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歌本来是邀请她当伴娘的,但是顾烟菀拒绝了,即便晚歌说她不在意,可是顾烟菀仍然觉得习俗还是习俗,伴娘又不是非她不可,所以她没有当伴娘,但当了姐妹团的一员。
只是被晚歌带在身边几个月,原本逐渐暗淡的人,直接容光焕发。
也许是别人知道了晚歌的身份,也知道顾烟菀现在跟晚歌关系很好,所以在宴会上面也没有人敢为难顾烟菀。
毕竟,晚歌可是为了她,公然敢跟黎珩对着干的。
…
婚礼南桑并没有邀请黎珩,但是因为黎珩现在跟一个千金在一起的关系,两人也一同出现在了婚礼现场。
黎珩与那个千金交谈的时候,语气还是难免的自我高傲,没说几句就与对方发生了矛盾。
顾烟菀站在二楼看着争吵的两人,原本意气风发的黎珩,此时此刻颇为落魄。
想到了前几天,自己遇到的一个大学同学,对方家庭条件不错跟黎珩有过几分交集。
对方听说她跟黎珩离婚了,也没有太过惊讶,深吸了一口气告诉了她一些黎珩的过去。
顾烟菀其实不是在他那里得知了黎珩有白月光的这件事,意识到黎珩不对劲的时候,顾烟菀就有偷偷的调查过。
也是从那个时候,顾烟菀得知了黎珩曾经有一个很喜欢的人,但是去世了。
只是那时她还没有想过,自己竟然只是一个替身而已。她是从同学那里的得知了,自己跟他白月光长得很像的事情。才反应过来自己原来是个替身。
他一直借口说身体有问题,不能跟她同房,原来只是想要为白月光守身如玉。
难怪他有时候会看着自己入神,原来是通过自己在看另一个人。
他时而对自己温柔时而对自己冷漠,也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不过,那位千金应该跟她很不一样吧,黎珩怕是都不敢说那样子的话。毕竟商业联姻孩子是必须的。
不像自己他说他身体有问题,自己不但接受而且还心疼。但凡他敢这么说,怕是联姻就没戏了。
…
除了在婚礼上见过一次之后,顾烟菀就再也没见过黎珩了。
年氏虽然停止了对黎珩的打压,但却也没有任何的合作。顾烟菀根本就不想见他,更不会特意去找他。
过去了三年,顾烟菀后面除了在自己专业上做出了成绩,晚歌也发现觉醒了大女主光环的顾烟菀,在商业管理方面也很有天赋。
想到了自己的计划,便也在这方面培养她了。
…
晚歌跟南桑结婚三年,现在有了孩子,晚歌就有了想要退隐的意思。
于是找到了顾烟菀:“阿菀,以你现在的能力,考虑出去自己创业吗?”
她有能力有条件,自己出去创业,想必过不了几年定有成绩。
顾烟菀摇了摇头,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眼前的人给的,所以她不可能离开公司。“我没有想过要去创业,在这里很好,我很喜欢在这里。”
晚歌就等她这一句话,勾起了唇开口说着:“那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当年氏代理总裁,我给你加工资,还给你百分之十的股份。”
“为什么?”顾烟菀一脸懵逼。
晚歌指尖落在了自己的肚子上:“我想要好好的陪陪孩子,当年总工作太忙了。”
其实晚歌是真的不想当个上班人,那么多钱对她来说离开世界就没必要了,所以她不是那么在乎。
成绩什么的也不重要,毕竟他主要任务是南桑跟顾烟菀,现在这两人都挺好的,自己任务也早就完成了,工作还是算了吧。
“老婆都没想要好好陪我,只知道陪他。”南桑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将自己的妻子抱在怀里,一脸的委屈。
刚怀上他就失宠了吗?现在老婆就只知道孩子,那以后出声了岂不是没有他地位了?
她怎么这么在乎孩子啊?突然后悔要孩子了怎么办?他就应该继续吃药的…
南桑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其实从结婚起,他一直在吃针对男性的避孕药。蜀南文学
只是结婚三年,两家父母对于他们没有孩子这件事都比较在意。南桑看晚歌好像也挺想要一个孩子的,所以就停止了吃药,没想到孩子来的这么快,更没想到为了工作全年无休的妻子,一有了孩子就要退休了。
当初跟他结婚蜜月旅行都是各种挤出来的,他好像意识到了有孩子是自己失宠的开始。
“这不是一方面陪孩子,一方面陪你吗?就别气了。”晚歌摸着他的头轻轻的安抚着他。
顾烟菀看着这一幕,南桑是真的跟黎珩很不一样,他的目光从来只在晚歌身上,从不给别人多余的眼神,特别是女人。
一天二十四小时恨不得每分每秒都黏在晚歌身边,明明结婚三年,南桑一点也没变甚至好像更黏人了。
“好,我同意了。”顾烟菀看着晚歌,回答了她刚刚提出来的事。
“好这两个月我会跟你交接,那就辛苦你了。”
顾烟菀勾起了唇缓缓说着:“不辛苦,是我的荣幸。我倒是完全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成为总裁。”
而且还是像年氏这样的大公司,以前做梦都不敢想这样的事。
说实话顾烟菀早就年薪过百万了,纵然是她以前在大学就能力出众,但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在三十岁以前年薪过百万。
毕竟她大学毕业之后没有考研,也没有出国深造,想要刚工作就年薪过百万根本不可能。
晚歌带着笑意也回答:“是呢,到时候成为一个霸道女总裁,就可以养小白脸了,什么样的弟弟都能找。”
晚歌说这句话的时候,抱着他的人不由的将力度收紧了一些:“小白脸?老婆当总裁的时候也这么想吗?”
他老婆他的晚歌,是这么想的吗?是自己色衰爱弛不够好看的吗?
“没有!有这么好看的老公,我又怎么可能还会想什么小白脸呢?就开个玩笑,没有这么想过!!!”晚歌赶紧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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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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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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