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森工子弟的火红年代参娃>第一百二十六章 平分
  张淑珍正在东屋炕上,给周青岚做棉裤呢。

  昨天周青岚离开,张淑珍就惦记着这事儿。

  今早晨吃过早饭,她就把大儿子的衣服翻出来,找了一条半旧的工装裤,正好拆了改一下,当棉裤面儿。

  再找点儿旧衬衫啥的,拆开改一下,对付着当棉裤里儿。

  这一上午拼拼改改的缝出来,下午孩子们都上学后,她就在那儿絮棉花。

  听见外头有动静,张淑珍赶忙从屋里出来,一看是盛希平几个回来了。

  “维国啊,你那扛着的是啥东西?这咋在山上就扒皮了?血糊淋啦的怪吓人。”

  张淑珍没见过山狸子,更不知道山狸子扒了皮啥样。

  只看着通红的肉,觉得奇怪,就随口问了句。

  “妈,那是猞猁,就是山狸子。”

  盛希平好不容易安抚住二郎神和黑将军,这才回过身,跟母亲解释。

  “今早晨去山里遛套子,结果发现好几只兔子不知道让啥东西给啃了。

  我一生气,顺着脚踪追过去,把这家伙给打死了弄回来。”

  “哦,是山狸子啊,以前光听人说了。

  前两年大碱场村那个羊圈,好像就遭了一回山狸子,咬死了好几只羊。

  我还以为得是挺大的东西呢,原来山狸子就这么大点儿啊。

  这东西倒是挺能耐,连羊都能咬死。”

  张淑珍一听,点了点头,这山狸子扒了皮看起来也不大,没想到这么有能耐呢。

  “妈,你别说羊了,这东西要是饿急眼了,连狼都能咬死,厉害着呢。”

  盛希平笑笑,跟陈维国俩人进了屋。

  “妈,家里还有吃的没?弄点儿饭呗,饿了。

  等会儿建设和军子也过来,不管有啥,我们对付一口。”

  猞猁是大家伙儿一起打着的,皮扒下来放着,等着去卖掉分钱。

  至于猞猁肉,也能吃,等会儿用斧子剁开,一人分点儿肉回去,家里人也能跟着解解馋。

  “有,有,昨天不是包了两锅蒸饺么?还有狍子骨头熬的汤呢,我这就给你们热去。”

  张淑珍一听儿子饿了,赶紧抱柴火回屋烧火做饭。

  张淑珍张罗热饭,盛希平则是找了手斧,直接把猞猁剁开分肉。

  正好王建设他们也从高家回来,把五十块钱塞给了盛希平。

  “这是高叔给的,我不收,愣塞。

  高叔和婶子说,必须给钱,要不然以后海宁就没法跟你混了。”

  王建设有些紧张,怕盛希平不高兴了训他。

  这年月不让做买卖,野味儿啥的也没人卖,具体值多少钱,谁心里都没数。

  两只母狍子差不多一百三四十斤、十来只野鸡野兔,高家给了五十块钱,说起来也不算少了。

  毕竟这年月猪肉才七八毛钱一斤,野味儿再咋地,也比不上猪肉好吃。

  要是猪肉能敞开了吃,这些野味儿再便宜,也没几个人乐意要。

  “行吧,既然高叔给了,那你就先收着。

  咱跟海宁都是哥们儿,以后有机会再说。”

  盛希平抬头看了眼,没接那钱,只让王建设先把钱收着。

  他这剁肉呢,腾不出手来。

  “建设、军子。福生,快,进东屋暖和暖和。

  我已经把饭菜都热上了,多少吃一口垫吧垫吧。”张淑珍十分热情的招呼王建设他们进屋。

  正好这时候盛希平也把肉都剁开了,分别放到几個盆里,然后洗了手,进屋脱鞋上炕,暖和暖和脚。

  这个时节还穿不着棉鞋,他们进山穿的都是那种五眼劳动鞋,单的。

  在外面时间长了,脚冻的冰凉。

  盛家不缺柴火,过几天要搬家了,张淑珍中午做饭就划拉了不少院子里的碎柴火、棍子啥的烧火。

  东屋炕烧的挺热乎,炕上坐着老舒服了。

  盛希平正好看见了炕上絮了一半儿的棉裤,不由得纳闷儿。

  母亲前些日子就把家里人的棉衣棉裤拆洗重新做了,这又是给谁做的?

  “妈,你这是帮谁絮棉裤呢?”

  张淑珍的针线活特别好,有时候街坊邻居谁家做衣服啥的,都来找她帮忙,。

  以盛希平就以为,这是张淑珍帮别人做的棉裤。

  “那是给青岚做的。昨天她过来,我看她穿的挺单薄。

  这时候穿厚棉裤还有点儿早,我就把伱的旧裤子旧衣服找出来,给她改条棉裤。”

  张淑珍把饭菜都热到锅里,进屋赶紧把絮了一半儿的棉裤收起来,免得在炕上碍事。

  盛希平闻言愣了下,倒是王建设几个一听这话,都一脸贱兮兮的笑,朝着盛希平挤眉弄眼。

  盛希平才懒得搭理这些损友呢,只笑呵呵的帮母亲收拾东西。ΗtτPS://Www.sndswx.com/

  “妈,等我去卖了松子,再买几块布料,你得空了再给青岚做件儿棉袄呗。”

  上回去松江河买的布料,后来周青岚找人给做了件外衣。

  天冷了,应该再给媳妇做件儿棉袄,自己媳妇不疼着,还疼谁去?

  “行,那还有啥说的?本来就应该给做。”

  张淑珍一听就乐了,大儿这是总算开窍了?还知道心疼媳妇呢。

  挺好的,只要小两口和和美美,她看着也高兴。

  张淑珍收拾完炕上的东西,正好锅里的饭菜也差不多了。

  于是收拾桌子端上饭菜,招呼王建设等人吃饭。

  王建设几个也没客气,正好吃着蒸饺喝着骨头汤,热乎乎的饭菜下肚,身上也暖和了。

  吃过饭,王建设把钱递给了盛希平,盛希平直接把五十块钱分给几个人。

  “等着海宁结完婚,我家搬到新房子去。

  咱几个找时间去趟松江河,把那张猞猁皮卖了,到时候咱还能得一笔钱。”

  山财不可独享,见者有份。

  更不要说这猞猁皮本就是王建设他们一起去打回来的,肯定是大家伙儿一起分。

  “希平,你这是不是给我们多了啊?

  咱一起出去,你是把头,出力最多,你应该拿大头才对。”

  王建设等人一看,五十块钱平均分,盛希平没多要一毛,他们都有点儿过意不去。

  明明是他们跟着盛希平沾光,却分走这么多,不太合理吧?

  “咱哥们儿从小玩到大的,说这些可就没意思了。

  别的把头啥样儿我不知道,但是在我这儿,咱一起进山,不管谁出力多少,都平均分。”

  盛希平摆摆手,正色道。

  钱财总有尽时,朋友才是最长远的。

  在盛希平这儿,多少钱也换不来这几位知己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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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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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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