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森工子弟的火红年代参娃>第二百五十七章 大棕熊
  盛希平回家晚,还以为家里人都睡了呢,没想到一进门,父母妻子都等着他。

  这种感觉,确实让人心头暖烘烘的。

  “你不回来,你妈哪能睡得着啊?”盛连成见儿子进门,脸上总算有了笑模样儿。

  “累坏了吧?我给你打洗脚水,赶紧用热水泡泡,能舒服点儿。”

  周青岚忙起身,从锅里舀出热水来,端到地中间,又递给盛希平一个板凳,正好盛希平可以一边洗脚,一边跟他们聊天。

  “先不急着洗脚,妈,你赶紧给我拿根针,长一点儿的。”

  盛希平这会儿哪有心思洗脚啊?他惦记着兜子里的猪砂呢,于是赶紧让张淑珍找根针给他。

  “哎呀,是不是脚磨起泡了?那你更应该先洗脚,然后再挑泡啊。”

  张淑珍误会了,还以为儿子这一天在山上奔波,脚磨起泡了呢。

  “不是,妈,我今天杀了头大跑篮子,把肚子和胆带回来了,那胆好像不太一样,我感觉里头可能有结石。

  你给我找根针,我扎一下看看。”盛希平笑着跟母亲解释了句。

  别看盛连成不打猎,可他毕竟岁数大,又在林区生活这些年,听着过不少过去长白山的传奇故事,也曾经听人说起过猪砂。

  所以一听猪胆里有结石,盛连成也一下子就想到了这方面。

  “哎呦,孩子妈伱快去拿针,保不齐是猪砂。”

  张淑珍不明白什么是猪砂,可那父子俩都一脸凝重,她似乎也明白什么。

  于是赶紧起身,回屋从柜子里翻出来针线笸箩,然后拿了根绗被用的大针,递给盛希平。

  盛希平已经从兜子里拿出白布包裹的猪胆,接过针,朝着猪胆里头有硬块的位置扎了一下,然后拔出来。

  就着厨房昏暗的灯光,可以看得到,那针上面裹着一层淡淡的红色。

  盛希平心头一喜,“真的是猪砂。”

  据说,牛黄长在牛胆里,有黄的牛胆,用针扎进去再拔出来,针上不是绿色,而是金黄色。

  这猪砂也一样,用针扎进去,如果有猪砂,针上面会是红色的。

  “妈,快蒸点儿大黄米饭。”

  不论是牛胆还是猪胆,只要出现了结石,这胆汁就会发生变化。

  别说结石有奇效,就连这胆汁都不一样。

  但是胆汁不好保存,老辈人就会蒸上一些大黄米,用胆汁浸泡,然后晾干。

  这样晾干保存的大黄米饭,就具有了一定的功效,虽然比不上牛黄和猪砂的效果那么好,但一般病症也足够用了。

  张淑珍和周青岚虽然不懂,却立刻行动起来,一个去淘米一个去烧火,很快就把大黄米煮到了锅里。

  等着米吸收了水分,盛到盆里再继续大火蒸。

  婆媳俩忙着蒸米饭呢,盛希平这才脱了鞋袜,开始泡脚。

  还不等他洗完脚,林场停止供电了。于是赶紧拿出蜡烛来点上,继续忙活。

  等盛希平洗完脚擦干,出去倒了水,那边大黄米饭也蒸的差不多了。

  盛希平拿着铲子,将米饭盆端到外面,翻动米饭降温。

  等米饭温度降下来之后,再端着进屋,把那猪胆用刀划开。

  暗红色的胆汁流入到米饭中,盛希平急忙用铲子翻拌均匀。

  待胆汁全都被大黄米饭吸收之后,这才将胆囊外衣彻底撕开,将里面几個块状物取出。

  胆囊里面有大大小小十几块暗红色像石头一样的物质,大的跟鸡蛋差不多,小的跟拇指差不离。

  盛家有个专门称药材的戥子,张淑珍找出来一称,光是这些块状的东西,就四两多。

  “妈,这个你帮我保管好,等着干透了,用玻璃罐子密封起来。”

  盛希平将那些红色石头样的东西,用白布仔细包裹起来,交给张淑珍保管。

  为啥不给周青岚,主要是周青岚平常上班不在家,不如张淑珍管着更放心。

  猪砂这东西太罕见了,盛希平可没打算现在就卖,这玩意儿只要保管好了存起来,能放几十年呢。

  后世这东西十几万一克,可再高的价格也买不到,还是留着吧,别图那几个钱儿,胡乱就祸害了。

  “希平啊,这猪砂的事儿,你没跟建设还有维国他们说么?”盛连成问了句。

  “爸,我没跟他们说,主要是当时在山上,我也不确定那玩意儿是不是猪砂。

  我是这么想的,等着猪砂干透了,我悄悄分给他们一些,别人就不给了。”

  这事儿盛希平早就想过了,这猪砂要不是他细心,估计也就当猪胆不定给谁了。

  保不齐旁人不识货,还觉得里头有石头是盛希平故意整里头的呢。

  那头大跑篮子是盛希平和王建设、陈维国一起追的,肯定有他们的份儿。

  这个盛希平不能全都昧下,该分的肯定会分,一切照着规矩办就是了。

  “嗯,行,这事儿到时候你也嘱咐他们,不能往外说。

  猪砂可是好东西啊,我以前听人说过,心脏有毛病,用猪砂最好使不过了。

  都留着吧,这东西不好淘换。”盛连成识货,知道猪砂是难得一见的珍贵药材,特地叮嘱盛希平。

  “孩他妈,那些大黄米饭,你赶紧找个盖帘摊开晾上,等着晾干了,也找个玻璃瓶子装起来。

  这东西虽然药效比不上猪砂,作用也不小,咱可得好好留着。”

  盛连成不放心,又嘱咐了妻子一遍。

  “这事儿,就咱四个人知道,千万别往外说,说了保不齐有来偷的。”

  “嗯呢,放心吧,保证没人往出说。”

  张淑珍找了盖帘,把染成暗红色的大黄米饭倒在盖帘上,摊开铺平,然后放到北边案板上晾着。

  “行了,都这个时候还不赶紧睡觉去?希平,你们明天不是还上山么?赶紧,回屋休息。”

  安顿好一切,盛连成催促着,让家人们都赶紧休息睡觉。

  盛连成夫妻回东屋,小两口拿着蜡烛回西屋,脱了衣服进被窝。

  盛希平忙活一天到这么晚,明天早上还得早早起来上山。

  所以也就没什么其他心思,只搂过来媳妇,吧唧在媳妇脸上亲一口。

  “今晚放过你,咱们赶紧睡觉,明早四点我就得起来上山,看看那头大跑篮子,能不能引来啥野兽。”

  盛希平搂着媳妇,闭上眼,念叨两句,便睡着了。

  十六号一大早,盛希平就起来了,随便热了点儿饭自己吃完,然后收拾了枪、子弹、干粮等东西,就要出门。

  二郎神几个一见盛希平的装束,就知道他是要进山去打猎,当时就不乐意了,朝着盛希平嗷嗷叫唤。

  昨天上山不带它们也就算了,今天上山还不带?这是要干啥,不用它们了呗?

  把二郎神气的,都不像平常那样哽唧了,而是汪汪直叫,这要是狗子会说话,估计就得骂人。

  “你们几个都受伤了,搁家好好养伤吧,等你们好了,我再带你们进山打猎去。”

  盛希平一见狗子们这般,也挺无奈的。

  他是为了狗子好,前天打黑瞎子,这几只狗或多或少都受了伤,盛希平舍不得它们上山去拼命。

  再说了,这次是场里的任务,四十多个人呢,他领狗去干啥?白出力啊?

  可狗子哪里懂这些,它们就知道,主人上山去打猎,不带它们,它们生气。

  “下回,下回肯定带你们,好不好?”

  盛希平耐心的揉了揉黑将军的脑袋,又拍了拍俩小狗。

  唯独二郎神,那家伙脾气可臭了,盛希平想要摸它,这狗子直接扭头避开,就是不许盛希平摸它。

  盛希平气的作势要踹二郎神,“混蛋玩意儿,又跟我耍脾气,赶紧领着它们回窝去,改天我带你们上山。”

  二郎神的身子往后一跳,撅着腚仰起头朝着盛希平又嗷嗷几声儿,一副不服就干的架势。

  盛希平懒得搭理狗子了,转身就走,留下一院子的狗叫。

  来到场部,王建设、陈维国、高海宁等人陆续也都到了。

  东北天亮的早,春季四点来钟,外头已经挺亮了。

  微曦的晨光中,一行人背着枪,穿梭在丛林间,朝着昨天那头大跑篮子的地方行进。

  四月中旬,白天温度升高,地面上的积雪融化,露出底下的泥土,满地泥泞。

  到了晚间气温降到零下,泥地又冻上了。

  地面上一个个小水坑,上面覆盖着一层薄冰,踩上去发出喀哧喀哧的声音来。

  要是按照昨天进山的路线,到目的地大概三十四五里地。

  当时盛希平他们是追着大跑篮子的足迹过去的,实际上绕路了。

  盛希平对这片山很熟悉,为了尽早赶到,他们就没走昨天的路,而是尽量走直线,这样会近很多,大概一个来钟头就能到。

  当众人离着目的地越来越近,盛希平就做手势,让大家行进时注意点儿,不要发出声音来,避免正在进食的野兽听见。

  众人立刻会意,行走间注意地面上的枝条,脚步也轻缓下来,尤其是注意,别踩到了薄冰。

  随着众人离目的地越近,林子里也越来越亮堂了,盛希平看着周围的地形,知道那大跑篮子应该就在前面半山坡上。

  于是他朝着身后的人比了个嘘的手势,然后把大棉鞋脱下来,两只鞋的鞋带系在一起,把棉鞋搭在肩上,然后就这么穿着袜子悄悄往前走。

  其他人一看,也都有学有样儿,把大头棉鞋脱下来,只穿着袜子小心翼翼跟在盛希平身后。

  随着众人离着大跑篮子所在越来越近,一些响动也传入了众人耳中。

  那是什么动物在进食的声音,不用说,肯定是有什么东西在啃那大跑篮子。

  盛希平小心翼翼的靠近山坡,绕过那块很大的山石之后。

  就着林间的晨光,可以清晰的看见,就在前面不远处,一个毛色暗棕,像小山一样的动物,正在撕咬着地上早已死去的野猪。

  那家伙的体型,竟然不比大跑篮子小,看上去就像座暗棕色的小山。

  棕熊,盛希平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只棕熊。

  草,他不过是想借着野猪的尸体当诱饵,引来几只野兽罢了,没成想竟然把棕熊给招来。

  这家伙,体型比黑熊可大多了,是山里为数不多,敢跟老虎较量的猛兽。

  雄性东北虎遇上棕熊,基本上胜负五五开,要是带崽子的雌性东北虎,根本就不是棕熊的对手,很可能就会丧命。

  据说,这家伙一爪子呼过去,牤牛的肩胛骨都能被拍碎了。可见其力量有多大。

  盛希平连忙给身后的人比手势,让他们别过来了,小心埋伏。

  接着,盛希平小心翼翼的把棉鞋从肩膀上取下来,动作轻巧的重新穿上。

  这时候,必须穿鞋,万一开枪打不中那大家伙,就得赶紧跑。

  总不能光着脚不穿鞋就逃命吧?这林子里石头、树枝的,慌不择路下,脚丫子还要不要了?

  瞧见盛希平穿鞋,后头这些人也赶紧穿鞋

  王建设等人都是常跟着盛希平进山的,对山里规矩很懂。再瞧见盛希平这般慎重,他们大概也猜得出来,前面肯定有猛兽。

  众人不敢怠慢,轻手轻脚穿好了鞋,然后各自摘枪在手,小心翼翼拉下保险,端着枪时刻准备。

  开春,棕熊也是刚从仓子里出来,正是饥肠辘辘的时候。

  这家伙可能是走了挺久,好不容易发现了野猪的尸体。

  熊是杂食动物,也吃肉的,而且食腐,这野猪昨天死的,肉还没坏掉,绝对是美味大餐。

  难得遇上这样美味可口的食物,那大家伙不得吃饱了算?此时棕熊全心全意进食,便忽略了周围的情况。

  盛希平小心的挪动位置,尽量往前靠,找准了射击位置后,勾动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远处正在进食的棕熊,被枪击中。

  棕熊正在进食,这一枪从右侧前肘后射入。

  不管是打什么动物,除非不得已情况,一般都不会迎面打,这样面积小,打中的几率也小。

  侧身面积大,而且更容易伤到内脏。

  盛希平这一枪打的挺准,棕熊受伤,发出凄厉的叫声,疼的它顾不上继续啃食猪肉,扭过身,朝着枪响的方向就扑了过来。

  别看这棕熊七八百斤的体型跟一座小山似的,但动作非常快,几个起纵,离着盛希平就不足百米了。

  体型越大的家伙,生命力也越强悍,盛希平这一枪已经伤到棕熊内脏,可看上去就好像它根本没受伤一样。

  愤怒的棕熊,根本不管身上多疼,朝着盛希平就扑过来。

  盛希平临危不乱,站在那里勾动扳机,又开了第二枪。

  与此同时,已经找好射击位置的王建设和陈维国,也同时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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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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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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