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九希>第一千两百八十年代文里的锦鲤1
  你们信天生好命吗?

  九希信的。

  神也好,仙也罢,总归要化作人形。

  只要有思维能力,就有私心。

  那些运气好到爆,人见人爱的,八成就是被命运神偏爱的幸运儿。

  也有天生命苦的,譬如钟九希这个委托者,命运多舛,即使对人掏心掏肺,也不得善终。

  钟九希出生在七十年代,作为家中的老大,自然要承担更多。

  钟家村是个穷乡僻壤的山村,重男轻女十分常见。

  作为长女不是男儿,生下来就连累原主的母亲江春花受尽白眼。

  五岁的时候就得割猪草,六岁的时候人还没灶台高,就得搭个板凳为家里做饭。

  七岁就得喂猪洗衣,八岁别人家的孩子开始读书识字,她在带弟弟妹妹,稍有不慎就会被打。

  原主在家里就是个赔钱货,不论干什么都会被家里人挑刺。

  但小她两岁的妹妹钟玲珑就不同。

  钟玲珑一出生,钟父钟大升就在河里捉到了条八斤重的大草鱼。

  野生的大草鱼可不多见,钟大升因此得了三块钱。

  在七十年代这可是一笔大进账,要知道一只老母鸡也得一块钱一斤。

  钟玲珑一岁的时候,钟大升在山里砍柴,撞见一头一百多斤的野猪在他面前撞山自杀,钟大升将野猪扛回去,卖了二十五块钱,余下的改善了家里生活。

  生下钟玲珑不久,江春花就怀了老三,生下来是个儿子。

  诸如种种,也难怪钟家会把钟玲珑看做福星。

  所以和原主非打即骂的日子不同,钟玲珑从不用干活,原主这个大姐,还得像个丫头伺候妹妹。

  后面钟大升发了笔小财,家里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钟玲珑和三弟钟有才就上了小学。

  当然,原主是没那命读书的,一个赔钱货扫把星,脑子又蠢,怎么能去浪费钱读书?

  读书不如帮家里干活,毕竟江春花又生了个儿子,原主得在家帮忙带孩子,做家务,喂猪喂鸡。

  钟玲珑从小就被说是锦鲤,也确实是个聪明的。

  村里的老师不止一次夸她脑子聪明,以后一定会考上大学,是个文曲星下凡。

  这可把钟大升和江春花高兴的,愈发疼爱钟玲珑。

  因为钟玲珑,钟大升赚的钱越来越多,在八十年代初,村里还是泥巴茅草屋时,钟家已经盖了红砖房。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

  钟家“一枝独秀”,自然是招了红眼病的人记恨。

  钟玲珑被绑架了,一起绑架的还有原主。

  当然,绑架的人是看不上原主的,但钟玲珑害怕,被人绑走的时候死死抓住原主不放,所以两人都被绑走丢进了天坑。

  农村的人都知道,天坑有多深,掉进去的人,基本上都只有死路一条。

  一个月后,两人被救。

  没人知道俩姐妹是怎么活下来的。

  出去后,原主再也没有出现在众人视野当中。

  没人在意一个女娃子的死活,钟家对外的说法是原主受了惊,需要在家里休养。

  这话没人相信,但也不会有人替原主出头。

  毕竟钟家的日子越过越好,钟玲珑和钟有才又会读书,奖状不断,不出意外以后一定会出人头地。

  那么,原主在钟家,到底在干什么呢?

  原主有一双巧手。

  最普通的食材,到了她手上,也能做出不一样的味道。

  八十年代末,钟家依靠原主做出的吃食没少挣钱。

  有了原始的启动资金,九十年代市场经济开放,钟家彻底起飞。

  从最初的摆摊卖吃的,到后面开饭店,连锁饭店,钟家成了九十年代少有的万元户。

  钟家将这一切归结在钟玲珑身上,因为她鬼点子多,总是想出来新的小吃,所以钟家美食很出名。

  当别人还在模仿的时候,钟家已经研发出新的吃食。

  永远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钟玲珑考上了大学,嫁给了富二代。

  钟有才继承家业,成了大老板。

  最小的儿子钟有钱出国留学。

  唯独原主,一直呆在钟家养老。

  在外人看来,钟家对原主很好,养一个废物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偏偏原主不懂感恩。

  这是钟玲珑对自己儿子这样说的。

  “儿子,我们要成为有良心的人,不能忘恩负义,父母给儿女优渥的生活,我们得感恩,别学你那个怪物大姨,她太坏了。”

  钟家所有人都嫌弃原主。

  一句话:那个废物太不懂了,得寸进尺的白眼狼,没那公主命却要公主身。

  原主终日活在钟家的阁楼里。

  即使钟家已然富贵,也没有她的一席之地。

  换句话说,钟家认为,能收留原主,让原主一辈子呆在钟家,都是她的福气。

  可到底谁才是谁的福气?

  九希一刀狠狠割下河边的水芹菜,天蒙蒙亮,和她一般大的孩子都在割猪草。

  钟家村坐落在山间平地处,家家户户都靠种些水稻玉米自给自足。

  但因为亩产低,加上要给公家交税,所以每家每户也留不到多少的粮食。

  原主今年就十一岁了,八十年代初,日子也还是紧巴巴的。

  不过因着钟玲珑这个锦鲤在,钟大升与江春花两口子还是攒的有私房钱。

  钟大升是钟家老三,钟树根老爷子把家分了,三个儿子各过各的,过年三个儿子给粮送油就行。

  九希回去的路上,就恰好在村尾的岔路口碰见了原主二叔家的女儿钟丰鱼。

  钟丰鱼像是等着九希,一见九希从后山回来,立即窜出来拉着九希说私房话。

  “九希,你咋这么傻?!你二妹都能去念书,你为啥不能!别听你爸妈的,你听我的,求爷爷告奶奶也要去知道不?!你都十一岁了!再不为自己打算,你想一辈子留在农村嫁人啊?”

  读书。

  是了。

  钟玲珑今年也八岁了,再不读年纪也大了,再说钟大升前几天才网了一兜子鱼卖了好些钱,也够九希读一个学期。

  这时候学费一个人四块,原主勤快,经常去山里摘些金银花和金樱子还钱,这些年也够一年的学费。

  经常和原主一起的钟丰鱼是知道的,又经常为原主打抱不平。hΤTpS://WWω.sndswx.com/

  上辈子确实有这么一回事,钟大升和江春花本来是被原主说动的,结果钟玲珑说了句弟弟谁照顾,这事儿就没了下文。

  钟丰鱼见九希沉默不语,身后的脚步声越发逼近,扔下一句话便走了。

  “傻妞,读书可是一辈子的事儿,你别再当包子了知道不!”

  “大姐,你刚刚是不是和小鱼姐说什么见不得人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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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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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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