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野鸡的羽毛鲜艳华丽,颈部有一圈白环围绕,头顶大多是黄铜色,眼睛两侧有眉纹。

  在它们的眼睛周围,散布着一些零星的点状短羽,隐隐泛着金属的光泽。

  背毛呈棕褐色,腰间羽毛多为橄榄绿色,尾羽特别长,确实非常好看。

  周青岚这是第一次见到野鸡,显得格外兴奋。

  盛希平见状就笑了,“你要是喜欢的话,回头我把野鸡尾巴上那几根长羽毛拔下来,送给你。”

  其实野鸡尾羽也能卖,可盛希平他们在这偏僻的林场,哪有来收野鸡尾羽的?

  好不容易出门一次,也不可能带着野鸡尾羽那么碍事的东西。

  盛希平得空就跟着师父家那几个伙伴一起进山打猎,野鸡尾羽家里攒了一大把。

  既然周青岚喜欢,送给她就是了。

  “真的?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啊。”

  周青岚倒也没矫情说不要,反倒是大大方方的点头应下了。

  “客气什么?”

  盛希平一边笑着,一边抽出绑在腿上的刀子,割断了野鸡的喉管放血。

  不管什么动物,要是不能及时放血的话,肉都会有一股子血腥味儿,不好吃。

  盛希平动作非常麻利的将野鸡放血、开膛,内脏啥的就不要了,直接扔到林子里。

  然后用路边的树叶擦了擦手,这才拎着野鸡跟众人一起继续往外走。

  四五里地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不用半个钟头就走了出来。

  在路边候车点儿等了一会儿,通勤车便从施业区最里面开过来。

  通勤车停下,众人一股脑儿上了车。

  座位少,大家就站着。

  有人眼尖,瞧见了盛希平手里拎着的野鸡。

  “呦,希平这是打了只野鸡?还不小呢。

  这要是加点儿蘑菇炖一锅,不得老好吃了?

  你爸你妈好福气,有你这么能干的儿子,三五不时的就能从山上弄点儿野味回来,羡慕啊。”

  “徐叔,你这么夸,我可就不好意思了。我也没多大能耐,偶尔运气好罢了。”

  没出事之前,盛希平一直是众人口中最出色的小伙儿,也是父母的骄傲,弟妹们的榜样。

  只可惜,当时年轻气盛一味的逞勇斗狠,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如今有机会重新来过,他定要好好补偿家人,再不能让父母跟着伤心难过了。

  前川林场与大碱场村毗连,林场在东、村子在西,同坐落在一处狭长的山谷里。

  这条山谷,东西长有三四里地,南北宽有二三百米。

  南山根下,一条河由东向西流淌,冬天会冰封被冰雪覆盖。

  北山根前,是森林铁路,从松江河开过来的小火车,一路由西向东到车站停下。

  铁路继续向东延伸,一直到施业区里。

  由于前后都是山岗,为了护坡,避免水土流失,山岗上的森林树木,从来没被采伐过。

  山坡上老树参天,高大粗壮。

  春天满山的映山红开放,灿若云霞美不胜收。

  夏天树木葱茏,青翠欲滴,深浅浓淡不一的绿色,让人心旷神怡。

  秋季更美了,枫叶火红,桦树金黄的树叶、雪白的树皮,还有苍翠的青松,犹如一副浓墨重彩的油画。

  冬季虽然树叶凋零,可参天古树傲然耸立,满山白雪洁白无瑕,又不失一番傲雪凌霜的景象,同样很吸引人。

  整条山谷被森林树木包围着,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风景,是一个如梦幻般美丽的地方。

  林场大多都一样,有场部、学校、食堂、仓库、小修厂、拖拉机库、商店等,多数分布在东边,往西走,才是职工的住处。

  职工的住宅多数是公房,一趟房子六七户人家。

  随山就势,规矩的分布在这条狭长的山谷之中,一共有三百来户人家。

  盛家在林场的大西头,紧邻着家属队的一块菜地,也就是大家说的西大地。

  菜地往西,是一棵大杨树,大杨树再往西,就是大碱场村了。

  “时候不早,咱各自回家吧,喝酒啥的等哪天歇工,我请你们。”

  众人在场部前下车,盛希平婉拒了伙伴们请喝酒的好意,拎着野鸡快步往自家走去。

  这都六点半多了,谁不是饥肠辘辘?哪里还有闲心跑别人家闲扯?ΗtτPS://Www.sndswx.com/

  “好,那就改天,到时候希平哥弄俩好菜,咱一起喝酒。”

  众人在山上也是玩笑的成分居多,反正都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没那么多顾忌,于是众人分散,各自回家。

  陈维国家跟盛家是邻居,两家紧挨着,就在这条由东到西的主路尽头路边。

  还没等二人走到自家门前呢,远远地就瞧见几个孩子朝着他们飞奔而来。

  “大哥。”一个男孩来到近前,直接就扑到了盛希平身上。

  “哎呦我的天,你这小胖子快把你哥撞断气儿了。”

  九岁的男孩,小牛犊子一样,盛希平一手拎着只野鸡呢,也没防备,差点儿被弟弟装了个趔趄。

  “我这住在家里,天天回来,你至于想我想成这样么?”

  “大哥,你以为他是想你啊?他那分明是想你带回来的好吃的。

  从早上你走,他就搁家念叨,不知道大哥今天上山,能不能给他抓点儿啥好东西回来。”

  不等盛希平怀里这小子说话呢,后头俩女孩一边笑着一边吐槽弟弟。

  “看看,还是你家弟弟妹妹懂事,知道出来迎你。

  看看我家那几个,啥时候这么关心我?”

  陈维国见到盛家这三姐弟,便笑了起来。

  他也是家里老大,底下好几个弟妹。

  不过他没有盛希平的本事,时常会弄点儿好吃的回家,没有惊喜,自然也不会有盛希平这样的待遇。

  “你是说我家这小胖子?就像他姐说的那样,这家伙是惦记好吃的呢。”

  盛希平扬了扬手里的野鸡,逗自家弟弟。

  “巧了,今天抓到一只野鸡,晚上让咱妈处理了,直接炖锅里,明早起来吃。”

  夏季天热,肉食放着容易坏,一般都是用冷水浸着或是用盐里外抹匀了腌起来。

  盛希平嫌费劲,再者家里还有一群小馋猫都眼巴巴等着呢。

  这玩意儿也不是啥稀罕物,想吃了再去山里打就是。

  莫不如炖了,明早晨一家子香喷喷的吃一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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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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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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