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鸡换了三百文,已经是两天前的事情了。这两天里,咱们住店,每天光房费就三十文,一天两顿饭共花了一百八十文,马儿吃草料又花了三十文。
您算算,那三百文还能剩下多少?”云浅墨像个管家的小媳妇一样,给楚玉报告着花销账目。
“这这这,每天也没觉得买啥啊,钱怎么嗖嗖的就没了?”楚玉惊讶了。
过去她花钱大手大脚的,出手那么阔绰也没觉得这么紧张过啊,为什么现在钱花的少多了,反而日子还紧巴巴的呢?
“因为挣的少呀。是卖了三百文钱,又不是卖了三百两。”
云浅墨这么一说,楚玉恍然大悟!
穷,是因为挣得少,而不是因为花的少。
过去她当首饰,一次就四百多两,那些金主老爷们给的感谢钱,也都是一千两银子起底,所以,即便楚玉一顿饭挥霍个十几两,剩下的钱依然很多。
可现在,当你只有几十文钱的时候,买个八文钱一块的点心也是败家啊!
楚玉又望了望那些小吃,咬了咬牙说道:
“走!咱们先不买了!挣钱去!”
点心,我还会回来的!
俩人回到了住处,很有默契的都没说话,心里却都各自盘算着。
钱这么不经花,不能等到真的一文钱都没了的时候再去挣,生活要提前做好打算。
住客栈的时候还压了二百文的押金,所以不用担心被赶走没地方住。
口袋里还有几十文,省着点吃,一两天的饭钱也够。
至于挣钱么······
虽说来到了这个新地方,俩人先痛痛快快的玩了一天,但这一天也不是白玩的。
两双眼睛在欣赏风景的同时,也都寻找过挣钱的机会。
云浅墨在和楚玉逛街的时候,看到了几个大的茶楼酒楼,里面传来的丝竹声让他想到了些什么。
他早就有了某种打算。
刚想开口,却听楚玉抢先说道:
“阿丑,我去挣点钱。你在这里等着我。”
“呃······好。”云浅墨点点头。
楚玉腰里别着镰刀,很快就出去了。
云浅墨从窗户里目送主人走了后,转过身去取出了那把古琴,放在桌子上试弹了几下。
音色很好。他的技艺依旧在。
他轻轻的勾了勾嘴角,下定了决心,带上琴,也走出了客栈。
穿过了几条街,来到了那一片繁华之处,云浅墨背着琴站在了某茶馆门前。
两世了,这还是他第一主动上门卖艺推销自己,心里紧张的要命,不但有些胆怯,还很害羞,有些话,仿佛怎么也说不出口。
想退缩的时候,他想起了主人,想起一直以来,都是主人挣钱养他,无论面对什么艰难险阻。
想到这些时,他的心里就充满了力量。
不再畏惧,不再害羞,云浅墨迈着坚定的步伐走了进去。
“小可浅墨,善音色,弹琴、奏曲、唱歌都可以。”云浅墨落落大方的推销着自己。
可惜,几个茶馆、酒楼转下来,没有一个地方要他。
不是他不好,而是他突来乍到,没他的位子。
他沿着街道又转了一些地方,大大小小的茶馆、酒楼甚至戏园子,他都去了,没有需要他弹琴的地方。
招零工的地方不是没有,有招临时瓦工、木工的,还有招临时重体力活儿的,他都干不了,吃不了那碗饭。
从中午转到下午,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活儿,没有挣到一个子儿。
太阳开始偏西了,云浅墨背着琴,在街上慢慢的走着,影子被拉的有些长。
“原来挣钱,这么不容易啊。”他终于体会到了。
他想起了上一世在南风楼,他弹一首曲子二十两银子。就这样的价格,听他弹琴的人还需要提前两个月排队预约。
那时候,他对挣钱没有太大的感觉。
后来······更是荣华富贵。
云浅墨的表情逐渐凝重。
好在他很快想到了楚玉,想到了主人无论何时总是一脸轻松的应对各种情况,身上仿佛有永远用不完力量,从不惧怕各种艰难险阻。
想到主人的各种挣钱方式,越发的崇拜。
想着想着,云浅墨就笑了,心里仿佛洒下了片片阳光,充满了温暖。
“哎哎!背琴的你等等!说的就是你!”
头上忽然传来一声喊,云浅墨停下脚步顺着声音望去,只见楼台上,一个花枝招展的中年女子正冲他招手。
这样的打扮,好像是······
云浅墨慢慢转过头去,终于看到了楼下的大门上,“升平歌舞坊”几个描金大字。
“这位小哥,看你背着琴,可是会弹奏?能否给琴调音啊?我们出钱的!”女老板叫住云浅墨后,急忙从楼上下来亲自问他。
原来,这歌舞坊里今日有个重要的演出,没想到原本约定好的琴师没来,结果几个音色不准的琴都没法用,怕是要耽误演出!
老板娘急了,所以看到背着琴走在路上的云浅墨,就像看到了救星一般连忙喊住。
云浅墨又看了看歌舞坊那几个大字。
说实话,他因为上一世的经历,对这些地方有一定的抵触,可是一想到老板娘说的,一两银子的酬金,云浅墨下定决心,点了点头说道:“能!”
“哎吆真是遇见救星了!”老板娘大喜,连忙把云浅墨请进了楼。
一个时辰之后,云浅墨怀揣着一两银子兴冲冲的从歌舞坊里走了出来。
这是他这辈子,凭自己的本事挣到的第一份钱!
他也能挣钱了!他终于能帮到主人了!
一想到这里,云浅墨的心里开出大片大片的花来,美得他走路都是飘着的。
他没有接着回客栈,而是去了那个小巷子里,从那家店里,买下了之前主人没舍得买的那几样小吃。
店家打好了包,云浅墨连忙捂在怀里,匆匆的回客栈。
在云浅墨偷偷出去打工挣钱的那段时间里,楚玉大摇大摆的出去挣钱了。
她再次跑出了音速,一盏茶的时间就来到了离那座城市几十里外的山上。
说来巧了,她和丑男仆逛街,路过某酒楼的时候,耳尖的听到了某酒楼里的掌柜的,和送货的商家说要野味。
就是山鸡、野兔、野猪等等。
这里离山区远,很少有来卖这些东西的,所以野味竟然成了珍馐,各个酒楼都争着要。蜀南文学
楚玉当时心里就一动——
这不是给我量身制作的挣钱方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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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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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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