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轻絮躺在白色鸭绒毯里,听着孟书给她播放的音乐,时而轻柔时而激烈,音乐声声入耳。
孟书是最近被盛筠从海城叫过来的,她的性格变了许多,愈发安静不爱说话了。
她的视觉还没完全恢复,每天盛筠会替她换好纱棉,不知这次需要用多久才能彻底复明。
眼睛的伤口在愈合,痒得她老想去挠伤口,盛筠怕她抓伤眼睛,把她的手锁住了,她人除了去厕所,要么躺在地毯上,要么躺床上。
“孟书,我想要睡觉了,你把我扶去床上吧。”
她在地毯上坐累了,肚子越来越大,快坐不住了。
“孟书,你在哪里?”
叫了两声,都不见孟书过来,顾轻絮太累了,小心翼翼摸着沙发,靠在沙发上。
“想去床上吗?”
盛筠身上带着寒气,他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脱掉外套走到她身边坐下,把她扶到怀里。
一股寒气逼人而来,顾轻絮打了一个冷颤。
“你去干嘛了?身上好凉。”
顾轻絮摸到他的手,十分冰凉。
这段时间盛筠仿佛又变回从前温柔的阳光温柔的大男孩,对她照顾体贴入微,顾轻絮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突然转性了。
他的爱意值近来很稳,在他身上也没闻到血腥味。
顾轻絮猜不透他,也懒得猜,她现在主打的就是一个温柔陪伴。
他除了变态了些,其他方面是十分完美的,若是总分一百分,她可以给他打九十九分。
温柔体贴,情感专一,绝不拈花惹草,不招惹任何异性,光是这一点他可以打败百分之九十的男人。
他长得俊美,185cm的大高个,身材完美。
此外,他还有钱有权,学习成绩好,会做得一手好菜,还学医,光是学医就能收获一众迷妹。
顾轻絮近来躺在床上,没事就在回想和他的过往,他除了对她有过于强的控制欲,占有欲,以及有些变态的爱好,其他方面堪称完美。
在现实中,她到现在都没有能找到像他这般完美无缺的男人。
会做菜的没有钱。
长得好看的没有身高。
有身高没钱不好看还懒。
……。
顾轻絮甚至觉得自己跑什么,天天看大帅哥给她做饭,洗衣服,带她出去玩,她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享受,偶尔陪他,断只手,掉只眼又有什么了不起,陪他玩,满足他。
“你在想什么?”
盛筠揭掉棉纱,看她一脸痴汉笑,目不转睛盯着他。
顾轻絮掐了一把自己大腿,她刚居然妄想接受他伤害她,她居然有这种受虐倾向,她有病啊!
乔一菲:不不,你没病,是我有病,就喜欢重口味刺激的病态恋爱,快满足我吧,小絮絮,别挣扎了。
耳朵里传来乔一菲的声音,怎么会有她的声音?
顾轻絮也看不到,难道是菲菲来了?她又不会读心术啊?
系统:“宿主,她不在,那是她刚刚正在窃取你想法,正好听到你刚在胡思乱想。”
顾轻絮:你也听到了。
系统:自然听到了。
顾轻絮尴尬地抠了抠趾甲,居然被乔一菲听了去,她以后见面定会嘲笑她。
“姐姐,怎么不说话?我没有割掉你的舌头吧?”
盛筠抱她去了床上。给她盖好棉被。
顾轻絮摸到他的手,握着他的手说:“我饿了,我想吃香辣小龙虾,还要尖椒鸡,还要玉米排骨汤,韭菜盒子,蒸茄子。”
她一口气报了好几个菜,掩饰她刚走神的心。
“嗯,等我,我给你做。”
“等等。”
顾轻絮重新拉住他的手:“韭菜盒子,和蒸茄子不要了,吃不了这么多。”
“好的,乖乖等我,我去给你做饭,我让孟书进来陪你。”
盛筠给她盖好被子,叫了孟书进来陪她。
孟书刚清理完花园里的残枝枯叶,往后几天天气晴朗,可以扶着她出去走走。
孟书慢慢走进来,坐到床边。
“少爷对小姐真好,一日三餐都不假手于人,一定要亲自给你做,我真羡慕姐姐。”
孟书扶着脑袋,她什么时候才能找到真命天子。
顾轻絮:这福气给你吧。
她笑了笑,“他可能只是单纯喜欢做菜。”
孟书却不同意顾轻絮的说法,她解释说:“不是,在没遇见你以前,我从未看见少爷去过厨房,自从你来了后,他开始学习做饭炒菜,这些都是为了你而学习的,少爷是真的很爱轻絮姐姐。”
顾轻絮不知是喜是忧多一些,“是吗?”
真如孟书所言,盛筠竟是为了她学习做饭炒菜,她不感动是假的,除了爸爸,还没有一个男人为她学习做饭炒菜。
孟书用力点头,十分肯定地说:“是。”
她从前暗恋盛筠,默默关注着他,顾轻絮的出现打破了她的暗恋,盛筠对顾轻絮的浓烈爱意,让她默默放弃了她多年的爱恋,她知道这辈子盛筠都不可能会多看她一眼。
“轻絮姐姐身在福中不知福。”
顾轻絮牵着她的手放在自己的眼睛上,有些自嘲地说:“你知道我眼睛是怎么回事吗?”
孟书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是他做的,他亲自挖掉了我的双眼,重新给我换了一双新的眼睛,我的眼睛被他做成标本,这样你还会羡慕我吗?”
孟书心疼地抚摸着她的眼睛,“我想少爷是有他的苦衷,会不会是姐姐你本来的眼睛已经出现问题了,他不得已给你换了一双眼睛。姐姐你之前的眼睛不是被玻璃扎坏了,这事是我错了,当时我不该做帮凶。”
顾轻絮心想,孟书这症状病得不比她轻啊,果真是盛筠小迷妹,从前他可是要杀了她,腿也被他打瘸了,现在突然替他说好话,她难道不会恨他吗!
“孟书你把他想得太好了,他没有想象中好。”
孟书:“少爷他内心很柔软的,只是偶尔会犯病,控制不住伤害我们,甚至伤害自己,轻絮姐姐,我希望你不要被他吓退,我作为外人,我能看出他很爱你。”蜀南文学
“他挖掉了我的眼,甚至用电锯锯我的腿和手,想要用我的手做标本,你管这叫爱?”
“孟书,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爱?”
房门外,男人端着玉米排骨汤站在门口,委屈低语:
“这难道不算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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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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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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