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村情>第213章 小红的好事!
  中午时分,宾利飞驰便进入了鱼县县城。

  秦小驴思索再三,到县城后,还是去朱家车库换了宾利飞驰来开上。

  车子已经不够用,下一步宾利飞驰要充分利用起来了。

  “哥,鱼县比雄云县大多了。”小红兴致勃勃开着车,一脸兴奋。

  秦小驴点了点头,试探提议,“小红,要不咱们先找个酒店住下,再办事?”

  今天来,有好几件事要办,晚上可能回不去,秦小驴也没打算回去。

  准备吃小红尝鲜!

  “好啊,哥,你想住哪个酒店?”小红格格一笑,一口答应。

  秦小驴摸出手机大略查了查,发现鱼县最好的酒店,就是鱼县大酒店,四星级酒店。

  把地址告诉小红,宾利飞驰很快就开到了鱼县大酒店的门口。

  酒店的门口,悬挂着一条横幅,上面有恭祝医圣百岁大寿的字样。

  那么快就发现了目标,效率不错。

  秦小驴心中颇感满意,跳下车,走进了酒店大堂。

  来到总服务台前,摸出身份证,递给了服务台后的小姐姐,表示要两个房间。

  “先生,不好意思,现在只有一个房间了。”小姐姐歉然一笑。

  一个房间更方便。

  秦小驴心中暗喜,回头看向小红。

  “一个就一个呗。”小红上前伸手挽住了秦小驴的手腕,凑近格格一笑,眼神中闪过一丝挑衅之意。

  嚯,丫头,今晚我会让你体验到什么才是“鞭刑伺候”。

  秦小驴舔了舔嘴唇,登记入住的时候,随便询问了几句,才知道医圣的百岁大寿是在华家老宅举行。

  酒店只是招待前来贺寿需要留宿的客人。

  “小姐姐,寿宴能随便去吗,还是需要邀请函?”小红插话问道。

  服务台后的小姐姐失笑解释:“哪能随便去,当然需要邀请函。一份邀请函,据说卖到了百万的天价呢。”

  “我们鱼县获得邀请函的,都不超过十个人,大部分是江州、省城甚至外省来的。”

  言语间充满了自豪之意。

  鱼县最大的骄傲,就是出了个医圣华济世。

  寿宴是在晚上举行,现在还早。

  秦小驴大略了解了一番,带着小红坐电梯走进了客房。

  发现客房内,只有一张大床。

  暗暗一喜,回头看向小红。

  “哥,要不咱们休息会儿再出去办事吧,现在太热了!”小红啪一声,把自己重重砸在了大床上。蜀南文学

  趴着像个大懒虫似的,不想动弹。

  她身高将近一米七五,一身黑色的皮衣皮裤,把火辣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

  两条大长美腿,像猎豹般充满了弹性和美感,野性十足。

  此刻脸朝下,性感浑圆的美臀高高弓起,充满了致命的诱惑。

  秦小驴扫了一眼,暗暗咽了一口唾沫,决定还是先办正事要紧,笑道:“你换个裙子穿穿呗,你这皮衣皮裤又不透气,自然热了。”

  “哥,你先带我去买衣服嘛。”小红格格一笑,立即翻身而起,伸手挽住秦小驴的肩膀。

  秦小驴一口答应,伸手搂紧小红柔嫩而结实的小蛮腰,走出了客房。

  在附近的高档商场,秦小驴一口气给小红买了十几条裙子和二十多套性感内衣才离开。

  小红挑了一条凉快的白裙子穿上,其它的秦小驴存进了乾坤袋。

  二人在路边摊吃饱喝足,走进了一条简陋的小巷。

  问了左邻右舍,来到一个破烂的小院门前。

  嘭嘭嘭!

  “有人在家吗?”

  秦小驴伸手敲了敲院门,久久没人应答。

  微微思索,推开院门走了进去,发现一间破败不堪的屋子内,躺着一个病入膏肓的老人。

  老人奄奄一息,明明只有五十岁左右的年龄,头发胡子却全白了。

  秦小驴凑近仔细看了看,发现老人有几分面熟,正是之前来过家里,母亲口中的“坤哥”。

  “坤哥”姓曾,名字叫曾坤。

  秦小驴仔细检查了一番,发现曾坤是被人严重打伤,却又缺乏及时的治疗所致。

  现在五脏六腑严重受损,已经病入膏肓,他也回天无力。

  “站住,站住!”

  这时,门外传来了一声喧哗声和噼里啪啦的奔跑声。

  秦小驴走出房间来到院门口一看,只见一个高大丰满的女孩在前面狂逃,后面几个混子在疯狂追赶。

  女孩很漂亮,十八九岁的年龄,身高将近一米七五。

  身材异常丰满,比徐有容还丰满,伴随着奔跑,胸前的波涛剧烈起伏晃动,上下打鼓。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怀里紧紧抱着几个装在塑料袋里的蛋清饼。

  “你们是谁,怎么在我家?”女孩跑到院门口,抬头上下打量了秦小驴和小红一眼,一脸警惕。

  她的眼神极其清澈,脸上有不少污痕。

  牛仔裤和夹克,被撕裂了好几个破洞,露出了几抹诱人的嫩白。

  “你是曾杏儿吧,我是清泉村的秦小驴呀,你去过我家的。”

  看到女孩,秦小驴很快就想了起来。

  这女孩是曾坤的女儿,曾经去过秦小驴家。

  绰号叫傻妞,天生神力,胃口极大,只是脑子似乎不太好使。

  “你是清泉村的小驴哥,我想起来了,你还带我捣过鸟窝,烤过鸡腿给我吃。”曾杏儿上下打量了秦小驴一眼,惊喜交加。

  很快,就面露黯然之色,揉着眼睛,呜呜哭了,“小驴哥,我爸已经昏迷两天,怕是快不行了。”

  哭了一阵,拿起怀里的一个蛋清饼咬了一口,吃着继续哭。

  想了想,又把怀里的蛋清饼拿起一个,递给秦小驴。

  秦小驴接过蛋清饼,心中有些歉疚。

  早知曾坤的情况那么糟糕,他就应该早几天来的,那样的话,曾坤或许还能多活两天。

  暗叹一声,正要转身进屋的时候,身后一道冰冷的声音响起,“小子,既然你跟傻妞认识,就赔钱。”

  秦小驴回头一看,几个混子逼近,簇拥在院门口,气势汹汹。

  为首的混子理直气壮,“傻妞刚才把我们兄弟的两条手臂都扭断了,你至少得赔我们十万的医疗费。”

  “要是没钱,就把你女朋友给我们带走抵债,傻妞我们也要带走。”

  “是他想占我便宜,手臂才被我扭断的。”傻妞恼怒,气呼呼咬了一口手中的蛋清饼。

  为首的混子手中弹出一把锋利匕首,面露狰狞之色,“少废话,没钱就跟我们走。”

  轰!

  傻妞咬了一口蛋清饼吃着,抬腿一脚蹬向为首的混子。

  “找死!”为首的混子目露凶光,匕首一晃,一刀捅向傻妞大腿。

  秦小驴见傻妞凶险,疾步上前,一拳重重砸出,把为首的混子轰飞了出去,砸落在地。

  几个混子见秦小驴身手不错,赶紧搀扶起为首的混子转身跑了。

  “小驴哥,你很厉害呀!”傻妞惊喜交加,回头看着秦小驴,眼神中满是崇拜。

  秦小驴伸手摸摸傻妞的脑袋,微笑道:“这算不得什么。”

  回到房间,咻咻咻几根银针射出,曾坤很快就醒了过来。

  “咳咳咳。”

  曾坤剧烈咳嗽了两声,认出了秦小驴,老泪纵横,紧紧握住秦小驴的手腕,颤声道:

  “小驴,死前我还能见到你,我能瞑目了。”

  “你得先答应我,照顾傻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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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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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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