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迟疑看着郑挽澜。

  半会,才迈动小脚上前几步。

  郑挽澜唇角扬起,起身上前将沈清给抱了起来。

  沈清双脚离地,忙搂住郑挽澜的脖子。

  只觉眼前的少女看着单薄清瘦,身体里蕴含的力量,比她大哥还要恐怖数倍,臂力极为惊人,有种只要被其禁锢就难以逃脱之感。

  她不由乖乖任她抱着。

  郑挽澜只觉怀中的女孩乖巧软糯极了,愉悦地抬起一只手,轻轻捏了下沈清那吹弹可破的小脸。

  旋即似觉得沈清那嫩滑小脸手感不错,又多摸了几下。

  沈清:“……”

  郑挽澜单臂抱着她,又从怀中掏出一块系着红绳的小金锁,挂在沈清脖子上:“来的匆忙,也没备什么好的礼物,这块金锁给你当见面礼。”

  她也就这么礼貌一说,其实这块约一两重的小金锁,都是她给五妹备下的生日礼物。

  过几日,她最小的妹妹就要三周岁了。

  今日听沈进说要沈清要见她,她就将这金锁先带来给沈清做见面礼了。

  整个京城的侯爷,怕没有比她更穷的。

  她去年论功行赏时,共得了有二十余万两银子,谁让她拿的人头多。

  可后来给她爹收拾烂摊子,就花去二十万两,如今她手下还养着千余号人,别说皇帝给她的赏银,就是年节皇帝赏给她的绫罗绸缎、金银器物,她能当的都当了去。

  所以就连她五妹过生日,她也只能抠抠巴巴地给打个金锁。

  沈清小手拿起金锁看了眼,又看向郑挽澜,语气很乖:“谢谢。”

  郑挽澜目光一柔,又抬手捋了捋沈清那柔软细密的黑发。

  沈清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变成了郑挽澜的宠物。

  一旁沈进见两人相处的画面极为和谐,心中不自觉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青涩和甜蜜,他目光温暖而明亮,唇角也不自觉扬起。

  半会,他脸色微红。

  他这是怎么了。

  在想什么呢!

  郑挽澜又抱着沈清坐到椅子上,将沈清放在她腿上,完全不嫌热。

  “你平日喜欢做什么?”她很有耐心地跟小朋友聊天。

  沈清看着她:“做生意。”

  郑挽澜挑眉:“做什么生意?”

  沈清:“挺多生意的。”

  郑挽澜:“比如呢?”

  沈清:“我最近打算开一家茶行,一家绸缎庄,一家银楼,一家酒楼,一家当铺,还有一家卖包包和香膏脂粉的铺子。”

  郑挽澜听得眼皮子直跳:“这么多生意啊。”

  她听到‘包包’时也没多想,还以为小孩儿将‘荷包、香包’之类的东西简称‘包包’。

  沈清:“嗯,如果郑侯愿意,我还想跟郑侯合伙做些生意。”

  这段时间她已经打探出了郑挽澜整日在干什么。

  郑挽澜在外郭城养了千余号人,除了几百壮丁和一些妇人,还有一群年幼孤儿,郑挽澜没事便要去外郭城教那些孤儿习武。

  郑挽澜迟疑地看着沈清:“什么生意?”

  沈清:“我出银子,郑侯出人,咱们合伙开一间标行,我要六成股,标行的生产经营决策权归我。”hΤTpS://WWω.sndswx.com/

  郑挽澜目光微凝,看了沈进一眼,见沈进并未反驳沈清的话,面色正经了起来。

  她还当这小孩儿所谓的‘做生意’是在玩过家家,没想到这小孩儿还玩真的。

  她和她那便宜爹,是以匪贼出身封侯,若不是当初宁王许诺只要谁能活捉郑国公杨荣,便封其为侯,这两个爵位压根不可能落到她家头上。

  可这并不是什么好兆头。

  从宣政帝给她爹一个‘永义’侯的封号,便能看出其深意。

  当初她郑家手下四万余人,为了给宁王充当先锋,死了万余人。

  上京后,宁王就将她郑家余下的人手收编成朝廷兵士,最高才给几个五品千户官职。

  她郑家如今是‘飞黄腾达’了,可当初跟随她郑家的人,能满意?

  万余人的性命,换来的是她和她爹一个侯爵的封号。

  她便宜爹那个蠢货看不出宣政帝的深意,自打封了侯,整个人都飘了,只顾享乐耍威风,对以前的旧人也不再是那个讲义气的老大了,导致那些人看她爹更加不顺眼。

  她费了很大的功夫来安抚这些人的不满,但还是安抚不住,若非这里是天子脚下,那群人多少又有些忌惮她,她爹说不定都要被那群人给创死了。

  好在这些人多半受不住朝廷严格的管制,没当几个月兵,便纷纷提出要走,于是她便顺势拿出二十万两银子,分给近两万人,加上朝廷也不算太忘恩负义,也补偿给了这些人一些银子,将他们遣送回乡置业,也算将事情给解决了。

  如今她手下还有千余号人,是既不愿意从军,又不愿意走的。

  其中三百余号人是忠心于她的壮士,另二百余号人是这些人的妻儿老小,再有七八百号人,是一群失了父母亲人的孤儿和无处可去之人。

  她手里虽有皇上赏的两三千亩田庄,可那些田庄原本就有佃户,她也不好让那些佃户失了生计,只好另想办法安排这千余号人。

  于是她又凑出几万两银子,在外郭城购置几座大宅和一些民房,专门收容这些人。

  仅剩了几千两银子,让这些人做了些小生意,也就是从乡下收些蔬果肉蛋,或从渔民那儿收些鱼虾之类,在京中租些小摊位卖,有些有手艺的妇人做些面食、点心、豆腐之类的卖,勉强能维持一部分人的生计。

  她不想那些孤儿浑浑噩噩过一辈子,特意让她手下几个读过书的人教给他们识字,自己也时常教他们习武,她的俸禄和田庄上产出也多半贴给那些孤儿用了,这才如此穷。

  郑挽澜又看向沈清,试探问:“标行我倒是听过,可我手下能充任标客的便有几百号人,若想以标行养活这些人,一年至少要能接到几万两银子的生意,银子少了,他们不会愿意干,你也赚不到银子。”

  标行这行当,在当朝刚刚有个雏形。

  如今大多商贾、权贵,还都是自个养了些身手高强的壮士、门客,专门护送自家货物或保卫自身安全。

  当朝因为军户是世袭,普通军户地位低下,待遇又不好,于是有不少军户纷纷想法逃脱,一些脱离了兵营的散兵游勇,便凭着一身高强的武艺,为商客充任标客来赚钱为生,这才形成了‘标行’这一行当。

  之所以叫‘标行’,也是因这行当最初便起源一群‘标兵’。

  但刚刚兴起的行当,总是不会让人这么快接受,大多商贾还是对标行持有怀疑态度,尤其江南一带还算安全,她在京中就没见过标行,这行当如今也就在西北、辽东之地有生存空间。

  沈清笑了笑:“几百号人,我还嫌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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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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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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