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钧的这一句话,恰好就搔中了方克钦的痒处。
此时,方克钦觉得朱钧,无论是性格还是理念,都与他极为相似,再加上朱钧对他有大恩,心中更是敬佩之极。
看着凤阳被朱钧管理的紧紧有条,已然呈现出它该有的繁荣来,不免又在心里补了一句:治世之贤王也!
宴请完方克钦后,朱钧便让方孝直送方克钦去知府衙门。
路上,方克钦道:“吴王不已你年纪小而看清你,反而对你委以重任,你当时刻警醒,万不能辜负殿下的期望才是!”
方孝直不住的点头,“孩儿明白!”
见儿子比以前更加的沉默,方克钦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你母亲弟弟他们稍晚些来。”
“孩儿届时去城外迎接他们!”方孝直道。
父子俩一问一答,倒像是先生和学生。
来到知府衙门,方克钦拿出了任命书,知府衙门里的人纷纷过来见过大老爷。
一个个脸上堆满了笑,只不过,能不能让他们归心,还要看方克钦自己。
方孝直也没久留,他手中事情太多,处处都需要他过问,将父亲送到后,便告辞离开。
眨眼间便来到了六月,这些日子大雨一波接着一波,然后便是暴晒,空气里都弥漫着土腥味。
但河堤固若金汤,凤阳湖也是如此。
灾难的阴霾也逐渐退去。
在凤阳城以北,数个厂房矗立了起来,大多都是沈家的产业。
而污染比较重的水泥厂,炼铁厂,砖厂,南边的丘陵里。
有山峦做屏障,灰尘也飘不到城中。
城内主路已经尽数铺设成了水泥路,城外的主路也以日五里的速度快速建成,这还是水泥厂产量的问题。
等产量上来,加上大量的人工,日修二十里问题也不大。
目前主要是规整主干道,用石块加宽加固,要同时可以行六辆马车才行。
好在人多,也不是什么难事。
朱钧这会儿正跟方克钦在城外视察,朱钧是抽空过来,而方克钦几乎天天都在外面跑,一个月的时间,就走烂了三双鞋子。
知府衙门里的人都叫苦连天,但是没办法,人是吴王罩着的,又入了陛下的法眼。
淮西总管府还是吴王的丈人呢,这凤阳可不比以前了,敢炸毛,怎么死都不知道。
“这路基稳,有大红石垒成,用个几十年不成问题!”方克钦看着前方,脚踩在水泥路上,感慨道:“这水泥比混合了糯米汁的三合土还要坚硬,不仅产量高,廉价,还不浪费粮食,凝固也快,这路比京城的路还要好,要是能够直通京城,日程起码能缩短三天。”
“想致富,先修路,咱们不仅要利用凤阳的水利之便,还要利用陆路,条条大路都要通向凤阳才好。
所以这一条京畿道,是一定要修好的!”朱钧道。
“一里路近八百两银子,四百里,那就是......三十二万两银子,如此耗费......值得吗?”方克钦知道修路的好处,可是一条路三十二万两银子,这也太吓人了,国库收入一年才多少啊?
“今天投入的三十二万两银子,未来会帮助风阳赚回十个,百个三十二万两银子。
凤阳此前军民加一块有七八十万人,丝毫不比应天少,而眼下才三十万出头,留不住人,是凤阳最大的问题。ΗtτPS://Www.sndswx.com/
想要留住人,就要彻底改变凤阳的环境,环境变好了,那些人自然就愿意来凤阳定居。
凤阳不说超过应天,可人数起码也不能比之前少吧?”朱钧道:“这里可是中都,日后若是迁都,大猫小猫两三只,好看吗?”
方克钦点点头,拱手道:“殿下说的是,是微臣狭隘了!”
“对了,周边几个乡镇怎么样了?”朱钧问道。
说起这件事,方克钦就来精神了,“按照殿下的要求,凤阳湖周边三个乡镇,三十余村落的土地丈量已经尽数完成。
再加上朝廷勋贵捐的土地,可用的耕地达到了六十万亩。
其中池塘九十八口,大水库一座,小水库有十余坐......
现在已经开始实行村落承包制度,七天前已经跟所有的乡民开了座谈会。
签订了承包契约。
知府衙门联合吴王府兜底粮食收购,之前一季稻已经被淹了,只有少部分幸免于难。
所以咱们现在主攻二季稻,抢种粮食。
除此之外,池塘,水库,也开始承包养鱼。
然后开荒山种植果树,茶叶。
前后发动了五千七百人次。
乡亲们都很有干劲。”
眼下受灾的百姓都居住到了城内,而城外那些地总不能荒了。
为了给这些百姓一个长久的活计,朱钧就想到了集体承包制度。
按区域划分。
养鱼,种田地,果树,茶叶等经济作物。
由知府衙门和吴王府兜底,时间一久,这边就会形成一个完整的农副产品产业链。
依托沈家和应天商会强大的渠道,倾销这些并不是什么难事。
卖不出去,没关系,朱钧还有后手。
“殿下不知道,现在百姓有多感激您!”方克钦也是一脸敬佩的看着朱钧,原来救灾还可以这样救,发展地方经济还可以如此,朱钧的一系列的手法,直接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他觉得自己此前做知府,简直做到了狗的身上。
看看朱钧,才来了多久,凤阳百姓的生活一天一个样。
简直大才也!
“等全凤阳百姓都过上好日子,再来感激我也不迟!”朱钧淡淡一笑。
方克钦肃然起敬。
吴王就是这样,内里有治世贤才,却从不骄傲。
百姓的夸赞是个人都喜欢,可唯独朱钧选择了漠视。
他总是尽可能的为百姓着想,一个劲的苛待自己,压榨自己,就为了对百姓更好一些。
以前方克钦觉得,圣贤只处于书上和人们的臆想之中。
而现在,圣贤就站在他眼前。
正当他打算在一次的肯定朱钧的功绩时,沈大宝快步跑了过来,“六爷,应天商会的代表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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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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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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