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周栩去商场里转了转,给孩子买了几样平时从来不会给他买的积木,价格不菲。
“下次要什么玩具,自己靠表现来挣,别想着找这个找那个给你买,不是长久之计。”
周栩哪懂什么长久之计不长久之计的,抱着积木坐在车里,“爸爸我要吃冰淇淋。”
“周栩,你是男人,不能想要什么就要什么,我说了,自己提出要什么东西,要靠自己争取。”
“争取?”
“你干脆去捡垃圾,你看看你捡多少垃圾够一个冰淇淋,想试试吗?”
周栩一听到捡垃圾,打心里排斥,他是小,不是傻,捡垃圾这种事要骗他去还是要些难度的。
周南川坐在车里,冷哼一声,“以为多大的本事原来不过如此。”
“你小时候是不是捡过垃圾?”
何止捡过,可能还吃过垃圾。
这种事情周南川懒得告诉他,这犊子听不得什么人间困苦,听了肯定也无非是撇嘴,“啧啧,你好脏哦。”
他做得出来这种事,他就没必要自取其辱了。
“度假村好玩吗?”
“一般,没有我在国外去的庄园好玩。”
他倒是真的会享受,小小年纪过得纸醉金迷的,又是骑马又是射击,又是钢琴,好像全世界没谁过得有他高雅。
“捡垃圾好脏。”他突然道。
然后又望着周南川,“爸爸,脏不脏?”
周南川坐得很随意,看了他一眼,“你就不好奇捡多少垃圾够你买一支冰淇淋?”
周栩要吃的冰淇淋那得是进口的,一支至少要五六十。
周南川想到他可能捡一天垃圾都不够买他一支冰淇淋,觉得有点好笑。
这时,周栩突然道,“那你陪着我捡垃圾,不然我不去。”
还知道提条件,周南川想也没想,应了一声,“好啊。”
他不怕丢人,比起前些年虽然讲究了些,但打心里以及不在乎什么颜面不颜面的,要不是为了生意上的派头,他这身西装都想脱了扔了。
穿着一点也不舒服。
周栩看他答应了,在边上偷偷笑,周南川心想:笑,等会儿就笑不出来了。
到了家将东西放了,周南川给他拿了一副小手套,拎着个袋子和周栩一起到小区里捡垃圾。
佟言住的这个地方是一个有些年头的老小区,小区档次还是不错的,就是太老了,里面住的群体也很老,都是些海城本地的老大爷和老太太。
本地老太太生活节约,去菜市场买菜都得把坏叶子扒点下来再过称,平时有事做的,就在小区扫扫地,打扫树叶子,赚点钱贴补家用,存在自己的养老金里。
剩下的时间,没事做的时候,就拿着个袋子到处跑,捡捡矿泉水瓶子,捡捡纸板,破铜烂铁,佛系捡垃圾。
有时候好几个老太太一起组团捡垃圾,一点也不会无聊,大家有个伴,一边捡垃圾一边聊天。
竞争力太大,这年头垃圾也不是那么好捡的。
周栩个子不高,看到垃圾桶,小一点的可以伸手去掏,大一点的就让周南川出马。
这小子岁数不大,心黑。
自己捡垃圾随手掏掏上面的了事,让他去翻大的垃圾桶,不停在他耳边说,“下面还有,下面还有东西能卖,下面还有!”
“爸爸你快翻出来呀!”
翻半天,没有,掏得手上脏得离谱,周南川板着一张脸看他,见他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很想把他拎到没人的角落揍一顿。
这么小岁数,怎么这么阴,究竟是跟谁学的。
周栩不是个见好就收的,也并非看到困难就退缩,他答应了捡垃圾,就真的老老实实的跟着周南川一起捡到了傍晚。
中途也没有吵着闹着不干了,但他着实是走累了,灰头土脸,累得跟只秧鸡似的。
“爸爸……喝水。”
周栩呆呆的看了他一眼,周南川拿了车钥匙,“走吧,看卖垃圾的钱够不够你买水。”
周栩都忘了他答应周南川出来捡垃圾的初衷是为了买冰淇淋,看他忘了,周南川也并没有提醒他。
到了卖垃圾的地方,就他们捡到的几个饮料和矿泉水瓶子,一点纸板,总共也卖了十块钱不到。
周栩平常喝的那个牌子的矿泉水,一瓶都买不了,周栩洗了手拿着一堆硬币进超市,买了个最便宜的矿泉水,又买了一点小吃。
他惊讶道,“爸爸你看,可以买这么多东西。”
其实也就买了一瓶水,一袋薯片,再加几根棒棒糖而已。
周南川笑而不语,看破不说破,这孩子早熟,也很懂,这么说也是在安慰自己,不想打脸而已。
在肖家生活这么多年,他要什么有什么,但也不是完全对金钱没有概念,他知道自己捡那点垃圾卖来的钱肯定是不够买冰淇淋的,他不是忘记了自己的初衷,而是心知肚明,买不到,所以不吵着闹着上赶着去丢人。
他心里非常清楚,钱要是不够周南川不会给他贴,还得教育他两句,他才不想被教育。
“爸爸……”
坐在公园里,周栩给周南川递了一块薯片,男人没接,摇了摇头,看着不远处的天。蜀南文学
天边太阳沉了大半,剩下些许余晖,公园四下的灯亮起来了,照在孩子的脸上。
“我要去外婆那里。”
他还没把这事儿忘了,说跟他玩一玩就去找肖红,果然。
“对我有意见?为什么总吵着要去她那边?”
周栩安静的吃薯片,不吱声,周南川发觉自己有点强人所难。
孩子不懂大人之间的恩怨,只凭着自己的想法去做一些选择,肖红对他好,惯着他,他自然就愿意跟肖红在一起。
周栩吃了一嘴碎屑,显然也觉得这薯片不够好吃,吃惯了好的,不好吃的几口就能吃出来,他坚持着吃完了大半。
“我打她电话,送你过去。”
周南川不再为难他了,将他的背包拿了过来,周栩走在他身后,走在这繁华大都市里,周栩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了寒酸。
“爸爸……”
“嗯?”
“你和妈妈为什么要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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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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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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