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五进中院很大,主建筑是套大九间的两层后罩房,每三间隔重墙,原本就是六套大仓库,东西厢还各有套三开间的大厅房,另有四间耳房,如今东厢厅房被弄成了祠堂,西厢和耳房也被当做了仓库用。
公库的东西并不多,原就一些旧家具、粮食和日用品,这两天陆观又在重装中二院,一些旧家具合适用的被他挑了去,不合适用的沈清则让下人挑挑搬去用,或直接当二手货处理掉,如今公库还空了老多地方。
她知道今日宫里要送货来,已经让人将仓库整理过了。
因为这宅子前两任主人都很豪,仓库都装了彩釉瓷砖,如今地板擦洗得干净,宫里送来的丝绸又用粗棉布打包过,直接堆放地上就行了。
管家钱荣跟在沈清身后,心中有些惊异。
他一早是听姑娘说宫里有批丝绸要交给沈家卖,可没想到竟有这么多。
他们沈家以后是要充当皇商了吗?
“沈姑娘,就是这些花罗,听说这些料子是杭州织造局织好后,送去广东,用薯莨汁反复染整晾晒,要折腾两三年才能固色呢。”齐二待前头的车队停在院里,上前拆了包货给沈清看。
沈清看着一大包轻薄华丽的料子,上前伸手摸了摸,不由笑道:“原来是莨绸。”
丝绸界依靠染整工艺被誉为‘软黄金’的,便是‘香云纱’和‘红云纱’了。
两者都是经过薯莨汁染整的丝绸,故而也叫莨绸,莨绸要比普通丝绸经久耐用,有防水、抗菌功能,且悬垂性极佳,做衣物会比较能出版型,只是两者的工序略有区别,香云纱要比红云纱质感厚重些,有皮质感,光泽度强,但透气性较差,红云纱要轻薄透气些,上身轻灵飘逸,舒爽非常,是伏天最好的衣料。
丝绸越薄提花越难,这批花罗薄如纸般,不仅提了花样,还整染出了低调华丽的色彩,不沾身,异常轻盈,正是红云纱了。
齐二有些意外地看着沈清:“你也知道莨绸?”
沈清看着他点头:“有听过。”
齐二闻言有些敬佩沈清的见多识广,他又走向另一包丝绸打开,看着里头的丝绸道:“这包是丝绫,这批货带了有五千匹丝绫,宫里裱字画用的,除了黄绫我没拿,其他颜色都挑了些。”
这批丝绫除了花纹图样跟圣旨所用的丝绫不同,品质并不比做圣旨用的丝绫差。
沈清上前看了看,这包都是三色花纹丝绫,摸起来顺滑厚实,颜色也好,质感很是高级,裱什么样的字画都配得上了。
“余下三万五千匹货就全是提花绸了,花色也都挺好看,你要不要看看?”齐二又问。
沈清也没打算再看了,齐二如今在宫里做事,见识不凡,他说好一定是好的。
便道:“不看了,这五万匹丝绸都留下吧。”
如今西域各部的经济条件不太行,这样的上等货运去西域也卖不上价,山西的百姓也不如京中人士识货,她还是留在京里卖吧,再挑些合适的料子做包包,肯定会比从杭州进来的那批丝绸要受欢迎。
“哎。”齐二应了声,便指挥人去卸货了。
这趟出宫他带了有几百名侍卫,都不用沈家下人帮忙,这些侍卫搬运货物就够用了。
沈清也没在后院待多久,让钱荣留下跟齐二交接货物,便回了芙蓉水榭,还把孤灯也喊上了。
回到正房,沈清提着水绿罗裙,踩着脚踏坐到罗汉床上,旋即慵懒歪着身子,仔细打量着孤灯。
孤灯今日穿着身蓝灰绸衣,外头一件蓝色半臂开襟罗衫大敞着,个头比起沈清初见他时又拔高不少,清秀脸庞也褪去了稚嫩,面部线条变得硬朗许多,添了几分英气。
今年孤灯已经十九岁了。
说起来孤灯还跟她同姓,也姓沈,只是没有大名。
他虽自幼就被宁王府的管事买了回去,但宁王府挑选下人一般不会要来路不明的人,能进王府的人身世都被仔细盘查过,并记录得清楚。
孤灯的家世原也不错,算是中产家庭,其曾祖父当过官,其父继承了些祖产,家有良田数十亩,至少吃喝不愁。
只是他父亲在他三岁大时就意外过世,母亲也在他五岁时病逝,他那时年幼无知,家中田宅便被几位叔伯联合欺占了去,刚开始他几位叔伯婶娘倒还有些廉耻之心,装模作样给他吃了两年饭,后来还是忍不住将他给卖了,从人牙子手中辗转到宁王府上。
因父母死得早,他才只有个乳名,大名还没起。
孤灯总觉得姑娘看他的眼神有些怪。
试探问:“姑娘,您找我有事?”
沈清微勾了下唇:“孤灯,太子将你们几个的籍契挂在了我沈家,你知道吗?”
萧恒将孤灯等人给了她,上京后又将这些人的籍契挂到了沈家。
孤灯等人的籍契,原本是挂在宁王府下的奴婢,这些人又无家,那也只能先挂在她家了。
当朝对户籍管理十分严格,朝廷又对官员的奴婢数量有限制,平民百姓不可有奴婢,只有士一阶层才能用奴婢,但所能用的奴婢也极少,公侯也至多用二十人,超出的数量,除非像她和大舅家,是君主亲自赏的奴婢,这样用着才‘合法’,可以直接以奴婢名义挂在家中户籍上。
奴籍的社会地位要比良籍低上一等,奴仆打杀主人,就同子女打杀父母一般,要罪加一等,主人打杀奴仆,则可罪减一等,但绝非是无罪的,便算王公打杀奴仆,真追究起来同样是项罪名。
而一些富商或有钱的官员,不让他们用奴仆那也不现实,若雇用短工,又不放心,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他们会跟买来的奴仆签订条件苛刻的终身工契,再将奴仆的户籍挂在主人家的家族旁支,比如让买来的奴仆给已逝断嗣的族人当子孙,这样买来的奴仆,律法上虽不是奴婢,但因有苛刻的契约在,既要一辈子为主家服务,又没有继承主家财产的权力,实际上就还是奴仆。
但好在这些人在律法上还是良籍,主人若是打杀属于良籍的奴仆,在律法上是没有任何优待的。
不过奴籍从数百年前一场废奴运动后,就不再具有世袭性质了,且只要主人愿意给身契放人,便可以返祖籍从良,若无祖籍接纳的,大多地区可以在置办田宅之后,交纳数年至十数年税钱,也可以‘落户’转良籍。
比奴籍更加低贱的,是贱籍,贱籍具有世袭性质,若是被人买去,那就会成为世仆,除非有皇帝的恩典,否则即便是自由身,那也绝无翻身的可能,因为贱籍在当今可从业的选择项是非常少的,没有参加科举的资格,不能做官,不能购置土地产业,甚至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
孤灯等人并非贱籍,就是卖身王府的奴仆,但当朝京城的户籍管理严格,外地人是很难落户的,哪怕官至一二品大员,若没有皇帝的特许,那致仕之后依旧要返还原籍,不想走都不行。
所以孤灯等人的籍契,目前还是以奴婢的名义挂在沈家上的,毕竟沈家没这么大的脸给孤灯等人落户京城,就连沈家的户籍都还在山西呢。
孤灯眨了眨眼:“知道啊。”
沈清沉吟了下,正色问:“当初你跟残影一样,是太子身边的近身侍卫,如今残影已经成了军籍,且有了正五品官职,你会不会觉得跟着我,委屈你了?”
孤灯微怔,旋即心中一个咯噔。
姑娘突然跟他说这种话,表情还这么正经,是几个意思?
他顿时愁眉苦脸:“姑娘,不会连您都不想要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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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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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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