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的智慧,远远超乎后世人的想象,很早就有车床这种东西了。
《天工开物》中,就记载了大明时期及前朝的磨床、钻床等的车床。
大明如今有脚踏式车床,还有立式车床。
只不过没有后世那么精密罢了。
要是云真人记错了,没有这东西的话……这也简单,让方以智造一个出来就是了。
啥,一个不够?
车床,钻床,镗床,磨床,铣床,刨插床,拉床,锯床……全都给造出来。
又不是啥了不得的黑科技,造简单一点也就是了。
蒸汽动力的暂时造不出,水力的总行吧?
谁让云真人是理工狗呢,任性一点又咋啦?
“蠢,我怎么就这么蠢,这么简单的法子,竟然没有想到?”
毕懋康双手揪住自己的头发,发出一声呻吟。
崇祯冷哼一声。
谁给你的胆子,竟敢质疑叔父。
这下子难堪了吧?
孙元化十分同情地看着毕懋康。
以前自己的脑壳,比铁还要硬。
结果还不是被云真人给硬生生地敲开了……只是敲的过程,有点疼。
“云真人天纵奇才,令下官万分敬服!”
“下官刚才多有冒犯,请真人恕罪!”
毕懋康整理衣冠,朝云逍恭恭敬敬地长揖到底。
像他这种人,不畏权贵,哪怕你是权势滔天的九千岁魏忠贤,照样正面硬刚。
可遇到才学比自己高,能力比自己强的,却是发自心底的敬佩。
何况是在自己专业领域内,碾压自己的存在。
崇祯和孙元化都是笑了。
这样的场面,他们自己经历过,也见了不少。
云逍淡淡说道:“我真是不大懂火枪!”
毕懋康认为这是在羞辱自己,不由得面红耳赤。
你这都叫不大懂,那自己又算个啥?
云逍摆摆手,继续侃侃而谈。
“火药的质量提升了,枪管的质量、产量上去了,火枪的威力自然是倍增。”
“定了小目标吧!”
“要在百米……三十丈内,火枪发出的枪弹,能够击穿建奴骑兵的棉甲胄,十五丈之内,击杀建奴白甲兵。”
崇祯的神色变了变。
孙元化和毕懋康全都露出不可思议之色。
如今的火枪,有效射程也就是三十多丈。
在这个距离,只能勉强击穿皮甲,却无法穿透建奴重步兵的棉甲胄。
不要被后世的辫子戏给骗了。
以为建奴的棉甲胄,就是在棉衣上镶嵌一些铜钉,看上去像一件棉大衣。
棉甲的外表是比较厚实的棉布,在棉布里面,有大小7厘米左右四方形的铁片,不漏一点空隙,然后铜钉从外面固定住。
这种盔甲“见雨不重、霉鬒不烂,鸟铳不能大伤。”
这也是大明的火器难以建功的主要原因。
并且棉甲重量轻,还能够御寒,虽然防御力不如欧洲的板甲,却最适合辽东战场。
三十丈内击穿建奴棉甲,那是个什么概念?
意味着火枪在辽东战场上,将会替代弓箭,成为主战军器。
十五丈之内击穿白甲,那就是惊世骇俗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建奴有一支精锐中的精锐兵种,叫做白甲兵,女真语叫巴牙喇。
白甲兵,是真正的千里挑一。
八旗的旗人,从十五岁就开始考核,合格者为步甲,优秀者为马甲。
然后再依据战场斩杀多者擢升。
斩杀一百级者,可穿红甲,再在红甲中选取骑射双绝者为巴牙喇(即白甲兵)。
因此白甲兵的数量非常稀少,正、镶两黄旗,仅有二百余白甲兵。
白甲兵的作用,就跟后世的特种兵一样。
厉害到什么程度?
在清兴明亡之间,前后交战五十多年,竟没有一个白甲兵,是在战场上被杀死的。
白甲兵是建奴精锐中的精锐,配备有最好的装备。
他们作战时通常穿三层甲,内有锁子甲,中有绵甲,外有铁甲,防御力惊人。
此时云逍竟然提出,用火枪在十五丈之内射杀白甲兵。
这需要多大威力的火枪?
云逍懒得解释。
要是连这个小目标都做不到,新式的火枪就不要拿到辽东战场上去了。
原因无他。
不光丢云真人的脸。
还会害士兵的命!
云逍正要继续说下去。
毕懋康忽然说道:“云真人,且慢!”
云逍眉头一皱,问道:“何事?”
毕懋康陪着笑说道:“能否让人取来纸笔,下官记下来,免得记错了出现纰漏。”
云逍哑然失笑。
锦衣卫很快取来笔墨纸砚。
毕懋康就蹲在地上,瞪大眼睛看着云逍,竖起耳朵,聚精会神,生怕漏掉一个字。
如此前倨后恭,崇祯和孙元化却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笑。
想当初,他们不也是这样?
“把燧发装置简化,制作的更为精良一些,最大限度降低哑火的概率,不要舍不得花银子。”
“另外就是进一步提高射速,单单一个燧发,射速还远远不够。”
大明火器与建奴交战最大的问题,除了威力,就是射速不够。
战场上,很多火枪兵放上一枪之后,火枪就成了烧火棍。
毕懋康迟疑道:“这个,怕是很难。”
“不难。”云逍看向孙元化,“进一步缩短装弹时间也就可以了。”
孙元化恍然大悟,叫道:“定装弹药!”
随即向毕懋康介绍了火炮的定装弹药。
“妙,妙不可言!”
毕懋康很快就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忍不住又是一声惊叹,“如此一来,装弹时间将会缩短一倍,射速也就提上去了。”
为了避免少走弯路,云逍隆重推出了纸壳子弹。
其实并不复杂。
就是将弹头、发射药、底火用纸弹壳连在一起,成为定装式枪弹。
使用的时候,枪手只需用牙把纸壳弹筒咬开,把里面的一部分火药倒到发火池里。
再把剩下的火药和弹丸,用通条塞到枪管里就行了。
这样简化的步骤,至少使火枪的射速提高一倍。
枪管改进后,威力倍增。
燧发和纸壳子弹,又使射速倍增。
这样足以使军士打出足够密集的弹雨。
即使面对建奴骑兵的密集冲锋,不敢说完全碾压吧,也可以一争长短了。
跟后世很多有火力不足恐惧症的国人一样,云逍依然觉得,火枪的威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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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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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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