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森工子弟的火红年代参娃>第三百四十四章 孝顺的姑爷
  如果说,之前周青岚让陈丽萍传话是暗夜里的一点光亮,那么,盛希平的话,就等于是给陈维民的前路照亮了方向,让他知道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以前总听人家说什么,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还不信呢。

  今天听了哥的话,我这心里头一下就敞亮了。”陈维民听了盛希平的话之后,却是忍不住落了泪。

  “自打我高中毕了业呆在家里,我成天就浑浑噩噩的,不知道我这样的人,能干什么、该干什么。

  你说我也是十八九快二十的人了,现在还是爹妈养着,我活的有什么劲啊?”

  或许是盛希平的一番话,让陈维民的情绪有了个宣泄的口子,陈维民也顾不上什么形象了,哭的不成样子。

  “哥,我都听你的,回头我就跟家里商议一下,先去局里找。

  局里不行,我就去省里,要是省里还不行,我就去首都。

  我就不信了,天地这么大,怎么就容不下我这么个残疾?”

  陈维民胡乱抹了两把眼泪,然后站了起来,戴上了帽子。

  “大娘,嫂子,那我先回家了,得空了,大娘和嫂子上我家坐坐。

  我妈总是念叨以前咱两家住邻居的时候,天天见面,现在离的远了,家里又忙,都挺长时间没坐在一块闲唠嗑儿了。”

  陈维民着急回去跟家里人商议,没在盛家久留,说了几句客套话之后,就告辞离开了。

  盛希平跟着送出大门外,看着陈维民就那么一条腿蹦啊蹦的走远,心里头也挺不是滋味儿。

  以陈维民的本事,他要是个身体健康的人,指不定有多大的成就呢。

  只可惜,一场意外毁了这孩子。

  盛希平也不知道自己今天的话,能否起到什么作用,如今,也只能祝福陈维民,希望能早日达成所愿吧。

  陈维民回家之后,也不知道怎么跟家里商议的,没过两天,他就收拾了东西,要去松江河林业局,找领导解决工作的问题。

  可陈维民情况特殊,他从小到大走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去曙光林场念书,从没去过松江河。

  陈世良和陈维国没在家,剩下几個小的还念书。徐秀香没办法,就来盛家,跟盛希平和周青岚打听。

  下了车怎么走,局机关大楼在哪里,局里几位领导的家都在哪儿,等等。

  “婶子,我这么说,你也不一定能明白。

  这样吧,我正好要下山一趟办事儿,我陪着小民一起吧。”

  盛希平这阵子攒了不少东西,什么猞猁皮、熊胆、麝香啥的,原本打算等着周青岚放假之后,陪着她回娘家住几天,顺道卖了。

  可眼下陈维民这样子,盛希平也属实不放心他自己去局里,索性就请假陪着一起吧。

  “哎呀,这可怎么好?希平啊,你不是还得上班么?”

  徐秀香一听,倒是喜出望外,可再一想,盛希平现在上班呢,耽误了工作不好。

  “婶子,没事儿,这礼拜正好赶上我夜班,我跟人家说一声儿,晚上让老三过去替我两天就行。”

  盛希平在保卫科上班,基本上是两周白班,轮一周夜班。

  前川林场的治安一直都非常好,夜班没事儿就是睡觉。

  以盛希平跟李正刚的关系,他直接请几天假,一点儿问题没有。

  果然就如盛希平所想,他去找李正刚请假,李正刚一听说盛希平是要陪着陈维民去局里,二话不说立刻就点头同意了。

  “你该干啥就干啥去,家里这头你不用操心,也别让伱家老三大晚上出来了,直接跟别人换个班儿就行。”

  十二月二号,盛希平和陈维民俩人,坐上小火车,直奔松江河。

  冬季是采运繁忙季节,这小火车不光充当客运交通工具,有时候还得负责木材运输,不定走到哪个岔线,火车头就去岔线里面拽原条台车了。

  路上一耽误,就没个准点儿,等小火车到森铁车站时,都已经是下午三点来钟了。

  下了小火车,盛希平背起他那个大背筐,扶着陈维民,俩人往前走了没多远,直接在东林街这边一家旅社住下了。

  这一趟是盛希平陪着陈维民下来办事儿,陈维民要去局里找领导解决问题。

  这种情况下,盛希平不好领着陈维民去周家住。

  不然让旁人知道了,还不得以为是周明远背地里捅咕小动作,故意撺掇人,来给局领导找麻烦呢,这样对周明远不利。

  再者,陈维民也不想去周家打扰,他觉得自己这种情况,住到周家不方便,不如在旅店自在些。

  两人在旅店安顿下来,也没出去吃饭,都带着干粮呢,随便打点儿热水对付着吃一口就行了。

  垫吧两口没那么饿了之后,盛希平看看时间,就让陈维民先在旅店住下,他要去一趟丈人家。

  这次下来,盛希平不光带了要卖的山货,还给周明远、赵永胜两家都带了野猪肉、狍子肉、松子、蘑菇等东西。

  那旅店都是大通铺,人多手杂的,盛希平怕晚上睡觉没留心,东西再让人偷了。

  索性先把东西送过去,明天他带着皮张啥的去县里就行了。

  从东林街到白山街道也挺远的,盛希平背着大背筐呼哧呼哧走了半个来钟头才到。

  这时候已经快五点了,周明远下了班,周青越也放了学,爷俩正搁家做饭准备吃饭呢。

  见到盛希平进门,周家这爷俩又惊又喜,“哎呀我天,这个时候,你咋来的?快点儿进屋,进屋说话。”

  周明远也不管锅里的饭菜了,拽着盛希平就往里屋走。

  “爸,我是陪着林场一个朋友来办事儿的,今天小火车在路上耽误了,所以到这儿挺晚。”

  盛希平进屋,把背筐解下来放地上,开始从里头往外掏东西。

  “爸,这些肉还有蘑菇、松子啥的,你放起来,留着慢慢吃。

  这两张貉子皮,我搁家收拾好了,你找个好点儿的裁缝,跟我妈俩人做个帽子或者围脖啥的都行。”

  貉子皮现在不算太贵,一张也就几十块钱,盛希平原本是想留着给家里人做帽子啥的用。

  那天张淑珍说,家里这些人都有帽子,盛希平这两年打了不少皮张,别的不说,那狼皮啥的都能做帽子。

  貉子皮是好东西,大老粗戴了可惜,不如送人情啥的,好看也拿得出手。

  所以这次来松江河,盛希平就把两张貉子皮都给丈人拿来了,就算周明远不做帽子,留着送人也是好东西。

  “哎呀,你看你这孩子,这好东西留着卖钱啊?一张皮子不得好几十?

  我和你妈戴啥帽子不行啊?去年你给我们的狼皮,家里头又是帽子又是手套的做了好几套,还做了个褥子呢。”

  周明远摸着那貉子皮,丰厚柔软的皮毛触感极佳,这可是好东西。

  周明远也是有见识的人,知道貉子皮的价值,他可不能收。

  东北的冬天零下三十来度那都是常形,所以这防寒保暖必须要做好。

  大棉袄二棉裤那都是常态,经常外出的人,大皮袄、皮帽子那是必备的。

  这皮帽子分很多种,过去地主老财戴的帽子,一般用貂皮、貉子皮、水獭皮来制作,普通人戴的帽子,多数就是狗皮了。

  有钱人,整个儿帽子都用皮张来做,保暖又美观。

  没钱的,帽子顶儿用布和棉花,前沿儿和两个帽耳朵用动物皮毛。

  天气没那么冷的时候,帽耳朵翻上去,有根儿绳系着。

  天冷了,帽耳朵放下来,绳子系在下巴颏儿这儿,正好护着脸和耳朵。

  以前,周明远戴的也就是镶一圈的狗皮帽子。

  自打有了盛希平这姑爷,周明远也算跟着沾了光,去年专门找人做的全狼皮帽子,那戴出去都老多人羡慕了。

  人家一问,周明远就乐呵呵的说,那是他家姑爷送的狼皮,别提多自豪了。

  “爸,这东西在别人那儿,算是好东西,在你姑爷这里也不算啥。

  我今年不上山采伐,有的是时间进山打猎,你说你想要啥样儿的皮子,我进山给你踅摸就是了。”

  盛希平倒没觉得如何,守着个大山,只要有本事,啥东西都能弄来。

  “我这戴个狼皮帽子,人家都看着眼热呢,我这要是再换个貉子皮的,那还了得?

  咱局里赵书记他们,也没说是戴个貉子皮的啊。”周明远一听,笑着摆手。

  “知道的是我们家有个好姑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爸我不知道贪了多少呢。

  不行,这玩意儿啊,你还是拿去卖了吧。”不管盛希平怎么说,周明远都不肯收那两张貉子皮。

  盛希平无奈,只得把肉还有蘑菇、松子等东西交给了周明远。

  “爸,这个筐,我先放你这儿,明天早晨我来取。

  这次来松江河,我是陪着一个朋友过来的,他有点儿残疾,不好意思来咱家住,我陪着他住在东林那头的旅社了。”

  “那边大通铺,人多也乱,这些东西不好放那边儿。

  明天早晨,他去局里办事儿,我正好过来取了东西,去县里一趟。”

  盛希平又从背筐里倒腾出来一些东西,剩下的连背筐,往北边儿旮旯一放。

  “爸,你们忙着,我把这些东西,送赵书记那儿去。”

  盛希平把东西划拉一下,蘑菇、松子都是用口袋装的,两个袋子系一起,搭在肩膀上。

  然后左手拎个野猪后腿,右手拎了半拉狍子,起身就要走。

  “这咋?才进门几分钟啊就要走?那饭菜都做好了,留下来吃口饭呗。”

  周明远一看这样,急忙起身,想要留盛希平在这儿吃饭。

  “爸,不吃了,我来之前在旅社吃了口,不饿。

  你看都这前儿了,我再不去赵书记那儿,该赶上人家吃饭了。”盛希平笑着跟周明远解释了下。

  “明天吧,明天早晨我去县里,下午回来的话,再来家里吃饭。

  主要是我那朋友,他从没来过松江河,扔他一个在旅社不好。”

  姑爷子都这么说了,周明远还能说啥?

  “那行,正好明天你妈不值班,明下午把你那朋友也领来,让你妈做几个好菜,咱爷们儿凑一起喝两杯。”

  说着,周明远和周青越爷俩都跟着出来,送盛希平到大门外。

  “爸,青越,快回屋吧,这大冷天的别冻着了。”

  盛希平回身朝着二人摆摆手,然后大步流星的就走了。

  赵永胜家离着周家倒是不太远,从中心塔那里往北一拐就到了。

  赵家这头,也是正在做饭呢,见到盛希平来了,还拿了那么多东西,赵家人也挺高兴。

  赵永胜喊着让媳妇再去弄几个菜,又让小儿子去把赵广宁两口子喊来一起吃。

  赵广宁正月里结的婚,正好夏天赶上局里分房,他符合分房的条件,于是两口子就搬出了老房,住新房子去了。

  离着倒是也不算太远,赵家小儿子一听,穿上大衣就要往外走。

  “大爷,可别让小弟出去了,我今天就是顺路过来坐坐,看看大爷大娘。”

  盛希平赶紧拦住了赵家小儿子,笑呵呵的跟赵永胜解释。

  “我来之前吃饭了,不饿,刚才我丈人留我吃饭我都没吃呢。

  那个,时候不早,我还有个朋友,在东林街那边的旅社住着呢,今儿真不能在大爷家吃饭了,改天有空再。”

  “你看你,来大爷家,咋还能提前吃饭呢?这孩子,一点儿也不实在。”

  赵永胜一脸的不乐呵儿,“我跟你说啊,往后要是再干这虚头巴脑的事儿,大爷家你就别来了。”

  “是,是,我都听大爷的话,今天这属实是有特殊情况。

  下回,下回我保管啥都不吃,就等着大娘给我做好吃的。”盛希平连忙笑着应是。

  赵永胜瞪了盛希平一眼,忍不住也笑了。

  “这回下来是有啥要紧事儿啊?有事儿你就尽管开口,大爷能办的,一定给你办。”

  “大爷,我没啥事儿,这趟纯粹是陪人家来的,顺路呢,我正好来看看我丈人,还有大爷大娘。”盛希平并没有提起陈维民的事。

  怎么说呢,这事儿不是盛希平的人情关系能办的。

  如今这年月,招工那是多么大的事儿啊?盛希平可没那么大的脸,这事儿他在赵永胜面前,提都不能提。

  盛希平能陪着陈维民来林业局,这就算是够交情了,至于后续怎么样,那就全看陈维民的运气和本事。

  反正运气好了,指不定就能提前招工,就算运气差,那就慢慢找、慢慢熬,等到八二年底,咋地也能招工了。

  眼见着到饭点儿,盛希平也不好在赵家久留,陪着赵永胜聊了几句之后,便起身告辞离开。

  赵永胜打发了小儿子出来送,然后盛希平就一路从中心塔,又走回了东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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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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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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