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家侄崇祯,打造大明日不落>第552章 仗义多是屠狗辈
  “你们说说看,这世道,怎么就变的这么快?”

  “是啊,去年的时候,咱们还吃了上顿没下顿,过得跟牲口一样的日子。今年怎么就突然掉蜜罐里了?”

  “往年的时候,就是过年,也沾不到一点荤腥,平时连羊尿都没得喝,还指望能喝羊肉汤?”

  “还能是咋回事,老天爷开眼了呗!”

  ……

  “老天爷开眼?”

  乙邦才一声冷笑。

  “这都是神仙的恩德,关老天爷什么事?”

  “老家青州闹蝗灾,不知道饿死了多少人。老天爷什么时候睁眼看过?”

  乙邦才忍不住开口驳斥。

  “就是这么回事呢!”

  “邦才说的没错,咱们身上穿的,拿的工钱,全都是云神仙赏的,跟老天爷可没多大关系。”

  “要是哪次能见到云神仙,给他老人家磕个头,这心里面也就能多少踏实一些。”

  正议论间。

  一群人朝这边走过来。

  乙邦才一眼看见为首的那名年轻道士,顿时满脸难以置信。

  边上一名工人笑道:“乙邦才,你莫不是中邪了?”

  “神仙!”

  “给咱们好日子的云神仙来了!”

  乙邦才激动地说道。

  然后将手里的大海碗放到脚边,然后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

  他无缘见云真人仙颜,却见过画像。

  虽然云真人比画像上更要俊俏,却还是能一眼认出来。

  “哪来的神仙?”

  “闭嘴,是活神仙云逍子!”

  “我的老天,竟然真的是云神仙!”

  其他工人也都纷纷跟着跪下。

  云逍见状,不由得眉头大皱。

  他从来不向别人下跪,更不喜欢别人给自己下跪。

  见到下跪的人,不仅没有丝毫优越感,反倒觉得瘆得慌。

  倒不是矫情,后世的人碰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是这么个感觉……除了那些前呼后拥、威风八面的一类人。

  “不要跪,都起来!”

  云逍赶忙朝乙邦才等人挥挥手。

  这时一队脚夫挑着沉重的煤挑子,从一旁经过。

  为首的脚夫在经过云逍身边时,忽然一个趔趄,一头扑倒在地上,担子里的煤撒了一地。

  云逍条件反射地向前避开。

  后面的官员、股东以及护卫,也都下意识地向后退却。

  “没伤着吧!”

  云逍上前,准备去扶那脚夫。

  刚刚靠近,他的眉头微微一皱,脚下不露痕迹地向后移动。

  这个脚夫,有问题!

  此人生的牛高马大,足有一米九。

  并且身材异常魁梧,这样的体型,可不是寻常脚夫能有的。

  这还不是重点。

  这脚夫身上穿着流民的服饰,而不是煤炭公司给矿工统一定制的工作服。

  后面的十几个脚夫,都是如此。

  此人头上戴着一顶破草帽,脸上满是煤灰。

  然而脖子露出的一截,却是十分白净。

  另外云逍还从他的身上,闻到一股刺鼻的腥膻气息。

  这是常年吃牛羊肉,又不洗澡,才会有的体味。

  煤矿的工人常年不洗澡倒是有可能,可哪里有钱常年吃荤腥?

  可以断定,此人要么是女真鞑子,要么是蒙古人。

  当初认出鳌拜,就是通过体味,这一点绝对不会错。

  不光是云逍看出了问题。

  一名身穿便服的锦衣卫也发现了异常,大声喝道:“云真人,后退!”

  声音一出口,这人立即持刀直扑那名脚夫而去。

  此人正是锦衣卫副千户高文采。

  此次云逍出行,由他率领一百锦衣卫随行保护。

  那身材高大的脚夫,正是建奴第一勇士阿里玛。蜀南文学

  他见自己败露,毫不犹豫地抄起地上的扁担,直接无视从一侧杀来的高文采,用扁担猛地砸向云逍。

  眼看高文采就要一刀劈在阿里玛身上,又是一名脚夫从斜刺里杀出,用扁担将刀挡住。

  呼!

  阿里玛挥动扁,担向云逍迎头砸落。

  扁担黑漆漆的,异常沉重,竟是用铁铸的。

  并且阿里玛的力量大的出奇,这下子要是砸中了,一块铁板也能被砸变形。

  云逍向后急退。

  这时一个海碗朝着阿里玛迎面飞来。

  他浑然不顾,任由海碗连同里面滚烫的羊肉汤砸在脸上,直扑云逍而去。

  不过阿里玛还是受到了干扰,手中的扁担偏离了目标,速度也缓了下来。

  云逍趁机向旁边让开,铁扁担擦身落地,将地面砸出一个坑来。

  阿里玛反应极快,一击不中后,随即抡起铁扁担顺势横扫出去。

  这次云逍再也无法躲避。

  嘭!

  一道身影奋力扑过来,挡在云逍身前。

  扁担横扫在他的后背上,发出一声闷响,如中败革。

  这人一个趔趄,扑在云逍身上。

  然后‘哇’的一下,张口喷出一口鲜血,溅在云逍脸上。

  正是乙邦才。

  云逍见挺身相救的人,正是之前向自己下跪的工人,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句话。

  仗义多是屠狗辈!

  云逍的护卫,以及四周装扮成百姓的锦衣卫,纷纷朝这边杀来。

  伪装成脚夫的刺客,另外还有隐藏在街道两侧的十几名刺客,也都不顾一切杀向云逍。

  这些刺客个个都是身手不凡,并且悍不畏死。

  加上煤栈的街道狭窄,护卫和锦衣卫的人数虽然众多,一时竟是被刺客挡住,救援不及。

  阿里玛一招失手,毫不迟疑地丢下扁担,解开衣袍,抽出贴身隐藏的弯刀,大步朝云逍而来。

  跟乙邦才一起喝羊肉汤的矿工,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无不吓得两腿发软。

  “云神仙,快走!”

  乙邦才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站起来,挡在云逍身前。

  刚才挨了阿里玛一记重击,此时竟然还能动弹,让阿里玛也是一怔。

  随即用生硬的汉话赞了一句:“明狗中竟然还有这等汉子!”

  “狗鞑子!”

  乙邦才吐出一口带着血水的吐沫,满脸鄙夷地看着阿里玛。

  “明狗,你找死!”

  机会稍纵即逝,阿里玛哪里敢继续废话,大步跨出,手中弯刀当头劈下。

  看上去已是强弩之末的乙邦才,突然一只脚猛地蹬地,身体如离弦之箭般扑出去。

  阿里玛牛高马大,更没有料到乙邦才竟然如此勇猛。

  猝不及防之下,不等弯刀落下,竟被乙邦才一头撞入怀中。

  阿里玛脚下向后退了一步,险些被扑倒。

  他又惊又怒,用刀柄猛砸乙邦才的后背。

  乙邦才双手死命抱住阿里玛的腰,口中一边吐血,一边奋力嘶吼:“云神仙,快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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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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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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