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怂恿曹操造反,我坐等继承大统>第174章 说不出的苦衷
  想起王美人时,曹铄额头上竟十分魔性地回响出一句话—本宫给你喝了杯毒酒!

  这个?不是被何皇后喝了盏毒酒、鸩毒而杀了王美人吗?

  从历史上看,她也是汉献帝刘协亲娘?

  想了想刁秀儿还是继续说话。

  “王美人正要带我到皇上那里去,没成想...特赦我时诏已下!我才从琼华宫出来,正在见曹铄这个小公子。说来王美人是个好男人!想来她腹中的儿女定是有福之人。んτΤΡS://Www.sndswx.com/

  哎呀...

  曹铄轻笑,良人何用,混迹皇宫,良人常活不长。

  对于她这孩子来说,那种生命力完全可以和小强相媲美。

  “秀秀,今后少和王美人联系吧!”曹铄警告说:“其间牵连太重。一坏一坏,恐怕要连累你们的。”

  “啊?对吗?”刁秀儿的大眼眨了一下,随即点点头。

  嘴上说着同意,但心里没有底。

  自此之后,每回进宫,都会悄悄赶到琼华阁向王美人道谢,只因如此,以后也着实牵了件天大的事!

  “小铄回家了。”

  正在和刁秀儿说话的时候,刘辩又来。

  一副迫不及待的模样,仿佛这个皇宫就是洪水猛兽一般,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要溜走。

  “那么快?”曹铄脸上带着不解,这个是不是见到亲娘了啊?不是要呆两三个时辰吗?

  “随便认识一下吧!”刘辩挥手命令车夫快走。“我也等回来斗地主赢钱了,刚到长秋宫就灵光一闪,想了个不错的法子!肯定会赢钱的!”

  刘辩十分嘚瑟。

  此次进宫并没有被打,虽有几分孤单,然而心情依然是非常好。

  忽然发现刁秀儿的存在,再次张口问。““是啊,秀秀啊,你没事吗?

  “劳大皇子挂念着,秀秀没事!”刁秀儿答道。

  “那好吧!等会儿,我俩联手杀小铄个、片甲不留!”刘辩掐指一算,一脸跃跃欲试。

  此次到长秋宫母子见面的时间是很短。

  大皇子刘辩归隐“斗地主”,就是其中的缘由之一……

  另外还有个原因就是何皇后内心非常苦恼,硬是把刘辩可笑的行为通过,而另外一件更加困扰自己的事也发生了。

  刚收到太医署的情报,王美人腹中的小孩不但没被打发走,而且还茁壮地生长着,长得甭提有多么健壮!

  这个...

  碗碗瓢盆堕胎药、派人灌下她、谁知、换来的却是噩耗!

  现在,董太后当面过问,更遣心腹婢女照拂拭王美人,情况越来越棘手。

  何皇后很苦恼啊,这小子不争气就罢了。

  怎么着,皇上也就这个小孩,皇位是不能给人的!

  但是王美人腹中的这个小孩一落地如果是男婴的话可以。

  何皇后烦死了、烦死了...

  烦死、皱纹横生数条。

  而就在这个时候雁门关外。

  一场大汉雄骑和鲜卑胡骑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

  雁门关外黑云压城。

  血色残阳漫天遍野,翻滚的黄沙仿佛也宣告了大战即将到来。

  这时雁门关旌旗招展,到处是高木巨石、弓箭刀枪......

  登高望远,鲜卑骑兵早已压在眼前。

  看着架势就像攻城一样!

  粮草告急了?一,鲜卑当前所遭遇的困境1。

  胡人以掠夺为业...

  其粮草原本不靠后方补给,多隐藏于雁门郡一带村庄。

  但这一次,汉庭却用坚壁清野之法,愣不给鲜卑人留下一点食物。

  即使是遥远的。

  再往远处看。

  只要有村庄,都空无一人。

  也不知是这几年胡人南掠的缘故?或者这次是汉庭的万变不离其宗。

  号角吹响了。

  攻城...,攻城。

  鲜卑人除了突破雁门之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得到食物,可以像狮子进了羊群,不断横行于大汉人民之中。

  “咚咚咚……”

  鲜卑胡骑的百骑方阵鳞次栉比、浩浩荡荡、中军两行牛皮大鼓敲得轰隆隆。

  战车上坐满了鲜卑人供奉的国王檀石槐。

  他站立起来,像望着猎物,望着雁门关,仿佛5年前,鲜卑人绞杀10万汉军的场景,又要出现了。

  “进去吧!”

  伴随着一声令下,鲜卑大军齐刷刷地开进了马蹄。

  哒哒、整齐的声音响彻天空。

  连带的是云梯和攻城器械。

  多少年来汉胡交战使胡人早已经学会汉人攻城拔寨之法,比起葫芦画瓢制作的攻城器械来说,即使力量不足,这一刻对于雁门来说,也是平添许多烦恼。,

  “援军在哪里,还不来吗?”

  雁门关前,太守丁原急求身边副将。

  大家都默不作声。

  每日两求援竹简、七百里增急送京都洛阳、此皆一月、何处得援兵。

  今天在鲜卑的进攻下,这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

  胡人攻城略地,正是与战马分离之时。

  又到了他们战斗力最弱之时,但只要在这一刻,有一支万人以上精神饱满的汉庭骑兵自雁门猛杀而出,那么结果,一定会大获全胜!

  但现在怎么办?

  孤军奋战、孤立无援...

  雁门关上和雁门关下,斗志差点降到了谷底。

  “义父吗?求你允许我带兵出城,与敌人周旋。”

  一员红袍战将,拱手相让,请命而去...

  他就是吕布,字献之,乃雁门太守丁原之义子。

  ““大将,我从旁辅佐吕大将。

  此次发言的便是一员银甲小将——雁门郡人氏,自幼居住在胡人抢掠中,练得弓马纯熟。

  他叫张辽、张文远。

  在鲜卑人来势汹汹的进攻下,如果只据城关,势必三军斗志消沉,一旦有闪失出现,雁门不保。

  与吕布匹夫之勇不同......

  张辽自幼谙熟兵法,深知此役避而不谈,只有率领精骑杀出重围,用风卷残云之势重创胡人先锋,给雁门守军提了点斗志,才有了转圜之空间。

  呼啦啦。

  丁原双眉紧皱,打人肯定要动手,但...他却有着说不出的苦衷。

  守军中还可以战斗的战马不多!

  朝廷很久没有给边防军换军资了,何况名贵战马呢?

  就连吕布和张辽骁勇善战,如果仅有区区一千多骑挡胡人几万人,也不啻羊入虎口。

  “不可能!”丁原也没说得这么清楚。“据城关。等待。等待援助!”

  说“待援”这两个字,自己也没底气了。

  如有增援者,早应到来,何以迁延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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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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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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