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
刘思远被一张张年轻的面孔,一个个飞扬的笑容所牵动。
他记得自己有好多年没放肆过。
高中,大学,青春……
从沉默寡言,到习以为常的内敛。
去夜店,看旁人玩的很开,肆意无忌。喝酒后,听人谈笑风生,真情流露。大家全都开心的场合,他大多是在不显眼的地方,默默笑着,看着。
他不止一次被人说无趣儿。
被人夸赞成熟稳重懂事。
但他其实是不想听这些的。
因为这些特质的背后,都是极难适应的经历。他有时尝试过突破自己,比如当着全校的面自告奋勇的去演讲,比如校会上努力去排一档节目……
都是表象。
他用表演的方式呈现出一种中规中矩的效果。
刘思远羡慕宣明玉这种性格,他永远无法像她一样。自信,阳光,做自己。
注意到于薇含情脉脉托着下巴等他唱歌。
刘思远稍怔,拿起了话筒。
罢了,唱的难听又如何。她想听,他就当自个唱的很好听。
唱什么呢?
刘思远脑海中把掌握的一些歌过了一遍,让歌手切歌。
悠扬的前奏响起。
刘思远背对着大部分观众,随节奏开唱。
是一首很小时候就对歌词倒背如流,音乐课上被反复教过的歌。
歌手名字他记不清楚,就记得当年的音乐老师很漂亮,声音很温柔。他唱错调了,她也会笑着帮他纠正,不厌其烦的教。
这首歌每逢校园午餐晚餐时分,总一遍遍的在喇叭里循环。
【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一些】
【开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有离开自己的感觉】
【唱不完一首歌,疲倦还剩下黑眼圈】
【感情的世界伤害在所难免,黄昏再美总要黑夜……】
他不懂歌词的时候,只觉朗朗上口,好听悦耳,听曲儿。
懂歌词的时候,就整夜整夜的听,用来找回脱离身体的自己。
唱的不怎么样,观众却相当捧场,安静的在听。
一些开着直播的房间里则刷屏如下雨。
“果然老天爷是公平的,给了一个人俊俏的长相,就关掉了嗓子这扇窗。这帅哥唱歌全是感情啊……”
“哈哈,有魔性,越听越顺耳了。”
“我最喜欢的歌,不管唱的怎样,点个赞。”
“他就是于薇的老公么?真帅。”
“我认为没人配得上我女神,直到看见这位。他俩一块出镜,简直了……原来这世上真有看上去就般配的一对儿。”
“他一定很爱于薇,所有人催着他唱,他不唱。于薇碰了下他胳膊,他就拿起了话筒。”
“爱情的酸臭味快溢出屏幕了,插眼,今晚指定失眠。”
“我女神花痴的样子好可爱。”
“看到他我就想起来他质问宣明玉的那些话,够顶,够男人!”
“那是人家务事,别的宣明玉不澄清了嘛,烟花不是她放的。”
“她说不是就不是?肯定花钱找人背锅呗。”
“好多现场的人都侧面证明了,许多造谣的人收到律师函之后发了道歉视频。大哥,攒俩月钱买个键盘,你是真没日没夜的敲!宣明玉在网红圈算可以了,有钱捐,有话说……啥都炫,就不炫富。踏踏实实的直播,靠才艺,比那些纯靠脸搔首弄姿的强太多……”
“至于刘思远那些话,我认为是在帮她。宣明玉那天明显喝了酒,嘴瓢,没有敬畏……她谈到的是陆军学院,刘思远肯定是故意把节奏带偏保护她……”
刘思远自不知除了现场,还有几十上百倍的网友在全程凑热闹。
他唱到副歌刚有些吃力,声线不稳。
围观者自发随着唱了起来。
初始就几个声音,渐渐汇聚成河。
动人的旋律,飘荡,游走,带动了更多人。
宣明玉本来想看刘思远笑话,准备笑。因为刘思远一开口,歌曲处理就有很大的问题。
可当她听到很多人一块唱,把他声音压下去的时候,开始出神。
她对歌的理解,技巧是其一,学习可以掌握。天赋是其二,对每个音色,音域开发程度的不同。最重要的是第三点,共鸣。
歌曲最重要的特性是可以让人产生共鸣。
忧伤,欢快,明心,空灵……
她在思考为何刘思远明明唱的很一般,却能把现场热到她跟于薇都无法做到的程度。
她目光停留在对方雕刻般的侧脸上,懂了。
是唱的太普通,让普通观众认为自己也行,就是这样。
歌结束,有人还嚷嚷着让继续唱。
宣明玉担心扰民跟影响交通,打发走了歌手,随即又耐着性子跟人合了几张影。这一起头,没完没了。
更多人围了上来。
有的比较有礼貌,客气询问能不能合影。有的直接拿手机就往宣明玉跟于薇身边挤,强行合影。
秩序一乱,局面也乱。
直到一个看上去社会气息挺浓的男子一边拿手机调转摄像头,一边想搂着宣明玉肩膀拍照。宣明玉当即推了一把:“走开。”
嫌恶不耐烦的口吻,宣明玉人跟着退开两步,警惕注视。
仿佛在说,找张镜子照照自个。
男子愣半天,瞬间感觉所有看向自己的眼神尽是嘲笑。
酒后本泛红的脸,此刻更涨红。
“不就一小网红,老子找你合影是给你面子,拽什么拽。咋滴,都出来站街卖了,还要立牌坊?”
话出口,人激动,嗓门变高:“最讨厌你们这种靠讨饭赚钱,赚钱后还看不起给你们饭吃的人。没我这种普通人,你算个屁,谁知道你是哪根葱!”
见宣明玉不接话,男子气势更足。手舞足蹈的往前凑,唾沫星子都要飞到眼前。
于薇见状不对,酒醒大半,拿出手机准备报警。蜀南文学
宣明玉亦第一次碰到这状况跟这种人。
退之又退,无计可施。
要说话,声音根本不如对方高。气的口不择言,失控抬手一耳光上去。
“滚开!”
这一巴掌打的结结实实,震的手麻。
下一秒,宣明玉尖叫转身往刘思远身后躲。她发现自己一巴掌打上去,非但没震慑住对方,更不对劲了。
那人眼睛不知是喝酒还是别的原因,血红血红的吓人,她几乎听到了野兽咆哮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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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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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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