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怂恿曹操造反,我坐等继承大统>第178章 去大漠享受
  每一次胡人都想把自己拉得更近一些,达到自己70步范围时,首当其冲的便是一场箭雨,然后又有无数只射得像刺猬。

  反观汉庭骑兵则拂袖而去,很快拉开了距离,挥一挥袖子,并没有带出一朵云。

  呼啦啦。

  一时众胡人神情恍惚!

  这种状况是怎样的呢?如何做到这一点?

  汉庭骑兵射术飞跃发展就算了,为什么骑术变得这么高超?

  两手弯弓搭箭已是够匪夷所思的了,光靠脚夹着马的肚子,哪能顺利呢?又如何跑得比鲜卑胡骑得还快呢...

  鲜卑人完全不理解,汉庭骑兵所做一切都已完胜于自己。

  能够做得这么弯弓搭箭、趋驰战马那么顺利,鲜卑人早就甘拜下风了!

  懵懵懂懂,全体鲜卑胡骑懵懵懂懂。

  做梦都没想到。

  满目疮痍的汉人兵马曾使他们无限轻蔑和嘲笑,在今时今刻却壮大得如此可怕如斯。

  它们的弱、它们的弱瞬间转化为强和强。

  甚至还在用这一股强点继续枪杀鲜卑一族!

  这仿佛是一向靠捕杀水牛为生之狮子蓦然发现现在水牛战力远超他们。

  就连水牛群也借强横之力兴味盎然地戏耍狮群了!

  这个...

  “大汗啊,兄弟们尽最大努力,追也追不到啊!”

  轲比能之侧,胡骑连翻之怨不计其数。

  这一刻轲比能也异常沮丧。

  拉开差距,凭借弓技和骑术优势枪杀汉军,本就是自己消磨,没有想到,半柱香还没有来得及,就被汉军研究得清清爽爽。

  乃至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于鲜卑骑兵。

  关键在于效果显著,使他苦无应对之策。

  没有设身处地地面对一场如此无赖打法,绝不知其作呕。

  如今轲比能也是这样一种心态,终于明白,在过去的战斗里,自己是多么无耻。

  果然出来混饭吃就是为了偿还。

  昔日无耻今个儿仿佛都得归还给他。

  “退下来,先退下来!

  轲比能立刻下了命令,此刻除了可以后退一点、保力之外,也无可奈何了。

  轻骑兵决战,本来是比弓比马、比骑比骑,如今胡人那边完落下风,自己俨然成了靶子,任人摆布。

  只有后退?有什么办法?

  但是?退而求其次?再退回去吗?

  她们所面临的却正是这一时期被曹操誉为“一代战神”之人——皇甫嵩也不给她们一点喘息之机。

  敌进我退

  使旗帜展开。

  三军用命时,以潘凤为首的先锋军像牛皮膏药,便和胡人军队拉开了九十里之遥。

  分兵与合兵的距离是不变的。

  该是让胡人领略一番、魂归雁门时的惊恐吧!

  鲜卑大军、中军处...

  ““报君,汉军来势凶猛,轲比能部落无法抵挡!

  多了个难以置信的信息。

  轲比能吗?挡不住吗?

  鲜卑王檀石槐顿时猛地立了起来。

  他明白其中的道理,如果轲比不能阻挡住这汉庭援军的话,就会腹背受敌、危在旦夕。

  “怎么会呢?”

  鲜卑王檀石槐提着来提交情报的胡人。

  “轲比能乃吾鲜卑中最为骁勇智慧之战将也。吾胡人弓技马技天下无出其右者,焉能阻挡不了区区汉庭骑兵?”

  他把报信的胡人扔到了地,气得眼睛一圆。

  “对...就是汉庭的骑兵。他们...他们拥有神器!”

  这个胡人惟唯诺诺地把所见所闻合盘说了一遍。

  “王,就是。就是一块铁踏板,挂在马腹内的地方。汉人骑兵脚踏着它,如履平地。就是弯弓搭箭也可以射出一百步远!现在汉人拉开了距离,正不停地枪杀我们族人呢!”

  声嘶力竭。

  这个胡人说着说着就快要哭出来。

  这几年来,鲜卑开疆拓土仗上了这支无敌骑兵。

  但这次鲜卑胡骑在平原上首次败北,并败下阵来。

  哼哼。

  —铁打的马镫这是汉家神器征讨异族无敌!

  败下阵来!

  弓技败北、马技败北。

  凡鲜卑王檀石槐,梦寐所及。

  然而久经沙场后他首先沉了下来,回头看向后方战场,再看一眼雁门关向何处。

  立即下了命令。

  “铤而走险,先抢雁门!”hΤTpS://WWω.sndswx.com/

  檀石槐料准确,轲比能是失败了,不会失败得这么快。

  汉庭骑兵若仅此一枪击,虽无耗,但再经三时,不一定驰援雁门。

  3个时辰就足以让它们突破雁门。

  只要雁门一被攻破,汉庭援军便无路可走,更何况,补充骑兵肯定要到雁门关之内。

  此乃一步棋险,一步棋置之死地而后生。

  这一刻,鲜卑王檀石槐的双眸枉然睁得大大的。““各部族都要强攻雁门,我也不例外,两时辰了,一定要抢!

  一个字落了下来。

  “遵命。”

  无数个部落的首领都想起来了,马上就组织起了人马。

  咚啊!咚啊!咚。。

  中军牛皮大鼓轰鸣得愈发震耳欲聋!

  尤从所留数部倾巢出动,此役鲜卑要想取胜,就得夺取雁门。

  酉时时刻。

  曹操率领五百骑驰援大军,已赶到雁门郡了...

  它们从雁门另外一个城门蜂拥而入。

  现在,城门口,无数老百姓正仓皇出逃,只有曹操一小队人,反向而去。

  曹操不敢犹豫,率五百骑直往雁门关西门跑去,想要保住雁门就得先把西城门收复。

  虽然大部分老百姓都逃离了雁门县,但整个县城,仍然是满目疮痍。

  尸横遍野中,数不清的血水汇成了一道道血泊,看上去渗然可怕。

  隐约中还传来妇女,孩子们的呜咽声和胡人肆虐的欢笑汇聚到了一个地方。

  胡人历来就是杀人不眨眼的部族,上至匈奴,下至现在的鲜卑和乌桓,汉人只是他们心目中掠夺的目标和粮仓而已!

  每到严冬来临之时,鲜卑人便寇动边关、疯狂掠夺、无恶不作。

  敢于反抗的人都杀了吧。

  那些小孩儿女人都要被抓走带去大漠享受。

  若玩腻或不遂心意不打紧仗,可随时当军粮、烹杀蒸食、异常凶残。

  对老人来说,哈哈,打死都可以,肉都是柴废的,是烹食的,胡人不感兴趣。

  曹操心中顿时联想到胡人残暴。

  这几年,他读书不多,凡介绍胡人行为之书,常使他内心异常怨恨。

  有时,当兵,不仅是建功立业,而且也使自己具有制止这些恶人劣迹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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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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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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