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

  看到白鹿。

  阮宁脑海里,莫名的冒出,以前很喜欢的一句诗。ΗtτPS://Www.sndswx.com/

  恍悟。

  难怪那混蛋整天将媳妇挂嘴边。

  只是,这白鹿漂亮是漂亮,气色却比较差。

  阮宁早知道,秦向河小姨子,即唐怡,前阵子生的大病,是来自于家族遗传,白鹿也一样。

  不是说白鹿手术很成功,快康复了吗。

  可看这脸气色,不太像啊!

  好奇之下,吃过饭,就让人去医院打听了下。

  真的纯粹出于好奇。

  得知白鹿如“传闻”中那般,身体也在慢慢康复中。

  意外的,打听到另一个消息。

  说白鹿因这个病拖的太久,发现的晚,虽然手术很成功,可身体底子此前熬垮了。

  在身体完全康复前,有诸多忌讳。

  什么不能劳累,不能长途奔波,情绪波动也不能太大。

  尤其是这最后一条。

  能引起情绪波动大的事,可太多了。

  其中,就有两口子不能太冲动。

  阮宁算了算。

  从白鹿离开茅塘,到秦向河找去南宁,发现白鹿得了大病,然后动手术,再到现今白鹿仍有些病恹恹的。

  就是说,至少三年半,秦向河和白鹿没过夫妻生活。

  如此。

  那混蛋上次在高海喝醉,迷迷糊糊像个……饿狼一样的急不可耐,就能想通了。

  只是,这混蛋就算再几年没满足,也不能趁喝醉,对别人乱来吧!

  她有点怀疑。

  那混蛋第二天,说完全不得记得喝醉后的事,是不是装的?

  反正,便宜全占了,还能不认账……

  “小姐?小姐!到鸿宾楼了。”

  忽然。

  前方传来吕伍妹喊声。

  靠着车窗玻璃,纷乱想着的阮宁醒神过来。

  望向窗外,果然到了约好的鸿宾楼。

  车停稳。

  她一整表情的推门下车,没让伍妹和小欣跟在身边。

  走进饭店门口,她蓦然的身形一滞。

  想到。

  孙晴曾说,那混蛋以前在香港就喝醉过一次。

  是其和兰姐帮忙给送去酒店的。

  她记得高海那晚,兰姐在楼下吐得死去活来,孙晴急吼吼跑出去,没多会,就气喘吁吁回来,火急火燎的。

  中间,还有意无意的跟她打听,有没有出什么事?

  当时她还奇怪。

  孙晴却称,是秦向河喝醉后会乱动什么的。

  莫非。

  在香港喝醉那次。

  就曾经对孙晴毛手毛脚,又搂又抱又亲又……

  还好。

  那晚听孙晴问,她立刻应付过去。

  否则,但凡表现出点什么,估计,很容易惹得孙晴乱联想。

  不对啊!

  明明是那混蛋的错,她担心个什么劲!

  最让她郁闷的,偏偏,对这件事,只能吃个哑巴亏!

  阮宁拧着眉,咬牙切齿,恨得能再次回到那晚。

  定要那混蛋付出血的代价才行!

  “小姐?”

  听耳边传来喊叫,她转头,见伍妹不知何时到了跟前。

  刚要开口责备,发现,自己就站在大厅往楼上去的楼梯旁,看伍妹神情,她似乎在这站一会了。

  或许,是从南宁坐车来燕京,路上不小心感冒的缘故。

  整个人都有点恍恍惚惚的。

  “我没事,在想一些事情。”

  阮宁对伍妹挥了挥手,抬腿登上楼梯。

  位于三楼的鸿宾楼包厢,非常有特色。

  仿古凉亭,并以布幔屏风阻隔。

  其间,是两道架高的木板路。

  之前来这鸿宾楼,觉得,不愧是燕京,连饭店都如此有底蕴,也处处透着新奇。

  她还打算,将一些优点引进到宁园里的。

  可去过荣华楼后,顿觉得,鸿宾楼虽然装修布置有特色,但轮到细节和服务上,就比荣华楼差远了。

  单说菜单这项。

  见了荣华楼的豪华册子后,再看看面前桌上这张白板纸,仿佛将整个酒楼档次都拉低了。

  而且,荣华楼特制碗筷,以及贴心的餐巾纸,都让她感到惊艳。

  为此,也更加恼火那混蛋起来。

  是。

  荣华楼是给白鹿开的。

  但也没必要把这些东西全给媳妇藏着掖着吧。

  “宁姐,你饿了么?饿的话,先点菜,我们吃完再聊也成。”

  听响起的一声爽朗话音。

  阮宁视线,从桌上菜单,移往对面。

  到底是新闻主播出身,不光相貌长得好,声音也比较好听。

  就这两点,比那混蛋好强多了!

  阮宁当即皱了皱眉。

  最近,好像不知觉的,总时不时提起那混蛋……

  察觉到对面望来的诧异目光,她立刻收整心神,淡声笑道,“鸿宾楼有几道菜做的挺不错。我在想,能不能给请去宁园?”

  对面男人,闻声脸色微微一变,道,“这鸿宾楼是我一个叔叔家开的。”

  “哎呀,既然是周公子亲戚家开的,那就算了。”阮宁往四下看了看,这靠窗的包厢位置最好,可以远眺街景,又相对比较安静。安静的,不注意的话,都注意不到老焦在窗边默默的站着。

  没错,她提到的周公子,便是周斌。

  眼睛的事办得差不多了。

  阮宁打算明天就要回高海,特意约了周斌在这见面。

  或是说,昨天周斌约她的,但因为一直在跑宁园的事,所以改到了今天中午。

  “宁姐,不用那么客气。还像以前,喊我小周、或小斌,都行。”

  周斌欠身,亲自帮阮宁倒茶,之前看阮宁和秦向河在这打的火热,他一怒之下,就反悔,搁置了与阮宁合作的宁园项目。

  没想,过了没多久,阮宁就带着重要消息来做交易。

  秦向河的爱鹿电子生产随身听,他已经派下属去南宁调查清楚了。

  还顺便给挖了两个资深技术员,以及一名据说项目组长过来。

  为此,他重重奖赏了那名下属。

  只可惜,被爱鹿那边给觉察,没法故技重施。

  即使如此,他觉得,也足够了。

  刚好彩票挣的钱没地方投,他就建了一家兴顺电子,准备暗地里也搞随身听产品,到时,还给爱鹿电子沉痛一击。

  后却发现,搞随身听真是太烧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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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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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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