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寒门首辅的团宠锦鲤妻千月玫瑰>第101章 更新法条
  宋二恨毒了锦鲤和卫成,为了让他们夫妻身败名裂,他提前找来好些父老乡亲,让他们在县衙大堂外头旁听。

  当地古语有云,“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

  在人们心目中,破坏他人的婚姻,是要绝后的缺德事。

  听了宋二的话,挤在外头那群人,不由得开始窃窃私语——

  “这苏锦鲤和卫成真不是东西呀,人家好好的未婚夫妻,怎么就要拆散人家?”

  “怕不是卫成看上了窦月兰,想纳人家做小吧?”

  “啧啧啧,还是读书人呢,真不要脸!”

  “苏锦鲤也不是个东西,打着教姑娘家读书的旗号,其实做着老鸨子的勾当,专门忽悠得那些女孩心思发野。”

  锦鲤办学堂的事,本来就被许多人,尤其是贵门的男子们非议。

  如今,这些人更是找到了由头,把脏水往锦鲤身上泼。

  宋二听到这些议论,正和心意,暗暗勾着唇,无比得意。

  锦鲤看他那小人得志的模样,在心里狠狠唾弃了一番。

  还是窦月兰先忍无可忍,扭头对着众人大吼:“你们晓得什么?!凭啥对我锦鲤姐姐和卫秀泼脏水?宋二不是个东西,娶我过门之前,便已经算计着将我卖了换钱!若不是锦鲤姐姐夫妇帮我,我、我下半辈子早就跳进火坑了!”

  窦月兰说着,不由冒出眼泪。

  就连一向迂腐顽固的窦村长都跟着附和:“县令大人,小女说的都是实话。若不是宋二实在不是个人,我、我也不会豁出老脸,去干退婚的事呀!”

  宋二冷着脸不言语,外头那些看热闹的倒是嚷嚷起来:“你们说宋二要卖老婆,可有证据啊?”

  “证据?证据不是在这里吗?”

  锦鲤哼笑一声,抖出了那张契书。

  她双手拿着,向门外旁听的乡亲们好生展示了一番。

  上头明明白白写着,宋二要将妻子窦月兰典卖给朱老板,换取五十两银子。

  其中,朱老板和宋二的手指印赫然留在布帛上。

  “哎呦,还真有契约啊!”

  “这宋二也真是……还未过门的媳妇儿,便已经想着卖出去了。”

  “啧啧,那可难怪窦家要退亲了。”

  众人的风向一下子变了,宋二面对种种指责的目光,一张脸阵红阵白。

  锦鲤扬了扬眉梢,不屑地睨了宋二一眼。

  明摆着她手握证据的事儿,不知宋二吃错了什么药,居然还敢来告她。

  然而,锦鲤望一眼堂上的于县令,又望一眼自己的夫君卫成,却见二人都面露愁容。

  她自己也疑惑地皱了皱眉,不想宋二清清嗓子,再次开了口:“我就是打算典卖窦月兰,那又如何?女子出嫁从夫,我有权卖人。这又不犯法,只要我不同意,窦家就无权退婚!”

  他冷笑了一声,恶狠狠看向锦鲤和卫成,“至于你们这对狗拿耗子的夫妻,我也绝不会放过!你们拐带我未婚妻,撺掇我准岳父与我退婚,这笔账我非算不可!”

  “你!”

  锦鲤被他的无耻震惊了。

  她凑到卫成旁边,低声问:“他说的可是真的?典卖妻子,在这里不犯法?”

  卫成紧抿着唇,却无奈点了点头。

  锦鲤倒吸一口凉气,一句脏话险些脱口而出。

  “那、那退婚呢?当真犯法?”

  卫成闭了闭眼,依然点头。

  锦鲤原著读得粗,只看大致情节和爽点,这些律法细节,就没仔细去抠。

  这会儿,她把早已存入脑内的原著翻出来细细搜索,果真找到了这方面的内容。

  在这个世界当中,一旦有媒人证明过的婚约,律法上便是有效。只等女子过门,便成真正的事实婚姻。

  女子有“七出之条”,比如不孕、不孝、善妒等等,男子便可休妻,或者解除婚约。

  可女子若想主动解除婚约,则需拿出男子犯罪的证据。

  若拿不出,还硬要解除这婚约,自己与怂恿者都要鞭打五十下,以示惩罚。

  在古代,男子娶妻不易,对待妻子又常常十分恶劣。

  朝廷颁布这样的律法,就是为了保证,他们的妻子无法离开。

  不然的话,这些恶劣男子便会成为无业也无家的流民,难以管束,为害乡里。

  原著当中,这个不公的法条得以改变,还是在苏雯当上诰命夫人之后。

  她为了救一个深受家暴之苦的女子脱离苦海,向当朝皇后求告,据理力争之下,才为女子争取来了和离与退婚的自由。

  读书时,锦鲤还对苏雯十分佩服。

  如今想一想,苏雯大概率还是靠着这件事给自己贴金,沽名钓誉罢了。

  苏雯这种人,怎么会真心为了不相干的人无私出头呢?

  “于大人,这门婚事,窦家是退定了,结果不会更改。”卫成忽然开口,打断了锦鲤的思绪,“至于退婚之事要受的责罚……”

  他缓缓看向锦鲤,又望了望窦月兰。

  最后,他沉声说:“窦月兰年纪小,又是女子,凡事不能自己做主,一切都是我怂恿。至于我夫人苏锦鲤,出嫁从夫,她也是一切听我的话,故而也没有责任。这鞭刑,我愿意受一百五十下。”

  “卫成,你……”

  锦鲤闻言,立刻惊了。

  窦月兰更是跪着向前挪了好几步,向于县令哀求:“大人,卫秀才说的不是真的!要退婚的是我,求着锦鲤姐姐与他帮忙的也是我!要罚,就罚我一个人吧!”

  “你们都别胡说!怎么能只罚你们一个?还有我呢!”

  锦鲤也沉沉地插话进来道。

  于县令面露为难。

  他同情窦月兰,内心也支持卫成与锦鲤的做法。

  可律法在上,他一个小小的县令,自是无法违背。

  正当他犹豫时,宋二顺势大声道:“县令大人,正如卫成所说,月兰一个年轻女子,能有什么主意?若她当真铁了心退婚,那就必然是卫成夫妇背后怂恿!卫成,苏锦鲤,窦月兰,甚至窦家老两口,他们该挨的鞭子,一个人都不能少!”蜀南文学

  说到这里,他阴恻恻地笑了一声,又补充道:“另外么,卫成身为秀才,一旦有了案底,几个月后的科举考试,也必须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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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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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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