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森工子弟的火红年代参娃>第二百三十八章 赶上家里养的了
  “希平,快出来,把这猪抬进去。”

  刘家兄弟赶着马车来到盛家大门外,便大声招呼盛希平出来。

  盛希平正跟王建设他们在院子里搭棚子呢,马车过来的时候他听见了,但没想到是刘家兄弟。

  一听人家招呼他,盛希平赶紧撂下手里的活出来。

  结果到大门口才发现,刘家哥俩赶着马车,马车上放着一头两百多斤的母猪,还有一头黄毛子。

  “大哥,二哥,你们这是?”盛希平愣住了,不明白刘家哥俩这是干啥?

  “发什么愣啊,赶紧把猪抬下去收拾了。

  这是我们哥俩今上午进山,特地去打了,给你送来办酒席用的。”

  刘玉江白了盛希平一眼,这小子平常看着挺精的,这咋今天还犯傻了呢?

  后天啥日子,不是他娶媳妇结婚么?兄弟这些年,送两头猪过来,给酒席上多添几个菜,没毛病啊。

  “大哥,二哥,你看,我这结个婚,还让你们费心。”盛希平挺感动的,不知道该说点儿啥好了。

  人家这是担心他结婚,没有足够的材料办席,特地去打了野猪送来。这份儿情,太难得了。

  “净说那些没用的废话,我俩结婚那时候,你还少帮忙了?再说了,这还有二郎神和黑将军它们的份儿么?

  今早晨我们哥俩领着九条狗,刚进山没多会儿,就遇上了一窝猪。

  咱家这些狗可厉害了,连那几个小的都贼猛,五条大狗摁住了俩母猪,四条小狗直接就摁住了一只黄毛子。”

  刘玉河笑呵呵的跟盛希平讲起来,他们今早晨上山打猎的事了。

  农业队正月里没啥事儿,刘玉江、刘玉河在家闲着无聊,就经常带着这群狗进山打猎。

  两家原本有五条大狗,再带上花豹、胖虎、小花、小灰四条半大狗。

  九条狗的狗帮,在这個年月里那可太罕见了。

  花豹、胖虎已经开口咬猎物了,有大狗带着很快就练出来,凶悍的很,见着猎物敢下死口。

  刘家的小花、小灰刚开始还啥都不会呢,带着进山几回,也都开口会咬猎物了。

  这一群狗,有二郎神和大青带着,见了几次硬仗,那是个顶个的凶,一般的猪群,那真是平趟。

  “这两头猪的下货我们都没舍得喂狗,也没敬山神,全都带回来了,赶紧收拾出来,招待客人不得用啊?”

  刘玉河笑着解释了几句,然后招招手,把王建设他们给叫过来,大家伙儿一起,把猪从车上抬下来,弄到院子里。

  正好院子里已经支好了锅灶,于是赶紧烧水,收拾这两头猪。

  这下,盛家可就热闹了,烧水烫猪毛的,收拾猪下货的,大家伙儿忙了个热火朝天。

  等周家人从唐家回来,一看院子里这情形,直接就懵了。

  盛家这是啥时候杀的猪啊?也太快了吧?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周明远跟盛连成一打听,这才知道,合着是盛希平师父家那俩儿子,特地给送来的野猪。

  周家那几个亲戚一听,直接就傻眼了。

  他们之前听周明远说过,知道盛希平会打猎。中午吃的菜,有狍子肉、鹿肉啥的,那都是盛希平领人打回来的猎物。

  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盛家的人缘这么好,光是盛希平结婚,就有人直接送两头野猪过来办酒席用。

  而且听刘家兄弟那话的意思,人家是早晨进山去现打的。打猎真有这么容易么?

  “哥,这山里有那么多野物么?我听着咋感觉,打猎就像玩儿一样呢?

  好么,这都赶上自家养的了,现用现上山抓啊。”周明华没忍住,向周明远打听道。。

  中午吃的狍子肉、鹿肉,下午又送来俩野猪,好家伙,合着这山里头啥都有呗?咋感觉比自家养的还方便呢?

  周明远一听就笑了,“哪有那么容易啊?

  你不住在林区没听说过,伱嫂子在林业局医院,年年都有进山打猎,被野猪挑了的,被黑瞎子挠了咬了的。

  我这么跟你说吧,这打猎可不是一般人能干的活,危险着呢。”

  那要是人人都能进山打猎,山里的动物不早就被打绝了啊?

  “咱家姑爷和他那两个哥哥,都是大碱场村那边最出名的老炮手教出来的,经验足枪法好,而且还养了几条好狗。”

  周明远也不太懂打猎,他知道的这些,都是听盛希平说的。

  周明华等人这才明白过来,“哦,是这么回事儿啊。那咱家这姑爷可厉害了,难怪家里有这么多肉吃。哎呀,真不错。”

  如今这年月,想吃个肉可不容易。

  乡下或许还可以养头猪,过年杀了,卖给供销社一半,自家留一半。

  城里头,那就只能凭票供应,多一点儿也没有。

  能敞开了吃肉,不知道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美事儿呢。

  之前,得知周青岚嫁到了山沟的林场,周明华还有王忠景其实都有些不理解。

  凭着周家这条件,凭着周青岚的相貌人品,就算嫁到城里也绰绰有余了啊,咋还能嫁到林场呢?

  那林场说着好听是工人,实际上还不是山沟里出大力的么?

  俩孩子已经领了证、马上就办婚礼,不管是叔叔还是舅舅,哪怕是心里再不认同,也不好多说什么。

  可今天一到林场,见到盛希平和盛家人,周明华和王忠景心里那点儿别扭劲儿也就散了不少。

  小伙子长的不错,接人待物上也挺有礼数,俩人还是挺相配的。

  中午来盛家吃饭再一瞅,盛家这红瓦白墙、窗明几净的房子,西屋一水儿好木头的家具,还有崭新的缝纫机。

  别看盛家住在这山沟里,人家这生活水平,可比他们在城里强太多了。

  尤其是眼前这两头猪,他们在城里,可从来没听说过,谁家儿子娶媳妇,能杀两头猪来待客的。

  不,不对,不只是两头猪,估计盛家还有存货,最起码还有鹿肉、狍子肉呢。

  说实话,他们这些人看了都心动,瞧瞧人家这日子过的,青山绿水、有滋有味儿,多好啊?

  “哎呀,还得是我大侄女啊,有眼光。挑了希平这么个好小伙子不说,盛家人也都挺好。

  我看着青岚那婆婆,为人处世不错,对咱青岚也挺好的,一口一个姑娘,这样的婆婆难找啊。”

  周明华的媳妇,在那边跟王春秀小声嘀咕。

  “是啊,淑珍嫂子真挺难得。”王春秀也不由的感叹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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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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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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