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此。

  巨大落地玻璃窗外,视野开阔。

  整个步行街,都一览无余。

  此时还只中午。

  待傍晚,华灯初上,步行街这里可是出了名的热闹。

  人潮汹涌,霓虹遍处。

  再从这里看出去,满目璀璨繁华。

  也正是如此,周斌才那么喜欢住在金宸。

  还常说,晚上从金宸酒店看步行街,就像待在燕京一般。

  宋仁每次听到这些,就在肚里暗骂周斌放屁!

  太他妈会装了。

  他就不信,燕京还能处处都跟这步行街一样繁华了。

  包厢里,中间放着大圆桌,上面摆满了菜肴,应该没怎么动。

  此刻。

  靠落地窗的一张椅子上,面若桃花的李珊,正急匆匆从张建豪身上起来。

  而后背过身,一边使劲往下拽包臀短裙,一边将滑到肩下内衣往上拉。

  一脚已经踏进包厢的宋仁,连忙的撤出去。

  不等还没走开的刘大胖几人回头,又急急的将门给带上。

  上午接到表叔电话,只当表叔是一个人来的。

  所以刚刚进包厢根本没想那么多,要知道李珊也在,他肯定不会这么鲁莽。

  毕竟,他是熟知表叔那点小嗜好的。

  在门外呆站片刻。

  “进来吧。”

  听表叔声音淡淡响起,宋仁这才重新推开门。

  见表叔斜靠着坐在落地窗前,而脸上浮起红晕的李珊,则衣衫整齐的站在一旁。

  李珊眼若春水,幽幽的看了下张建豪,随后拎起身后椅子上挎包,“小仁,你是来找建豪的吧。刚好,你们聊,我虽然经常来海沙,但很少来这步行街逛,我也不饿,先去看一看。”

  “好,好。那我让大胖几人陪你去吧。”

  宋仁有些尴尬。

  对着有些娇艳诱人的李珊,脑海里,不断闪现着那活色生香的画面。

  这时,道歉都不好道,只能装作没发生、没看到。

  李珊挎起包,将宽檐帽和墨镜带上。

  听宋仁如此说,没应声,只转头看向落地窗那边。

  “不用了。我车上有人,会跟你去,看中什么只管卖。”张建豪挥挥手。

  不等李珊走出门,他又想起探身,拿起纸巾将嘴上沾的口红擦掉。

  接着,他转头指往斜对面已关门大半年的合堂百货,问,“确定了吗,白云广场的河东分店,就定这里?”

  “确定,就这里!是市里葛主任亲自给老爷子打的电话。”

  宋仁带上门,走到落地窗前,往那栋大楼看了看。

  随后,他疑惑的继续说,“秦向河脑子长坑了吗!合堂百货那里,都出步行街了。这边顾客,基本都从五一大道过来,一般逛不到街尾,顶多到金宸这里,就都往回走了。不然,街尾那几家店铺,也不会生意那么差。”

  张建豪从椅子上起身,一同站到了落地窗前。

  顺着宋仁指向,他往步行街两头望了望。

  “合堂百货从开业,就一直不温不火,后来受河西胜华百货和白云广场的影响,撑不下去就关张了。就这,破大楼,还敢开步行街的价。我还不信了,秦向河随便找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都能让白云广场火起来!”

  说着,宋仁不忿的指向合堂百货大楼,“表叔,你看,压根就没人到那里。你再看看楼下,大家是不是逛到酒店这,就不会再往前去了。除非,合堂百货大楼西边能和南坡街打通……”

  张建豪眉头一动,“市里有没有打算,将那边和南坡街连通。”

  宋仁明白表叔的顾虑,他不屑的道,“怎么可能!合堂百货过去,是几家玻璃厂、呢料厂和家具厂,几千口工人呢,都靠厂子吃饭,谁敢动!”

  “秦向河虽出身农村,可眼光毒辣。我觉得,他既然选这里,肯定有想法。”

  张建豪言语透着迟疑。

  有过高海分店的经历,尤其是被秦向河赌中甫东大开发,再对秦向河有任何“违背常理”的行动,他就多疑起来。

  当初,认为白云公司即使侥幸拉来资金。

  但以新世纪商厦所处位置,他和百安只要联手。

  不说让秦向河血本无归,至少,掏出的两个亿资金,会套牢在那。

  偏偏就那么邪门!

  拉来资金,项目落定,没过多久,上面就突然宣布甫东大开发。

  他清楚。

  以秦向河这个层面,根本影响不了这个级别的开发决策。

  也难怪,赵月那疯婆子,会疑神疑鬼的,拿着秦向河生辰八字,到处捣鼓。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宋仁连半点犹豫都没,他坚定的摇头,“要是市里敢为白云广场动这几家工厂,表叔,我把头拧给你。”

  张建豪没应声,仍皱眉看着合堂百货大楼方向。

  宋仁又说,“依我看,就是姓秦的骄傲自大!以为这里也能想米巷立交桥那样,偏僻旮旯也能给盘活。也不想想,这里可是五一步行街,成熟商业区,不会因为重开一家百货大楼,就能任意改变大家购物习惯。”蜀南文学

  “希望如此吧。”

  张建豪想。

  倘若自己是秦向河,为分店选地方,他肯定不会选合堂那里。

  要么多花些钱,买下步行街中心的那栋大楼。

  再不然,就和市里商谈,以低廉价格,拿下步行街和劳动广场的交汇处那块没开发的空地,干脆自建大楼。

  苦思一阵,不得其果。

  也只得作罢。

  但有一点很肯定,不会是宋仁猜的那个理由。

  回到餐桌前,他招呼宋仁入座,“听你说在胜华北郊新厂,以为你至少要一点钟左右能来。正好,菜上来没多久,将就吃点吧。”

  “北郊工厂,可是以后的重中之重,又是表叔你最看好的,我当然要勤盯着点。”

  宋仁到桌前坐下,跟着拿起筷子。

  所提到的北郊工厂,就是胜华电子为随身听项目建的新厂。

  挂在胜华名下,然主要投资是联荣集团,其次才是宋记,富通占的股份最少。

  联荣在新厂投入那么巨大,足见,表叔对随身听项目极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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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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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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