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有什么稀奇的?哪里都有乞丐,自然就会有丐帮。”阿芳却一脸理所当然道:“南昌的丐帮帮主,你们其实也认识,小名叫阿鼠。”
“小耗子?”两人果然想起来,当年那孩子也就十二三岁,是个父母双亡的小乞丐,洪都保卫战时,他就在城上城下乱转悠,给各处城门的士兵,传个消息递个东西,也帮着运伤员、送干粮,总之为了混口饭吃,什么都干。
所以,当时洪都城上,没人不认识他。
“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他都混上丐帮帮主了。”胡泉感叹道:“不过也很正常,那小子当年一看,就跟一般的乞丐不一样。”
“具体那人是怎么落到他手里的,奴家不清楚,我也不想打听。”阿芳接着道:“是阿鼠……他现在大号叫舒来宝,那天找到我,向我讨要些犀角、龙涎香和珍珠。”
“犀角可以清热定惊、凉血解毒;龙涎香行气活血、散结止痛、利水通淋;珍珠也有解毒生肌的功效。”胡泉久在行伍,对这几种名贵的药材了若指掌。“这是有人受了刀剑伤,创口化脓,血热发烧啊。”
“章大哥真是见多识广,”阿芳点头笑道:“没错,这些都是给重伤员用的。当年在洪都,朱大帅双腿尽断,高烧不退,就是靠这几样名贵药材痊愈的。”
“这段时间,所有的药铺医馆,都被官府重点关照,没法从他们那里买到。但阿鼠脑瓜子灵活,居然想到奴家这里,会有这几样玩意儿。”阿芳小小感叹一声。
“你这里怎么会有这些玩意儿?”二舅瓮声瓮气问道。
“章郎,这里可是珠宝香脂的窝子,怎么会没有珍珠呢?龙涎香虽然名贵,奴家也还是用得起的。”阿芳微微得意笑道。
“知道你是富婆。”胡帛又问道:“那犀角呢?”
“都说了是玩意儿……”阿芳有些尴尬。
“哦……”大舅二舅秒懂。
“比如梳子啦什么的,想什么呢?”阿芳白了两人一眼,然后咯咯笑起来。
“俺还以为是犀角杯呢。”胡帛也嘿嘿笑道。
“咳咳,说正经的。”大舅受不了这两人当着自己的面开车,咳嗽一声道:“所以说,伱就通过这个判断出,那人在阿鼠那里?”
“是,丐帮的人,人贱命贱,就是阿鼠自己,也万不会用这么奢侈的药材的,最多到山上挖点黄芪,板蓝根糊弄糊弄,治不好就早死早超生了。”阿芳点头道:
“所以,阿鼠肯定是要救个很重要的外人,他让我别问他用来干啥,其实就等于告诉我,救的是什么人了。”
“我虽然给他了,但着实担心他,官府疯了一样找的人,丐帮却藏起来偷偷救治,一旦有人告密,那就是个灭顶之灾。”阿芳轻叹一声道:
“现在就剩这个小老弟,还记得我不光是赚黑心钱的老鸨,也曾为保卫南昌城做过贡献。所以我不想让他有事。”说着她抬头看向胡泉道:
“章大哥,你们去找他,把那危险的家伙接走吧。”
“放心,只要找到那个侍卫,我们就会收网,把熊启泰那帮人一网打尽。”胡泉沉声道:“不过还要劳烦阿芳,告诉我能在哪里找到阿鼠。最好再帮我写封信,道明原委。我们和他谈一谈,看看他是什么目的,怎么才能把人交给我们。”
“这……”阿芳一脸为难道:“这样阿鼠肯定会怪奴家出卖他的。”
“我让老二再多留一个月。”胡泉又用出杀手锏。
“艹……”二舅眼前一黑,但他也知道轻重,不敢说个不字。
“唉,既然章大哥发话,奴家也只好拼着阿鼠怪罪了。”阿芳像下了很大决心道:“这样吧,让章郎多住两个月,奴家就当这个中人,亲自去找阿鼠,或者把阿鼠找来,撮合你们谈一谈。”
“两个月?”二舅直接晕了过去。
“这份好意只能心领了。不是我们信不过你,而是不能给你带来危险。”胡泉却摇头道:“实话告诉你,熊启泰已经知道我们的行踪了,现在我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耳目了。
“所以,你前脚踏出春芳阁,后脚就会被人盯上,看你去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人。如有必要,随时会把你抓起来,严刑拷打的。”
“啊……”阿芳果然害怕了,她一辈子没离开过南昌,一省之长给她带来的压力可想而知。
“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只要你别离开老二太远,就不会有事的。”胡泉安慰她道:“他们已经知道他的身份,没人敢在他眼皮子底下撒野的。”
别看胡帛生的潦草,可也是如假包换的贤妃亲哥、楚王亲舅啊。
“好,好……”阿芳忙点点头,对这个安排十分满意。“奴家寸步不离章郎。”
“艹……”老二刚醒过来,又晕了过去。还让不让人喘口气了?
于是阿芳不再得陇望蜀,老老实实介绍了丐帮的情况,以及阿鼠常用的几个据点,然后提笔写了封错字连篇的信给他。
这年代识字率奇低,阿芳还是当了老鸨之后,要排班要算账,逼着自己认了几个字。当然提起笔来,还是颠三倒四,多一笔少一笔在所难免。不过也正好,防伪效果极佳。
胡泉将信,和阿芳给的信物,一并贴身收好,然后嘱咐两人道:“瓦舍里人来人往,肯定少不了那帮人的鹰犬,你们在房间里也要保持警惕。”
说着他瞪一眼二弟道:“尤其是你,别整天跟个色中饿鬼一样,要养精蓄锐,随时保持最佳状态,懂吗?”
“嗯嗯,大哥恁放心,俺一定听话。”胡帛眼泪都快下来了,大哥还是爱自己的。这分明是在帮自己高挂免战牌啊。
阿芳也是知道轻重缓急的,虽然有些遗憾,却也只能以大局为重,给章郎减负。
胡泉又给了弟弟一枚烟花,作为紧急联系的信号,这才离开了春芳阁。
现在是对方知道他们的身份,他们也知道对方知道他们的身份。双方其实是明牌状态,所以胡泉也懒得遮掩了,大喇喇出了门,径直就回了蛤蟆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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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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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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