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森工子弟的火红年代参娃>第八十一章 惹人羡慕
  都是些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人多,干活也快,不多时,第二车柴火也卸完了。

  人家司机单位里还有事,不好再耽搁,说了一声儿就要开车走。

  周明远挽留一番,司机不肯,没办法只能塞给人家两盒烟,表示下谢意。

  司机开车走了,盛希平等人继续用油锯割柴火。

  大周末,很多人都没上班。

  胡同口突然多了这么大一堆柴火,又是油锯轰鸣的动静,不少人都出来看热闹。

  “周工,这是你家的柴火啊?从哪儿弄的这么多?

  哎呀,这里面还有不少好木头呢,可真不错,花了多少钱啊?”

  有人仔细瞅了瞅这堆木头,万分羡慕的打听。

  镇上其他方面都比林区好,可唯独这烧柴,不好整。

  制材厂的职工还好点儿,那些木材加工剩余的板皮,可以按照内部价买一车,差不多就够一年烧的了。

  其他厂子的职工就没这个便利条件了,有的花钱买,有的去松江河周边林子捡柴火。

  还有的关系硬,能从贮木场或者板石河林场要出来点儿,再不然,就只能从周边村屯买了。

  不管从哪儿淘登,都赶不上周家这两车柴火稀罕人。

  要知道,高海宁他们几个还进林子放了不少站干呢。

  站干,就是指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枯死了还没倒的树。

  这种基本上已经干透了,劈开就能烧火。

  高海宁他们几个胆子挺大,进林子里找了不少站干。

  有几块站干直径四五十公分粗,锯成两米来厂的件子,藏在那些楞底子里头。

  不是所有人都对木材有研究,有的人没看出来是站干,就觉得这都是好木头,完全可以破开木板,留着干别的用。

  “哎呀,周工,这些木头留着多好啊?这都能破板子做家具了吧?”

  盛希平就在那边儿干活呢,他耳朵尖,听见了这头说话,忙走了过来。

  “叔,这些是站干,看着好,实际上都是枯死的木头了。

  这个烧火还行,留着做家具就算了吧,不是材料。

  叔要是想打家具啥的,回头我从场子给叔淘换,这个容易,林场内部都有优惠。”

  这话,看着像是跟周明远说,其实是说给那些人听的,免得这些人到处去乱说。

  这個闲话么,就是越传越离谱。

  明明是一车烧柴,等到最后,恐怕就能传成是周明远拉回家两车好木头了,那怎么行啊?

  “叔,你看,这不是让虫子咬的么?里头可能挺多这样的虫蛀眼子,你可别留啊,烧火就是了。”

  盛希平故意指了指木头上面被虫子咬过的痕迹,就是让人家知道,这些都不是啥好木头。

  “这些就是拆楞拆出来的楞底子,泥里水里的泡着,没啥好的,晾干了也就烧火还行。”

  周明远也不是笨蛋,还能听不出盛希平的意思么?于是连声附和。

  “对,对,这就烧柴,我知道,知道。”

  盛希平点点头,转身又去干活了,“海宁,来,先把这几个站干收拾了。”

  本来这么一大堆柴火就挺让人眼红了,再多出来这些站干,确实太出眼了。

  如今这年月,红眼病的不少,万一哪个背后使坏呢?

  从前川林场到松江河这么老远,左右都是那些运费,少了不划算,所以盛希平才弄了这么多柴火下来。

  再一个,盛希平长在林场,那就等于是在木头窝里,真没把这点儿破烧柴当回事儿。

  毕竟在林场那些人眼里,这些都稀松平常,很多人进林子捡的柴火,比这好多了。

  他就忘了,镇上跟林场没法比,这么大一堆柴火在旁人眼里,绝对了不得。

  高海宁一听,立刻拎着油锯过来,没几下就把那几根挺粗的站干全都锯断了。

  盛希平就推着木头段儿,直接往周家骨碌。

  旁边有那明白事儿的,一下就看明白了,这几个小伙子里头,刚才说话的大高个儿才是头儿。

  “周工,刚才那小伙子是你家亲戚啊?

  哪个林场的?挺有能耐啊,整这老些柴火下来。”

  要说不羡慕,那是假的。

  住家过日子,开门七件事,柴在第一位,没有烧柴能干啥啊?饭都做不了。

  眼前这么大一堆,不得十来丈柴火啊?最少也能烧两年了。

  刚才听那个意思,好像没花钱,是要来的?那谁看着不眼馋?

  周明远本来就对盛希平印象挺好,小伙子长相、能力都不错,从刚才干活也能看出来,是个干活刷溜的。

  原本周明远还对周青岚在林场处对象挺担心的,怕闺女年纪小,让人给骗了。

  今天这一见面发现,小伙子属实不错,聪明有头脑,为人处世也极好。

  这么一看,周明远这心里就放下了不少。

  此刻再听见旁人夸奖盛希平,周明远心里也挺自豪的。

  他家闺女还行,挺有眼光的,找了个不错的对象。

  “哦,那是我家青岚的对象儿,小伙子是前川林场的。

  这不是知道家里没多少柴火了么?特地从林场要了点儿拆楞的楞底子,想办法找车给运过来的。”

  原本,周明远还犹犹豫豫的不知道要不要承认闺女跟盛希平处对象呢。

  如今见了盛希平,心里也踏实了,索性就大大方方的点头承认,也算是表明自家一个态度。

  “呦,合着是青岚大侄女的对象啊。”周围的人一听,都吃了一惊。

  周家这闺女在这一片那是出了名儿的,长相好、脾气好,其实不少人家都惦记着呢。

  没想到才去林场当知青不到一年,人家就在林场找对象了。

  “还是大侄女有眼光啊,找了个好对象呢,知道顾着丈人家里头。”周围几个人点头赞道。

  当然,也有人忿忿不平。

  “要我说啊,周家那丫头眼神儿不好,放着镇上的好小伙不找,跑沟里找对象去了。

  那沟里有啥好的?唉,白瞎了那丫头的好模样。”

  有的人看够了热闹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嘟囔着。

  “你可拉倒吧,沟里小伙咋地?比谁差啊?

  人家能给整来这么一大堆柴火,够烧两三年呢。换成镇上这些小年轻儿,哪个有这本事啊?

  要我看啊,周家丫头才精明呢。

  她在沟里不知道啥年月能回来,找个沟里的对象,正好有个依靠,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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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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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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