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我的摸金生涯>第1章 摸金校尉
  上世纪七十年代,到处都在复兴,然而大西北是走不尽的蜿蜒沟壑,走不出的荒凉大山,从前古时繁华,人人称塞外聚宝盆,百里黄金地。

  可恰逢不巧,那一年是个大荒年——雨从天上落,只能浸头最表层的土地,毒辣辣的太阳炙烤大地。

  老人手上龟裂风霜残留的痕迹,正好映衬这片疮痍之地,在这绵延大山里,粮食颗粒无收,就连家里那只瘸腿的驴,都饿得趴在磨盘上直翻白眼。

  眼看一家老小都要饿死,我七叔当即做了个违背祖宗的决定,做‘掏堂子’。

  ‘掏堂子’用现在文明点的话来说叫盗墓,风雅一点追根溯源,找到曹操那辈儿,叫摸金校尉,但在民风淳朴的大西北,这可是个缺德损阴德的活计。

  ——活着不干好事,死了要下地狱,承担阴司轮回报应。

  更别提给子孙后代积德,谁家要是有个眼盲腿瘸的人,你家长辈是‘掏堂子’的吧,这句戏谑准得扣在人头上一辈子。

  可话又说回来,越是对什么东西深恶痛绝,企图划清界限的人,越是了解他的本质。

  我们村对‘掏堂子’的看法也是这样,传说我们村子原本是从中原迁徙过来的,只因我们祖上出了一位赫赫有名的‘摸金校尉’,他老人家丧阴德,中了诅咒,导致全族搬家,改头换姓,虽然传闻已经不可考证,但族里的长辈都是深信不疑的。

  所以我爷爷听说我七叔要干这个行当,本来饿的都从炕上爬不起来的老人,硬是抄着那个柳木拐杖把平日最疼爱的小儿子打了个半死。んτΤΡS://Www.sndswx.com/

  我七叔生来不是凡人,至少十里八乡找不到像他这么俊俏的,两眉中间一剜月牙红痣,看着就跟天上的星宿罗君转世似的。

  而他展现出来的才智也注定他不会被困在这穷乡僻壤里,在村民们只会简单的加减,说话还塞着各种粗口时,我七叔一个四五岁的奶娃娃,就已经能把那些孟子论语倒背如流,把我爷爷乐的整日睡不着觉,念叨着祖坟冒青烟,家里要出个文曲星。

  现在这全家当宝贝疙瘩疼的‘文曲星’竟然要干这种活计,我爷爷气得发疯。

  然而一向孝顺的七叔那天跪在大日头下,硬生生的挨了好几闷棍,砰砰的磕了几个响头,头都砸流血了。

  他才从裤腰带里拿出了二十块钱,在那个年代二十块钱简直是天价,就连镇上镇长的工资一个月也不过只有五块而已,老爷子顿时一口气提不上来,家里人都跟急疯了一样,纷纷质问这钱是从哪来的?

  七叔不说话也不笑,低着头,泪却噼里啪啦的砸了下来。

  “儿子不孝,爹,从此以后你就当没生过我吧,之后的事,我一个人担着。”

  这一句话,深谙自家小儿子性格的老两口就知道事已成定局,老爷子当即没撑住,直接晕死了过去,家里的老大,也就是我爸,一边扶着老爷子,一边飞快给其他叔叔使眼色,让他们先把七叔关起来,可谁知晚上老爷子这边刚睁眼,那边二叔就说七叔已经跑了。

  当时家里靠那二十块钱从村搬出来,勉强捡回了一条命,从那之后,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有人送钱,有时候是我爸买菜,回家一摸口袋,里面多了几张大票,有时是莫名其妙的门口出现几块金疙瘩。

  虽然老爷子骂归骂,每次提起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儿子都咬牙切齿,但看到这些钱,还是忍不住埋怨自己没用。

  而我们家也靠着这一些钱,供几个孩子上了大学,那个年代的大学生极其稀少,算得上是光宗耀祖,可我爸他们几个总是郁郁寡欢,因为他们打心眼里觉得,最该上大学光宗耀祖的文曲星,七叔,却不知道在哪儿。

  这也成了我爸的一块心病,从我小,他就一直不停的在我耳边嘱咐:“娃儿……要是看到一个眉心中间有月牙红痣的人,就叫他回来,那是你七叔,跟他说爹妈不怪他,让他回来,别老在外面,一定要记住啊。”

  后来我离开了辽阔壮丽的大西北,上北求学,却不想,见到了我这位传说中的七叔!

  那年我背着蛇皮麻袋,慢吞吞的挤绿皮火车,一下地就懵的不知东南西北,我们那小县城里可没有这样繁华,我按着记在纸条上的地址,准备先在火车旁边的招待所住一晚。

  火车站前堆满了热情拉客的大姨:“大兄弟,我们招待所干净,还有电视呢。”随即她压低了声音,贼兮兮的笑着:“妹子也漂亮,一宿这个数……”

  我看着身边同站下车的人面带羞涩的被大姨拉着走,浑身不自在,眼看大姨看着我的目光嗷嗷放绿光,就跟山坳子里的狼似的,我下意识打了个冷战。

  赶紧快走两步,想离开这是非之地,突然一个老头拉住了我。

  这老头双鬓斑白,穿着一身土衣布鞋,袖子里头鼓鼓囊囊的,面容不雅,虽然我不是什么先敬罗衣后敬人,但也着实被吓了一跳。

  他顶着张痨病鬼的脸,衬着蜷缩在一块儿的猥琐五官,面如菜色,头发不知多久没洗,一绺一绺地垂下来,活脱脱一个老叫花子的形象。

  但唯独一双眼睛,不似寻常老人那般浑浊,反而有点像懵懂孩童清亮,但也锋芒。

  我心中一惊,下意识往后退两步,伸手摸着,从花布包着的碎零钱里取出一块钱:“你……是没钱吃饭了吗?”

  这老头看我给他钱把他当成叫花子,反而冷冷的横了我一眼:“你他娘才是要饭的。”

  他一双铜铃眼瞪的滚圆,一副破口大骂祖宗十八代的气魄,但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咽了回去:“招待所,住不住,一块一晚。”

  所以说现在的物价不像以前那么低,但一块钱也顶多买三四个包子,或者是两斤瓜子,我还头一回听说招待所有这么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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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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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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