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唐家的家底子,已经被掏空。
如果不是后来叶尽欢帮忙把水果店做了起来,现在他们俩别说存钱了,可能早就被旁边水果店挤垮了。
虽然叶尽欢和唐仲薇曾经送过钱回来,但老两口始终觉得拿女婿的钱丢人。
叶尽欢成就越大,他们就越张不开口。
如今看到这三百万的支票,宋月茹终究还是心动了。蜀南文学
姚建兵看出了这一点,直接把支票塞进宋月茹手里,转头就走,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宋月茹扶着唐景林,嘴里喊着不要,让姚建兵回来,脚下却一动不动。
直到姚建兵坐车离开,消失在视野之中,她才算松了口气。
再看向手里的支票时,宋月茹眼睛都是亮的。
水果店在叶尽欢的名气加持下,一直生意很好,但送上门的几百万,可比辛辛苦苦开店爽多了。
默默把支票收了起来,宋月茹把唐景林扶去床上躺着,又是洗脚,又是擦脸的。
毕竟这三百万,可是靠唐景林的关系才得来的。
而豪华轿车上,秘书道:“姚总,外围施工的利润并不高,给三百万会不会有点多?”
“一点也不多。”姚建兵满脸得意的笑容,道:“别忘了他们是谁,那可是叶尽欢的岳父岳母。叶尽欢的物流基地跟南江省谈的那些条件,有几个人能谈下来?由此可见,南江省对叶尽欢有多重视,倘若他能帮我们说句话,项目还不是想要什么有什么。花三百万和他岳父岳母搭上关系,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现在花了钱,以后就能赚钱,这个道理你不懂吗!”
秘书当然懂,她只是单纯觉得钱给的太多了心疼。
至于以后怎么样,自己一个做秘书的管那么多干嘛。
“不过叶先生那边如果知道了,会不会不高兴?我们给了他岳父岳母三百万,却一分钱也没给他。”秘书又道。
姚建兵撇嘴道:“你懂什么!叶先生那样的人物,你给了他三百万,跟打发叫花子有什么区别?如果给三个亿还差不多。不过那么多钱,我可给不了,给他老丈人三百万,等于曲线救国,这才是花小钱办大事!”
姚建兵没考虑过叶尽欢是什么想法,在他看来,钱给的是岳父岳母,与叶尽欢并没有多大关系。
或者说,叶尽欢就算知道了,也只会感谢自己,说不定一感动,还会多给他点项目。
到了晚上,唐景林从酒醉中苏醒,揉着眼睛从卧室里出来,便看到宋月茹在厨房里忙活,桌子上摆了一大堆菜,还有瓶五粮液。
这让唐景林有点不太适应,平时他要是想喝点酒,宋月茹都能巴拉巴拉说半天,闹不好还要被骂。
就算勉强让他喝了,也多半是百八十块的低端酒。
五粮液这种入门就得上千的好酒,唐景林别说喝了,在超市多看一眼都会被敲脑袋。
用宋月茹的话来说,酒是穿肠毒药,喝个毒药还花那么多钱,你是怕自己死的不够痛快?
再说了,这玩意下了肚子就消化的无影无踪,上千块和打水漂有什么区别。
有这钱,还不如给家里添置点东西呢。
人家辛辛苦苦一辈子,又买房又买车的,你到现在连辆车都买不起,还好意思喝五粮液?
“起来了?洗洗脸,醒醒神,过来吃饭。”宋月茹从厨房里端了刚烧好的菜,满脸笑眯眯的样子。
唐景林有点懵,下意识问道:“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不是啊。”宋月茹笑哈哈的道:“不过今天的确是个好日子,破例给你买瓶好酒喝,怎么样,高兴吧?”
“什么好日子?路上捡到钱了?”唐景林好奇的问。
“和捡钱差不多吧,等会跟你说。”宋月茹故作神秘的道。
唐景林哦了一声,过去洗了把脸,然后回来坐下。
宋月茹亲自给他倒了杯酒,然后自己也破天荒的倒了一杯,接着端起来道:“来,敬我们家的赚钱小能手,干一个!”
唐景林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却仍然不忘问道:“什么赚钱小能手,你到底什么意思啊。”
宋月茹嘿嘿一笑,把那张三百万的支票掏出来放在桌子上。
唐景林拿过来看了眼,顿时惊呼出声:“三百万?你从哪弄来的?”
“还能从哪弄来的,你那个老同学姚建兵给的。”宋月茹道。
唐景林满脸诧异,没想到姚建兵会给这么多钱。
但他随即便想到了某件事,连忙道:“不行不行,你赶紧把钱退回去,这钱咱们不能要。”
宋月茹还以为他是不好意思收钱,便道:“我当时就说不要了,可他硬要给,说我们不要支票,就取了现金堆在门口。人家一番好意,也没办法,再说了,你帮他那么大一个忙,收点好处费也是应该的。”
“哎呀,你不懂。”唐景林道:“叶尽欢本来是拒绝让姚建兵进来的,说他公司施工质量不行,我是硬着头皮唱红脸,才勉强帮他找了点外围的小活。就那点小活,赚不了几个钱,他掏三百万出来,我们咋能收啊!再说了,让叶尽欢知道了,他也会生气的。”
“叶尽欢有什么好生气的。”宋月茹不解的问。
“你说呢?我们收了钱,他一分钱都没有,这面子上能过的去吗?”唐景松道。
宋月茹一想,的确是这个道理,想了想,她道:“那这样,回头你取点钱,给薇薇送去,有好处一起分,他们也就说不出什么话来了。”
唐景林总觉得不太妥,但三百万的诱惑力,的确非常的大。
宋月茹拒绝不了,他也是一样。
底层人想拿一百万在手里存着,可能百分之九十的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现在自己手里平白多了三百万,很多以前想做不敢做的事情,都可以做了。
比如说买辆好车,比如说买点好酒好烟?
这样一想,唐景林心里也火热起来,咬牙道:“行,那我明天给薇薇送去,你说送多少比较合适?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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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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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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