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全场上下都知道,场里要盖新俱乐部了。
一时间,整个儿林场家家欢喜人人开心,就连上学的孩子,往学校走的时候,都是蹦着跳着去的。
当然,这新俱乐部要盖,每个人的正常工作也不能停。
吃过早饭,盛希平又扛着镐头,领着知青们下地干活去了。
经过前晚的一场雨,地里湿润疏松了些,干活倒是不至于暴土扬长了。
不过这一场雨对气温并没有太大影响,大家在太阳底下干活,依旧是热的满头大汗。
“青岚,下午去家里吃饭,我妈说今天包包子。”
休息的时候,盛希平把自己的水壶递给了周青岚,顺便说了一句。
昨天带回来那些肉,肥的焅油了。
剩下些瘦的,张淑珍早晨吃饭的时候说,要包点儿包子吃。
这时候,菜地里的小白菜、萝卜缨子、水萝卜啥的都能做馅儿,弄点儿菜掺着黑瞎子肉包上几锅包子。
一来大家都能解解馋,二来做饭也省心了。
不然这时候天气热,肉放时间久了会坏。
“哦,行,那我下午过去,帮婶子一起做饭。”
周青岚接过水壶,还没喝,先点了点头。
盛家给的见面礼都收了,这时候再矫情实在没必要。
盛家没把周青岚当外人,周青岚也逐渐适应着跟盛家人相处。
说完话,周青岚这才打开水壶盖儿喝了口水,然后就发现,这水不一样,是甜的。
“哎?这是甜的?”甜丝丝的凉开水,喝到嘴里别提多舒爽了。
“你冲的白糖水啊?哎呀,这个太浪费了,我喝白开水就行。”
多数时候,周青岚都是早晨从唐家灌一壶水带着干活。
到山上喝没了,就只能河山泉水或者河水,要是在后大地这边干活,中午就去食堂打水。
“你仔细尝尝,那是白糖水的味道么?”盛希平笑笑,也没多说。
周青岚闻言,又喝了一口,这次感觉出,好像不太一样。“好像比白糖水更香一点儿。”
“是蜂蜜水,去年冬天我掏了个蜂窝,弄了不少蜂蜜,早起的时候用白开水冲了点儿蜂蜜。”
那是纯正的野蜂蜜,味道自然比白糖水要好很多。
“女孩子,喝点儿蜂蜜水好。”
好像听人说,什么蜂蜜水可以抗氧化、美白之类。
虽然盛希平觉得周青岚皮肤挺好,已经很白了,但是女人嘛,还是要多注意养护的。
别管有没有用,最起码蜂蜜水还好喝呢。
“你真能干,什么都会。”周青岚满眼崇拜的看着盛希平,“好佩服你,太能干了。”
不得不说,心仪女孩的夸赞,真的能让男人沉醉。
哪怕是盛希平这种内心经历无数的老家伙,这一刻,也有些飘飘然了。
盛希平摇摇头,自嘲的笑笑。
果然,男人啊,哪怕八十了,面对喜欢的女人,也还像个愣头青。
还有那么多的土地没翻呢,哪有多少时间闲聊?
盛希平把水壶给了周青岚,嘱咐一句之后,就抡着镐头继续干活了。
抡着镐头刨一天地,到下午,大家都累的胳膊生疼,腰也直不起来了。
老胡一看这样,不到五点就放工了。
这回盛希平也没喊旁人,只叫着周青岚一起,回了盛家。
张淑珍在家里,早就开始做包子了。
苞米面里面少掺上一点儿白面,放上老面发酵。
菜园子里的小白菜都长挺高了,正好全都薅回来,清洗干净后用热水烫了攥干剁碎。
拌进去黑瞎子肉剁碎的肉馅儿、葱花、盐、花椒面儿等。
再少来一点儿酱油,这鲜味儿一下就出来了。
正好面也发开了,揉好面搓成条,切成均匀的剂子,擀面杖擀几下就可以包了。
苞米面比较粗,有点儿渣,虽然掺了点儿白面,也没法像纯白面那样包圆形的包子。
所以就得像包饺子那样,两边合起来,能捏褶就捏两下,捏不上拉倒。
包好的包子放到盖帘上,或者直接放到铺着屉布的锅帘子上头,摆满了就下锅蒸。
张淑珍动手早,加上盛云芳盛云菲俩人放学后也动手帮忙。
所以等盛希平领着周青岚回来的时候,张淑珍正往锅里放第二锅的包子呢。
平日里放学就跑出去玩的盛希泰,今天也没出去。
正盯着锅台边儿那个高粱杆儿纳的盖帘上,色泽金黄、冒着热气儿的包子,一个劲儿的咽口水。
“婶子,我来帮你吧。”
周青岚一进门就看见张淑珍往锅里捡包子,忙挽起袖子说道。
“不用不用,马上就好了。
你们这下地干一天活挺累,去洗洗手喝口水,咱等会儿你叔回来就吃饭。”
张淑珍哪能让周青岚伸手干活啊?再说了,她这边都快弄完了,也没必要再占个手。
盛家这个锅不算小,八印的,可以放上下两层锅帘子。
如今这年月的锅帘子可没后世那些什么铝的、不锈钢的,都是用藤条编出来的。
有时候底下还会放个木头制的锅叉子,避免锅帘子用的年头久了变形。
家里人口多,孩子们又都是饭量大的时候,难得包一回包子,那肯定要多一些。
中午张淑珍发了好大一盆面,这会儿锅里也是上下两层锅帘子都用上了。
怕上下两层挨着太近,挤着包子,张淑珍还特意在底下那层的锅边上,扣了三个碗。
有这三个碗垫着,中间的空隙就足够了。
上面再放一层锅帘子,这样一锅能出来不少包子。
要不然这大夏天的,一锅一锅蒸包子,晚上那炕得滋滋热。
反正最近几天,家里这锅晚上都没消停了,睡觉的时候没辙,四口人都往炕稍挤。
张淑珍晚上热的睡不着觉还琢磨呢,要不然就再买一口锅,把西屋的炉子改成锅灶算了,两个锅做饭啥的也方便。
要不然,就在院子里支个灶,夏天那些费柴火的菜,就搁外头做。
也省得家里整点儿好吃的,那屋子就跟蒸笼似的,大夏天的属实遭罪。
不过转念想想,儿子这都有对象了,保不齐明年就结婚分出去单过。
这边再整一口锅,好像也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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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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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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