自来咯。”

  郑枭给了他一副碗筷:“他每年这个时候都要来住上一两天的,昨夜刚下了雨,他知道今天我会去捡菌子,所以来蹭饭的。”

  “好了,大家快开动吧,好饿呀。”冯玉忍不住道。

  “对对对,有什么话吃了饭再说。”

  周爷爷先动了筷子,其他人才开始夹菜吃饭。郑枭给阮幼宜盛了一碗鸡汤,里面有肉有松茸,他则端着碗喂绵绵。

  小孕妇小口小口喝着汤,味道鲜得她眯起了眼睛。其他人也是一顿狼吞虎咽,特别是顾时宴和许图南,筷子挥舞得只看见残影了。

  绵绵一边吃饭,一边好奇地看着他们。桌上的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绵绵着急地对郑枭说:“哥哥,吃。菜菜,没了。”

  阮幼宜则眼疾手快地夹了菜放进郑枭的碗里,郑枭此刻只觉得比吃到了菌子还幸福。

  两个平日里斯文不已的大男人难得有些尴尬,不过大家都那么熟了,只是好笑地让他们慢慢吃。他们也没假客气,继续下筷。

  菜足饭饱,众人又盛了汤慢吞吞地喝着,美食真的是能治愈一切不开心和疲惫。

  “终于能理解本地人对野生菌的热爱了。”

  “确实,我来这里两年了,每年都听说有人吃菌中毒,但捡菌子吃菌子的人还是前赴后继,以前总想不明白为什么。”

  “哈哈哈,我们滇省人很淳朴,吃菌看见小人人,从来不怪菌子有毒,都是怪自己没炒熟,怪锅不好,怪吃菌还喝酒,怪大蒜没放够,怪没放猪油,实在没怪处了,就怪运气不好,反正不会怪菌子有毒。”

  “…”

  “对于滇省人来说,吃的不是菌,是生活。采的不是菌,是运气。蘑菇不算菌、是普通蔬菜,只有那些集合天地灵气的野生菌,才是真正的山珍。”

  “是这样的。我们这里的人不仅热衷于吃菌,还对捡菌子有很大的热情,我们一般叫跑山。你让一个本地人八点起来挣公分,他可能起不来。但你要是让他八点起来跑山,他可能四点就在山上了。”

  “所以许大哥,你不会也是来捡菌子的吧?”

  “哈哈,弟妹实在是聪慧。”

  “我突然也好想去体验体验啊。”

  “阿玉,赶紧停止你可怕的念头,你捡回来的菌子可能全是有毒的,捡回来也不能吃。”

  “对对对,冯知青,我们这些外地人,最好还是不要尝试了。”

  “好吧,有点遗憾啊。”

  “不,阿玉,还是生命重要,反正你已经吃过了,所以不用遗憾。”

  “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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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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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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