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麻一般在六月中下旬的时候出苗,这时候挖天麻最容易,只要找到天麻苗,顺着挖下去就行了。
等天麻开花后,地下块茎营养枯竭会变空腐烂,随之长出一些小天麻崽子,天麻苗也会枯萎。
所以春秋时期挖天麻,一般叫挖萌生。
挖天麻的人只能拿着铁锹,在自认为有的地方,挖一锹翻过来看看,要是运气好,也能挖不少。
相比之下,萌生的天麻品质更高,比出苗的好。
县药材公司于六三年开始收购天麻。
近几年来,苏、浙等省的养蜂人,酷爱收购新鲜天麻,以至于天麻的价格也随之升高。
大山里物产丰富,山野菜、中草药、菌类不计其数。
林场就在这大山之中,不论职工也好,家属也好,只要有点儿空闲,都爱往山里跑。
大家进了山,不管啥东西都往回划拉。
皮张、药材能卖钱,蘑菇木耳山野菜可以留着自家吃。
本地人也管这种进山采山货叫搞山利落儿。
不少职工家属,一年到头进山搞山利落儿,也能挣不少钱。
从五月中旬到六月初,进山采牛毛广,也就是薇菜,制成干品后出口东夷,那是可以换外汇的。
上级部门为了鼓励出口换汇,都会给下级部门各种奖励。
而林场为了鼓励职工和家属创收,也会提供各种方便。
在每年采牛毛广的季节,前川林场会安排通勤车拉着人进施业区里面进行采摘。
从六月下旬开始,就是挖天麻、采灵芝了。
等到九月份,山里各种蘑菇、野果下来,那些搞山利落儿的人,就进山去采五味子、打松子等。
所以只要人勤快点儿,住在这大山里也挺好,要不然怎么叫靠山吃山呢?
相比于盛希平发现的树鸡蘑,陈维国看见的天麻更让众人欣喜,因为这个可以卖钱。
尽管天麻才刚刚出土,很难寻找,可大家还是兴致勃勃分散开来,在林间寻找。
“你别乱走啊,跟在我身后。
这深山老林里头,树高草密的,你从来没进过林子,一个转头可能就麻搭了。”
盛希平不放心周青岚,嘱咐她一定别乱走,就算啥都找不到,只要人别走丢了就行。
周青岚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所以乖乖点头,“嗯,我知道,不乱走。”
就这样,众人男女搭配,两两一伙,一边往林子里走,一边低头寻找刚出土的天麻。
盛希平眼神好使,按照本地人土话来说,叫眼睛杀草。
所以刚走了没几步,他也发现了刚出土的天麻苗。
而且还不止一棵,竟是连着的有五六棵。
一般这种情况下,几棵苗中间都会有天麻崽子,收获不会小。
“青岚,过来。”
盛希平朝着身后招招手,把周青岚叫过来,教她辨认天麻,以及挖天麻的一些常识。
“你看啊,一般遇上三棵以上的天麻苗,大多数就是之前这里有一棵天麻出苗之后腐烂了。
那些天麻崽子经过两三年的生长,今年都出土冒头儿。
这种情况下,多数底下都会有很多。”
盛希平一边说着,一边动手,从一棵天麻的茎秆下拨开土。
针阔叶混交林带里多数都是富含腐殖质的黑土层,松软湿润,不需要工具,直接用手就可以把泥土扒开。
随着深度增加,天麻茎秆下的情形也显露出来。
一个如纺锤形状,上面缠着些黑色细丝的块状根茎显现出来。
盛希平并没有直接把这棵天麻挖出来,而是将其他那几棵全都扒开土层,然后顺着天麻尾部的方向开始挖土。
也不用太深,一巴掌多深之后,就见到土里横七竖八的躺着好多大大小小如纺锤形状,有点儿像土豆的地下块茎。
“得,只能用装饭的兜子了。”
早晨出门前,盛希平并没有打算进山,所以也没带什么东西装天麻。
幸好众人进山的时候,都带着装饭的兜子,此时也只能用这个了。
于是将里面的树鸡蘑交给周青岚,让她放起来,盛希平就用自己装饭的兜子,装天麻。
盛希平一边扒土,一边从土里往外捡天麻,周青岚上前来,帮着把天麻装到兜子里。
天麻在土里并不是平铺,而是一层一层的,盛希平大概挖了三层土,地面上被他挖出来一溜坑。
最后,光是这几棵天麻苗下面的天麻崽子,差点儿把兜子装满了,估计最少也得有五六斤鲜天麻。
“哇,这么多啊。”
周青岚都惊呆了,哪里想得到,看上面只有五六棵苗,底下竟然能挖出这么多来?
“那等会儿要是再遇见了,怎么办啊?拿什么装?”
刚才盛希平把兜子里那块树鸡蘑递给周青岚,装到她的兜子里了。
此刻两人的兜子都是满的,等会儿再用啥装?
“咱来的早,大部分天麻还没出土呢,哪有那么多啊?能遇见这些就不少了。”盛希平闻言就笑了起来。
“要是等会儿还能遇上,我这裤兜里还能揣一些。”
盛希平身上穿的是林场发给盛连成的工作服。
那工作服上衣有四个兜,裤子上多数也是四个兜,而且还挺大。
主要是盛希平进山带的东西多,什么弹弓啊、弹珠、火柴之类的,工作服的兜多,正好能派上用上。
这边的天麻都挖完了,俩人起身继续往别处寻找。
一边走,盛希平还得吆喝两声,就怕陈维国等人走的太远,走散了。
中午吃完饭就进山了,这会儿周青岚就觉得有点儿不得劲儿。
“盛大哥,你先往前面走,我到那头一下。”
周青岚十分不好意思的扯了扯盛希平衣襟,红着脸说道。
盛希平一看周青岚那样子,就猜到怎么回事了。
人生有三急嘛,可以理解。
“嗯,别走太远,注意点儿周围,尤其是蛰麻子,千万小心。”
有一种草名叫蛰麻子,在茎秆和叶片边缘都有小毛刺儿,要是被那东西蛰了,刺痒难耐,特别遭罪。
周青岚好歹也是在林区呆过小半年了,知道蛰麻子的厉害,于是点点头,转身跑去旁边。
盛希平不能继续往前走,也不好东张西望,只能目不斜视的往前看,等着周青岚。
不曾想,过了没多久,就听见周青岚“啊”的一声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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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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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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